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皇后啊,功在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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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朝上下,皆盯紧了太极殿弘仁阁。
第二次封驳,不可想象;但不封驳,同样不可想象。
若与杨文长易地而处,思来想去,最后也只有一个字——难!
次日——第二道手诏颁下之次日,万众瞩目之中,揭盅了——
门下还是封驳了!
朝野再次轰动!
门下显然没有任何“削草”“焚草”的意思,封驳文书送往中书的同时,底稿便已经流传开来了。
对于这个稿子,倒是有不少人给点了个赞:
语气婉转而立场坚定,情、理并茂,典也用的好,好文章!
那句“王者可私人以财,不可以官”,尤为警句。
也有不以为然的:宋娥的典,用的不好!
宋娥的山阳君,等同列侯,何某的五品散职如何可以相提并论?若顺帝退一步,封宋娥以“美人”“充衣”啥的,左雄、李固还会“切谏”吗?
其实,拿“美人”“充衣”拟散骑侍郎,都嫌高了些,散骑侍郎,应该拟于“良人”“长使”啥的嘛!
所以,拟于不伦!
可是,顺帝之立也,宋娥与其谋,这份‘旧恩’,亦非何某之于皇后可比哦!
那可不一定!何某于皇后,说不定有保驾之功、救命之恩呢?——还不是由得人家自己来编?
你别扯了!何某多大年纪?哪来的机会给他“保驾、救命”?这份“旧恩”,当然是上一代的事情!你没看见手诏中说皇后“追思先君、留念故人”吗?皇后是替贾公闾还人情来着!
……
无论如何,第二次封驳已成事实。
所有人都认为,这一回,帝后不能不下这个台了,所可议者,只是如何下这个台而已——
怎样做,看起来才不大丢面子?
这个回合,终究是杨文长赢了!
此人果决而坚忍,今日之位势,并非幸致啊!
多少人心底失望?
但,又能怎样呢?
次日——门下封驳之次日,皇后上书。
皇后上书?
首先,皇后对因为自己而在朝堂上引起如此大的纷扰深表不安。
其次,皇后认为,散骑常侍段广“公忠体国”,应受上赏。
再次,皇后认为,自己的“旧恩”,于国家社稷,渺不足道,伏请陛下俯纳傥议,撤回对何某的任命,如是,“妾身庶几心安”、“朝廷自然雍穆”。
所有人,包括讨厌皇后的人在内,都不由暗喝一声彩:
这个台,下的真正漂亮!
次日——皇后上书之次日,一日无事。
再次日,事来了。
式乾殿将第三份手诏送到了崇义阁。
任谁都以为这是皇帝“俯纳傥议”的诏书——拆封之前,连华廙、韩逸自己也是这样以为。
然而——
不是“俯纳傥议”,而是坚持原议。
所有人的眼镜都跌的粉碎——甚至,多少人的三观都摇摇欲坠了?
三份手诏,一份比一分长,这第三份,已可算是长篇大论了。
皇帝开宗明义:给何某五品堂皇,于皇后,是“报旧恩”,但于朕,却是“酬新功”。
咦?何某立了啥“新功”?
立功者非何某,乃——皇后也。
皇后?!
是滴,皇后“功在社稷”。
您把俺们搞糊涂啦,皇后若诞育皇子,倒也可以说是“功在社稷”,可是,皇后所出,皆为公主啊?
莫非,皇后又有孕了?
也不对啊,即便有孕,也还不晓得生男生女呀!
朕说的不是这个!朕说的是——
皇后一俟册立中宫,即“简出宫人”,这不是“功在社稷”吗?
这?
臣下们瞠目结舌中……
我勒个去——
还真可以算是“功在社稷”呢!
皇后“简出宫人”,难道不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吗?何以可上升到“功在社稷”的高度?
这,就要从世祖武皇帝说起喽!
司马炎做皇帝,其本人的服用,并不算如何奢侈,可能还比不上他的某些以奢侈着称的臣下——诸如何曾、石崇、王恺等;也未进行过大规模的楼堂馆所建设——司马晋的宫苑,完全承继自曹魏。
但这位老兄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好色,无可救药的好色。
泰始九年,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嫁娶。
这次大“采择”,好色的老公和嫉妒的老婆还发生了冲突:
司马炎假模假式的请皇后杨艳(就是杨芷堂姊了)替他选小老婆,“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司马炎看上了卞氏女,杨艳义正辞严:“卞氏三世后族,不可屈以卑位。”
司马炎终于火了:老子自己选!
