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拉伊图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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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里的光线很暗,尽管皮帘子已经被掀了起来,帐篷顶上的天窗也是开着的,午后的阳光透过帐篷顶上的天窗照射进来,那一柱光线里无数细小的灰尘在翻转游荡,让我如此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每呼吸一次,都要吸进千万灰尘和细菌进入自己反而肺里,我甚至有种想给自己做个口罩的冲动。壹看书1kanshucc
帐篷里的气味很刺鼻,矮脚小方桌还放着未冷掉的汤药,充满了苦涩的药味。
就是那位给拉伊图喂肉汤的女人随后端上了的,据说这女人是拉伊图身边最受宠的第五位老婆,尽管我觉得她一点都不美,甚至鼻子又扁又大,唯一好看的地方是她有一双大眼睛,只不过目光总有些涣散,感觉不到一点儿的神采,我很怀疑兽族狼人们的审美观点是否和我一样。
这顶帐篷也许是多年没有刷洗了,牛皮上的膻腥气经过了这么久,依然还能清晰可闻,夹杂着汗味儿,男人脚上的酸臭味儿,各种气味儿混合在一起,竟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啊很像是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味道。
拉伊图的女人们坐在帐篷门口的地方,手里拿着带回勾的锥子正改制一件皮甲,她们小声的谈论着,我隐约听见似乎是拉伊图打算让他的小儿子也加入狩猎队伍,可他的年纪有些小,我见过那孩子,他长得差不过和我一样高,年龄应该比我小一些,女人们总会有些担心,只不过当她们将目光投放在我的身上之后,似乎那些观点又动摇了。
兽人们依然秉持着古老的传承,女人平时要做家务、看管孩子、放牧、采集草药、缝制皮甲。男人们只负责外出打猎和打仗,所以到现在部落里能够拿的起武器的男人们差不多要死光了,女人们和孩子们却还能活下来。一看书1ka要n书shucc
可我们不得不面临着一个问题,这也是拉伊图和格里巴斯钦将部落带到荒原上的主要原因,那就是吃的问题,库兹能依靠着他的“生存本能”带着大家挖沙鼠,猎捕野兔、野鸡等小兽,这似乎已经解决了部落里食物的问题,可事实上,我们大家要翻越整个叶连山脉,回到家乡。可要是离开了这片草地,在大山里想要狩猎足够二百多人吃的猎物,这很难。
在翻越眼前这片大山之前,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足食物,单靠每天挖沙鼠想储存足够多的肉食,怕是挖到秋天也不可能攒到足够多的生肉干,我们必须狩猎一些大型的动物,最好是那些温顺的独角野牛,只要一头就能卸下几百斤的鲜肉,可是离我们最近的独角野牛群也迁徙到了野狼峡那边,凭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敢去从狼口里抢食吃。
荒原里最多的不是大群的独角野牛,而是那些来去如风的魔羚羊,它们奔跑起来的度甚至能够快过箭矢,荒原里普通的猎人有时候见到魔羚羊甚至要避开,否则运气不好遇见某只情的公魔羚羊,那锋利得可以轻易刺穿任何普通皮甲的羚羊角,扎在人身上的滋味可不好受。只有一些有实力的捕猎团,才能够在荒原上猎捕那些魔羚羊。
拉伊图的想法很简单,还是想留在荒原上讨生活,因为这里毕竟没有那些恐怖的沼泽僵尸和红颜蝙蝠,现在这个小部落就算回到家乡又能干什么,只剩下了这些女人和孩子,又哪有能力对付那些来自沼泽深处的魔兽,反不如在荒原边缘地带,依靠捕猎小兽和挖野菜生活,这里背靠着叶连山,又能依乌鲁图河而居,是不错的地方。可是为什么这样一处依山傍水的宜居之处,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没有部落迁徙到这儿居住呢答案是风狼,荒原上的风狼是极具侵略性的魔兽,它们或群居或是独行,每头狼都有很高的智商,一生之中很少会犯相同的错误,北麓荒原就是它们的天下。一看书1cc
若不是死亡沼泽边缘的沼泽僵尸灾情泛滥,兽人们又处于大灾荒的混乱中,大部落自顾不暇,根本腾不出手援助拉伊图这样的小部落,否则单靠死亡沼泽边缘富饶的物产,也不至于让拉伊图的部落挨饿,最不济也能依靠死亡沼泽地里面的地薯渡过难关。
格里巴斯钦和库兹的看法不是这样的,格里巴斯钦这样的老兽人更有一种难离故土的感情,他主张的是回死亡沼泽,那些沼泽中的魔兽终归会被兽人的勇者所击败,也许会苦熬几个月,也许用不了那么久。老兽人的想法是在哪里熬不是都是熬么
而库兹的想法更加的简单,是想带着部落里的这些女人和孩子,先返回古鲁丁镇,相对于几万人的大部落聚集点来说,容纳这两百来人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池塘,按照库兹的想法就是可以留在古鲁丁镇等待那些沼泽魔兽自己散掉,也可以请一些愿意猎杀魔兽的猎魔人前往,总之这一切都可以耐心等待。
几天前这个小部落领拉伊图的冒失决定,导致部落的最后一批年轻的兽人战士也死于野狼峡,没有人能够安然的逃出来,若不是格日勒在最后时刻,带着一批能跑的女人们冲进野狼峡,将重伤的拉伊图和最后几名重伤战士从尸堆里抢出来,恐怕事情会更麻烦。
