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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愚蠢的欧豆豆哟!(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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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夜里,麦当肯差点午夜惊魂。

    他万万没想到,黑芝麻大馒头跑来夜袭。

    他大喊一声‘吾羞,敌来脱吾衣’,吓得当侍卫长的瑟里耶克抄家伙带人冲进帐篷,才发现夜袭者是同样被吓到的安娜丝塔丽夫人。

    “这……夫人请回吧!”当着一大堆侍卫的面,麦当肯尬死了。

    “你……麦当肯你……”那哀怨的样子,活像麦某人是一个拔叼无情的渣男。

    这因果,某人只能捏鼻子认了,努力翻查了一番死鬼的记忆。他仰头四十五度,仿佛有一滴看不见的鳄鱼泪正潸然落下:“我没碰过你!”

    大馒头因为惊慌不安而摇曳不止!

    “不要追问了。”

    “我非要问呢!?”大馒头不死心。

    “你非要问……那就是——爱过!”麦某人眺望远方……嗯,那其实是半米外的帐篷帷幕。

    “呜呜呜。”大馒头掩面泪奔。

    可不知多少人的心思活跃了起来。

    讨伐军说是解散了,实则麦当肯只解散了一半,留了30名骑士,100剑士和300枪兵当工具人,以及400多仆从,带着另外一千个腌制好的巨魔头颅,浩浩荡荡地自东向西行军。

    由于去洛丹伦要路过阿比迪斯伯爵这一世的领地达隆郡,好歹是盘桓了一天,让阿比迪斯尽地主之谊。莫格莱尼那么熟,让副官带兵回去,自己带着50个亲随一路送行,说是要送到达隆郡。

    这年代的美食有点糟,贵族们款待贵族的做法就是在尽可能敞亮的大厅里,用最新鲜的食材,然后撒上最多的香料。

    这个差不多四百平米的大厅里,到处插着火把,散发着麦某人依然无法习惯的焦味。

    看着那头死不瞑目的烤野猪身上被堆了一指厚的甜香料,某人吃不下了。

    在被劝吃的过程,麦当肯果断使用转移注意力大法,说起南面的战事。

    “什么,你说暴风王国有灭国的危险?”莫格莱尼和阿比迪斯都是知兵之人。

    麦当肯端着还算能入口的【洛丹伦米酒】呷了一口:“是我教父法奥大主教的情报,艾尔文森林已经沦陷一半了,又有两个教堂被焚毁。那些叫兽人的怪物,将躲进教堂避难的平民连同牧师们一起杀干净了。现在暴风人就靠不时放火烧林来迟滞敌人。而且根据估计,那些绿皮怪物的数量不会低于一百万。”

    两人并不知道,这是麦当肯拿法奥当掩护。

    别说法奥,连暴风王国的莱恩国王都搞不清,兽人到底有多少。

    但都说了是‘估计’嘛!

    两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麦当肯的话,简直是地狱里跑出来的黑暗先知,深深刺激着两人。

    “一百万绿皮啊!你觉得他们只要一个暴风王国就够了?希望我的推测是错误的。”

    “推测?”

    “如果没猜错,暴风王国的求援使者很快就要到洛丹伦城了。然后,连铁炉堡的矮子都有危险。两位叔叔,这是我个人的建议——这会是一场席卷整个东部王国大陆的战争,不想死的,现在就备战吧。”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点点头。

    现在的他们,组建的是血色十字军团,而不是后世狂热的【血色十字军】。相对而言,现在的血色十字军团还是一个很纯粹的封建军事集团。

    “我可以为两位提供一定数量的军备,但我希望做个约定。”

    “你说。”莫格莱尼沉声道。

    “万一绿皮真的杀向大斯坦索姆地区,一时半刻陛下那边又指望不上,我希望我们能攻守同盟。别各自为战。”麦当肯打开随身的地图,指着一个地方。

    分封制度下,各个实地贵族就是一个个土皇帝,有着独立的军事建制和独立财权。国王若是下令国战,那是必须去的。但自家地盘被烧了,那就是亏自家的。

    麦当肯的话很实际。他的领地虽然占了大斯坦索姆地区三分之二,却是比较好守的。第一条防线完全可以设在中部偏南的【考林路口】。

    然后东南面的提尔之手和西南的达隆郡就会成为挡在前面的炮灰了。

    若是阿比迪斯同意,那就不同了。整个大斯坦索姆地区就两个大型出入口,一个是正北面,连接奎尔萨拉斯的。另一个就是达隆郡正西方的索多里尔河大桥。

    真的三家同意,完全可以沿着并不宽阔的索多里尔大桥河口附近布防,就算做不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也能以几千人挡住十万大军。

    “索多里尔大桥?”

    “好!没问题!”

    两个大佬果断应诺下来,打仗这种事,当然是越早准备越好。不是普通农民拿起剑就能杀敌的。这需要长达数月的训练,最好能见过血,这才能成为真正的士兵。

    他们无比庆幸自己是站在麦当肯这边。

    瞥了一眼关在囚车上的那50多个巨魔俘虏,两人嘿嘿一笑……

    告别了两人,一路穿过安多哈尔领,进入提瑞斯法林地,全程花了15天,终于来到了洛丹伦城。

    必须承认,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

    城与城之间差距也挺大的。

    为了防护需要,斯坦索姆城起先的建造目的就是要塞,所以整座城市大门口建在一个湖边,需要通过吊桥跨过湖面,才能到达坐落在山谷里的城市。城市里不管是层层的城墙和铁栅栏,还是被高墙包围的某个角落,都呈现出军事优先的理念。

    而洛丹伦城,尽管是远远望过去,看着那些高高矗立,高度甚至超越了城墙的巨大圆锥形尖顶,还有那白玉色的城墙,麦当肯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座充满艺术气息的美丽城市。

    北面是茂密的森林,南面是风景美丽一望无际的洛丹米尔湖,洛丹伦城看上去真是美不胜收。

    最让麦当肯没想到的是,一个英俊潇洒、即将过期的金发正太,咳,骚年,竟然带着人离城五公里等候着他。

    原来死鬼的久远记忆涌上来,看着对面张开双臂的某人,麦当肯坏笑着大声道:“真是很久不见!我愚蠢的欧豆豆哟(此话被翻译成洛丹伦语)!”

    阿尔萨斯*米奈希尔王子一僵,一面生无可恋,全身仿佛触电一样轻微抽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