不过,虽发生了令人尴尬的冲突,但夫妻感情并未受到影响,直至杨艳崩逝,司马炎对她,一直是敬爱有加的。
不过一年之后,泰始十年,又诏取良家及小将吏女五千馀人入宫选之,史载,“母子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
留意,泰始十年是公元274年,彼时,吴还好好儿呆在江南,同晋南北对峙中。
本来,像泰始九年、泰始十年一类的大“采择”,正常情形,应留待天下一统之后再做的,但是,司马武帝的生理需求等不及啊!
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灭吴;第二年,即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春,三月,诏选孙皓宫人五千人入宫。
孙皓亦是以好色着称的主儿,他的眼光,应该不坏,介个……不好浪费呀!
算一算,单单这三次大规模的“采择”或曰“诏选”,司马炎就替自己拢了多少小老婆过来?
之后的事情,就是大伙儿非常熟悉的了:
“帝既平吴,颇事游宴,怠于政事,掖庭殆将万人。常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便宴寝;宫人竞以竹叶插户,盐汁洒地,以引帝车。”
“殆将万人”呢。
司马炎生活方式的改变,对国家政治的影响,不止于“怠于政事”——就是自彼时起,后父杨骏及弟珧、济始用事,势倾内外,时人谓之“三杨”,而旧臣多被疏退。
政治格局的变化,原因很复杂,认真说起来,齐王攸直接、间接的影响应该摆在第一位,但无论如何,司马炎生活方式的改变,同为重要原因之一。
司马炎日子过得舒爽,但这样的日子,是要花大钱的,一万个小老婆,每一个都要衣绫罗、食珍馐,珠宝首饰、胭脂水粉亦是一个也不能少,算一算,拢共要花多少钱?——吓死个人!
宫内、宫外,城内、城外,所有的禁军拢在一起,也不晓得有没有这一万个小老婆更花钱?
如此花法,就是皇帝也撑不住了,而司马炎做皇帝,还算有底线,不好意思再向政府伸手了,可一回头,小老婆们正在嗷嗷待哺中,咋办?
卖官。
卖官?
是滴。
也不算啥有底线啊!
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即“诏选孙皓宫人五千人入宫”的第二年,春,正月,司马炎亲祀南郊。礼毕,喟然问司隶校尉刘毅曰:“朕可方汉之何帝?”
以清刚着称的刘毅的回答大出志得意满的皇帝的意料:“桓、灵。”
司马炎愕然:“何至于此?”
刘毅:“桓、灵卖官钱入官库,陛下卖官钱入私门。以此言之,殆不如也!”
司马炎尴尬大笑:“桓、灵之世,不闻此言,今朕有直臣,固为胜之!”
刘毅为加强效果,说话夸张了些——汉桓帝不去说他,汉灵帝的卖官所得,哪里会“入官库”?
但无论如何,“陛下卖官钱入私门”,是不争的事实。
另一方面,亦可看出,司马炎的气度,真的很好。
司马炎日子过爽了,但代价沉重——不止于对国家财政、政治风气的影响,他自己,亦可说终究是死在了女人的肚皮上:
太康十年(公元289年),“帝极意声色,遂至成疾”,这一病,就再也没有好起来,撑了三、四个月,终于崩掉了。
司马炎走了,留下的首尾,无比之长,别的不说,这一万个小老婆,咋办?
此时,刚刚“册立中宫”的当今皇后登场了,小手一挥,“好办!通通给我简出宫去!”
皇后“简出宫人”,本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但这一回“简出”的,不是十个八个,而是大好几千人!
后宫为之一空!
而且,还要承受相当的政治压力。
“简出宫人”,本为德行仁政,何来压力呢?
无他,这些宫人,都是先帝旧人,你一股脑儿的简出去,介个……于先帝的脸面,须不大好看吧?
孔子他老人家都说过的:“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你一继位就大动特动“先帝旧人”,可能会被人说成“不孝”哦!
还有,这些宫人,许多都是先帝御幸过的,她们也“简出宫去”?
这一切,皇后一概不理——
阶位不高的宫人,但凡未诞育子女而宫外亦有去处可以接收的,统统“简出宫去”!
皇后的想法其实也简单:咋的?叫俺自己花钱养一大堆狐媚子来诱惑俺自己的郎君?天下有这等荒唐的事情?
皇后的本意何如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举替皇家和政府,省下了一笔极其可观的开支,拿这笔钱,啥左军、右军、左卫、右卫的,足够再各各另立一支了!
这不算“功在社稷”,啥算“功在社稷”?
说起来也吊诡,此次史无前例、规模浩大的“简出宫人”,当时并未掀起什么波澜。
原因呢,其一,皇后其实是心虚的,倒不是顾忌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而是自己晓得自己事:此举实是出于“嫉妒”。
她根本就没往“德行仁政”上想,因此,自然低调行事,不会大肆宣扬。
其二,杨骏那边,更不会替潜在的政敌宣扬——不管财政上受益此举多少。
所以,直到第三道手诏颁下,多少人才回过神来:好像……皇后还真是立了一个大大的“新功”呢!
皇帝继续讲道理:
皇后“简出宫人、资其姻嫁”,实是“体天格物、克己节约”,至于她替政府省下来的开支,“何啻千倍于六百石?”(散骑侍郎之薪秩,六百石也)
“文清、能、公、勤,武斩将搴旗,皆受上赏”,皇后有功,亦不应例外,而“皇后与朕同体、朕与社稷同体”,难道奖皇后以钱帛吗?
“功臣既有荫子之制,何皇后不可报其旧恩?”
事实上,朕写第一道手诏之时,就想详述皇后的功绩了,但皇后谦逊,坚决辞谢;朕想着,写第二道手诏之时,总可以叙及了吧?但她还是辞谢!
哎,真是拗不过她!
非但如此,她还上表,请朕撤回前议——
这一回,朕再不能答应她了!
酬不酬功,还在其次,关键是不能叫天下人误会了她!
至于何某,朝廷有谏台、有司隶、有廷尉,何某若不称职,自然有弹劾他的;若是违法乱纪,亦有国法在!怎么就抓住他的出身不放呢?如是,傅说、姜尚、百里奚这班人又该何如呢?
再者说了,朕不过是要何某“备顾问、出入侍从”而已——也不是要他现在就去“管机要”呀?
好了,朕说的够多了,到底应该咋办,就请诸贤公议吧!
哦,对了,皇后说段广“应受上赏”——既如此,那就赏吧!再赐段广绢五百匹!
*
段广都带了哭腔了,“伯始!不能再封驳了!再封驳,天下皆将目我以不臣!”
顿一顿,“太傅若坚持封驳,我……我只能求去了!”
朱振的脸,阴沉的好像马上就要倾盆大雨了,半响,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好罢……”
“好!好!”
朱振喃喃自语,“到底是哪个如此手段?难道,就是那个何天?唉!还真是小觑了此子呀……”
举朝上下,皆盯紧了太极殿弘仁阁。
第二次封驳,不可想象;但不封驳,同样不可想象。
若与杨文长易地而处,思来想去,最后也只有一个字——难!
次日——第二道手诏颁下之次日,万众瞩目之中,揭盅了——
门下还是封驳了!
朝野再次轰动!
门下显然没有任何“削草”“焚草”的意思,封驳文书送往中书的同时,底稿便已经流传开来了。
对于这个稿子,倒是有不少人给点了个赞:
语气婉转而立场坚定,情、理并茂,典也用的好,好文章!
那句“王者可私人以财,不可以官”,尤为警句。
也有不以为然的:宋娥的典,用的不好!
宋娥的山阳君,等同列侯,何某的五品散职如何可以相提并论?若顺帝退一步,封宋娥以“美人”“充衣”啥的,左雄、李固还会“切谏”吗?
其实,拿“美人”“充衣”拟散骑侍郎,都嫌高了些,散骑侍郎,应该拟于“良人”“长使”啥的嘛!
所以,拟于不伦!
可是,顺帝之立也,宋娥与其谋,这份‘旧恩’,亦非何某之于皇后可比哦!
那可不一定!何某于皇后,说不定有保驾之功、救命之恩呢?——还不是由得人家自己来编?
你别扯了!何某多大年纪?哪来的机会给他“保驾、救命”?这份“旧恩”,当然是上一代的事情!你没看见手诏中说皇后“追思先君、留念故人”吗?皇后是替贾公闾还人情来着!
……
无论如何,第二次封驳已成事实。
所有人都认为,这一回,帝后不能不下这个台了,所可议者,只是如何下这个台而已——
怎样做,看起来才不大丢面子?
这个回合,终究是杨文长赢了!
此人果决而坚忍,今日之位势,并非幸致啊!
多少人心底失望?
但,又能怎样呢?
次日——门下封驳之次日,皇后上书。
皇后上书?
首先,皇后对因为自己而在朝堂上引起如此大的纷扰深表不安。
其次,皇后认为,散骑常侍段广“公忠体国”,应受上赏。
再次,皇后认为,自己的“旧恩”,于国家社稷,渺不足道,伏请陛下俯纳傥议,撤回对何某的任命,如是,“妾身庶几心安”、“朝廷自然雍穆”。
所有人,包括讨厌皇后的人在内,都不由暗喝一声彩:
这个台,下的真正漂亮!
次日——皇后上书之次日,一日无事。
再次日,事来了。
式乾殿将第三份手诏送到了崇义阁。
任谁都以为这是皇帝“俯纳傥议”的诏书——拆封之前,连华廙、韩逸自己也是这样以为。
然而——
不是“俯纳傥议”,而是坚持原议。
所有人的眼镜都跌的粉碎——甚至,多少人的三观都摇摇欲坠了?
三份手诏,一份比一分长,这第三份,已可算是长篇大论了。
皇帝开宗明义:给何某五品堂皇,于皇后,是“报旧恩”,但于朕,却是“酬新功”。
咦?何某立了啥“新功”?
立功者非何某,乃——皇后也。
皇后?!
是滴,皇后“功在社稷”。
您把俺们搞糊涂啦,皇后若诞育皇子,倒也可以说是“功在社稷”,可是,皇后所出,皆为公主啊?
莫非,皇后又有孕了?
也不对啊,即便有孕,也还不晓得生男生女呀!
朕说的不是这个!朕说的是——
皇后一俟册立中宫,即“简出宫人”,这不是“功在社稷”吗?
这?
臣下们瞠目结舌中……
我勒个去——
还真可以算是“功在社稷”呢!
皇后“简出宫人”,难道不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吗?何以可上升到“功在社稷”的高度?
这,就要从世祖武皇帝说起喽!
司马炎做皇帝,其本人的服用,并不算如何奢侈,可能还比不上他的某些以奢侈着称的臣下——诸如何曾、石崇、王恺等;也未进行过大规模的楼堂馆所建设——司马晋的宫苑,完全承继自曹魏。
但这位老兄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好色,无可救药的好色。
泰始九年,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嫁娶。
这次大“采择”,好色的老公和嫉妒的老婆还发生了冲突:
司马炎假模假式的请皇后杨艳(就是杨芷堂姊了)替他选小老婆,“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司马炎看上了卞氏女,杨艳义正辞严:“卞氏三世后族,不可屈以卑位。”
司马炎终于火了:老子自己选!
不过,虽发生了令人尴尬的冲突,但夫妻感情并未受到影响,直至杨艳崩逝,司马炎对她,一直是敬爱有加的。
不过一年之后,泰始十年,又诏取良家及小将吏女五千馀人入宫选之,史载,“母子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
留意,泰始十年是公元274年,彼时,吴还好好儿呆在江南,同晋南北对峙中。
本来,像泰始九年、泰始十年一类的大“采择”,正常情形,应留待天下一统之后再做的,但是,司马武帝的生理需求等不及啊!
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灭吴;第二年,即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春,三月,诏选孙皓宫人五千人入宫。
孙皓亦是以好色着称的主儿,他的眼光,应该不坏,介个……不好浪费呀!
算一算,单单这三次大规模的“采择”或曰“诏选”,司马炎就替自己拢了多少小老婆过来?
之后的事情,就是大伙儿非常熟悉的了:
“帝既平吴,颇事游宴,怠于政事,掖庭殆将万人。常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便宴寝;宫人竞以竹叶插户,盐汁洒地,以引帝车。”
“殆将万人”呢。
司马炎生活方式的改变,对国家政治的影响,不止于“怠于政事”——就是自彼时起,后父杨骏及弟珧、济始用事,势倾内外,时人谓之“三杨”,而旧臣多被疏退。
政治格局的变化,原因很复杂,认真说起来,齐王攸直接、间接的影响应该摆在第一位,但无论如何,司马炎生活方式的改变,同为重要原因之一。
司马炎日子过得舒爽,但这样的日子,是要花大钱的,一万个小老婆,每一个都要衣绫罗、食珍馐,珠宝首饰、胭脂水粉亦是一个也不能少,算一算,拢共要花多少钱?——吓死个人!
宫内、宫外,城内、城外,所有的禁军拢在一起,也不晓得有没有这一万个小老婆更花钱?
如此花法,就是皇帝也撑不住了,而司马炎做皇帝,还算有底线,不好意思再向政府伸手了,可一回头,小老婆们正在嗷嗷待哺中,咋办?
卖官。
卖官?
是滴。
也不算啥有底线啊!
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即“诏选孙皓宫人五千人入宫”的第二年,春,正月,司马炎亲祀南郊。礼毕,喟然问司隶校尉刘毅曰:“朕可方汉之何帝?”
以清刚着称的刘毅的回答大出志得意满的皇帝的意料:“桓、灵。”
司马炎愕然:“何至于此?”
刘毅:“桓、灵卖官钱入官库,陛下卖官钱入私门。以此言之,殆不如也!”
司马炎尴尬大笑:“桓、灵之世,不闻此言,今朕有直臣,固为胜之!”
刘毅为加强效果,说话夸张了些——汉桓帝不去说他,汉灵帝的卖官所得,哪里会“入官库”?
但无论如何,“陛下卖官钱入私门”,是不争的事实。
另一方面,亦可看出,司马炎的气度,真的很好。
司马炎日子过爽了,但代价沉重——不止于对国家财政、政治风气的影响,他自己,亦可说终究是死在了女人的肚皮上:
太康十年(公元289年),“帝极意声色,遂至成疾”,这一病,就再也没有好起来,撑了三、四个月,终于崩掉了。
司马炎走了,留下的首尾,无比之长,别的不说,这一万个小老婆,咋办?
此时,刚刚“册立中宫”的当今皇后登场了,小手一挥,“好办!通通给我简出宫去!”
皇后“简出宫人”,本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但这一回“简出”的,不是十个八个,而是大好几千人!
后宫为之一空!
而且,还要承受相当的政治压力。
“简出宫人”,本为德行仁政,何来压力呢?
无他,这些宫人,都是先帝旧人,你一股脑儿的简出去,介个……于先帝的脸面,须不大好看吧?
孔子他老人家都说过的:“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你一继位就大动特动“先帝旧人”,可能会被人说成“不孝”哦!
还有,这些宫人,许多都是先帝御幸过的,她们也“简出宫去”?
这一切,皇后一概不理——
阶位不高的宫人,但凡未诞育子女而宫外亦有去处可以接收的,统统“简出宫去”!
皇后的想法其实也简单:咋的?叫俺自己花钱养一大堆狐媚子来诱惑俺自己的郎君?天下有这等荒唐的事情?
皇后的本意何如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举替皇家和政府,省下了一笔极其可观的开支,拿这笔钱,啥左军、右军、左卫、右卫的,足够再各各另立一支了!
这不算“功在社稷”,啥算“功在社稷”?
说起来也吊诡,此次史无前例、规模浩大的“简出宫人”,当时并未掀起什么波澜。
原因呢,其一,皇后其实是心虚的,倒不是顾忌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而是自己晓得自己事:此举实是出于“嫉妒”。
她根本就没往“德行仁政”上想,因此,自然低调行事,不会大肆宣扬。
其二,杨骏那边,更不会替潜在的政敌宣扬——不管财政上受益此举多少。
所以,直到第三道手诏颁下,多少人才回过神来:好像……皇后还真是立了一个大大的“新功”呢!
皇帝继续讲道理:
皇后“简出宫人、资其姻嫁”,实是“体天格物、克己节约”,至于她替政府省下来的开支,“何啻千倍于六百石?”(散骑侍郎之薪秩,六百石也)
“文清、能、公、勤,武斩将搴旗,皆受上赏”,皇后有功,亦不应例外,而“皇后与朕同体、朕与社稷同体”,难道奖皇后以钱帛吗?
“功臣既有荫子之制,何皇后不可报其旧恩?”
事实上,朕写第一道手诏之时,就想详述皇后的功绩了,但皇后谦逊,坚决辞谢;朕想着,写第二道手诏之时,总可以叙及了吧?但她还是辞谢!
哎,真是拗不过她!
非但如此,她还上表,请朕撤回前议——
这一回,朕再不能答应她了!
酬不酬功,还在其次,关键是不能叫天下人误会了她!
至于何某,朝廷有谏台、有司隶、有廷尉,何某若不称职,自然有弹劾他的;若是违法乱纪,亦有国法在!怎么就抓住他的出身不放呢?如是,傅说、姜尚、百里奚这班人又该何如呢?
再者说了,朕不过是要何某“备顾问、出入侍从”而已——也不是要他现在就去“管机要”呀?
好了,朕说的够多了,到底应该咋办,就请诸贤公议吧!
哦,对了,皇后说段广“应受上赏”——既如此,那就赏吧!再赐段广绢五百匹!
*
段广都带了哭腔了,“伯始!不能再封驳了!再封驳,天下皆将目我以不臣!”
顿一顿,“太傅若坚持封驳,我……我只能求去了!”
朱振的脸,阴沉的好像马上就要倾盆大雨了,半响,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好罢……”
“好!好!”
朱振喃喃自语,“到底是哪个如此手段?难道,就是那个何天?唉!还真是小觑了此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