无论是留在北麓荒原的乌鲁图河谷口,又或是投奔古鲁丁镇,又或者是返回死亡沼泽,这一切都需要建立在食物充足的基础之上。
拉伊图沉默了半天,显然他也有些后悔,原本将部落带到北麓荒原上来,是因为想到春季狩猎,有大批的猎人们前来猎杀魔羚羊,随随便便尾随在他们的身后,就有数不尽吃不完的魔羚羊肉,只要能背得动,无论想要多少都可以,可是这一次,拉伊图带来的是女人和孩子,而且运气不太好,在这荒原上呆了这么些天,连魔羚羊捕猎团的影子都没有看见。这才兵行险招,带着最后的年轻战士进入荒原狩猎独角野牛,原本上运气还不错,遇见了一大群独角野牛,可是那群野牛好死不死的竟然带着他们闯进了野狼峡,真是不走运啊
拉伊图犹豫了一下说:“要不,过几天我能动了,就带着一些身体强壮的女人往里走走,或许能遇见猎杀魔羚羊的冒险团,他们一般情况下,只会将魔羚羊皮和头骨里的魔核带走,我们可以等他们走了,将那些被他们丢弃的羊肉制成生肉干带回来,以往灾年的时候,我记得爷爷就是这么做的。”
格里巴斯钦皱着眉头,缓慢的摇着堆满皱纹的脑袋沉吟着说道:“荒原里不仅有狩猎魔羚羊的猎人团,还有很多强盗,有时候你甚至分不清哪些是狩猎魔兽的队伍,那些是强盗,或者有些人既是强盗也是也是猎魔团。太危险了,而且还是带着
着群女人,拉伊图,你是想将鲜嫩的羊肉送进老虎的嘴巴里吗”
“可我们现在这个样子,哪还有能力翻越叶连山,我们现在只能呆在这里整天挖野菜果腹。”拉伊图有些颓废地说道,他苍白的脸色更显难看,作为一位部落领,正是他一次次错误的决策将部落带进了毁灭的边缘,如果没有好的办法重振部落,剩下的这些女人和孩子在其他部落领的眼中,就是一块儿鲜美的肥肉,会毫不犹豫的一口吞下去。
他宁愿只身犯险越过叶连山来到北麓荒原,也不愿迁入古鲁丁镇,就是怕自己这样的小部落,再这样危机时候被另外的大部落吞并。
“如果真的没遇见猎魔团,那就我们自己猎杀一些魔羚羊吧”库兹平静地说道。
格里巴斯钦浑浊的眼睛原本是半眯着,这时候忽然睁大了看着库兹,吃惊地问:“你能追上那些风一样的魔羚羊”
“还不能”库兹看了我一眼,然后肯定地对拉伊图和格里巴斯钦说道:“但我们有自己的办法,可以捕猎到魔羚羊。”
我在一旁插了句嘴:“如果单为了吃肉的话,或许我们也可以试试打那些野牛的注意。一头独角野牛身上的肉至少能抵二十只魔羚羊的。”
一路走来,我们尽可能的控制自己的捕猎数量,原因就是亚归兽不可能无限量的负载,它的体力有限,原本上我们一行四人都想很轻松的度过这次草原旅行,所以配置了舒服的皮鞍座,我们四个人一起乘坐亚归兽,加上我们旅行初始之时,带了大量的行李,甚至于铁锅和一些必要的炊具以及帐篷,这些让亚归兽有了很重的负担,后来我们又在咸水塘的边缘狩猎了几只魔羚羊,甚至还杀死了一只风狼,琪格整天带着卡特琳娜在荒原上采集各种草药,因为我们需要非常多的月光墨水和乳白墨水,这时候,我们慢慢地现行李越来越多,而且大多数行李都是我们不能舍弃的,最后只能尽量缩减干粮的携带量。
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之前还在想这一个问题,那就是库兹为什么会放着漫山遍野的魔羚羊不抓,偏偏带着部落里的女人和孩子们在沙岗上挖沙鼠,捕野兔。我心里总是放不下这些问题,于是我问库兹,库兹给我的回答只有四个字,那就是:生存本能。
库兹想要教会这些弱小的兽人们一些最基本的生存本能,是如何可以自己在荒原里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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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里的光线很暗,尽管皮帘子已经被掀了起来,帐篷顶上的天窗也是开着的,午后的阳光透过帐篷顶上的天窗照射进来,那一柱光线里无数细小的灰尘在翻转游荡,让我如此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每呼吸一次,都要吸进千万灰尘和细菌进入自己反而肺里,我甚至有种想给自己做个口罩的冲动。壹看书1kanshucc
帐篷里的气味很刺鼻,矮脚小方桌还放着未冷掉的汤药,充满了苦涩的药味。
就是那位给拉伊图喂肉汤的女人随后端上了的,据说这女人是拉伊图身边最受宠的第五位老婆,尽管我觉得她一点都不美,甚至鼻子又扁又大,唯一好看的地方是她有一双大眼睛,只不过目光总有些涣散,感觉不到一点儿的神采,我很怀疑兽族狼人们的审美观点是否和我一样。
这顶帐篷也许是多年没有刷洗了,牛皮上的膻腥气经过了这么久,依然还能清晰可闻,夹杂着汗味儿,男人脚上的酸臭味儿,各种气味儿混合在一起,竟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啊很像是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味道。
拉伊图的女人们坐在帐篷门口的地方,手里拿着带回勾的锥子正改制一件皮甲,她们小声的谈论着,我隐约听见似乎是拉伊图打算让他的小儿子也加入狩猎队伍,可他的年纪有些小,我见过那孩子,他长得差不过和我一样高,年龄应该比我小一些,女人们总会有些担心,只不过当她们将目光投放在我的身上之后,似乎那些观点又动摇了。
兽人们依然秉持着古老的传承,女人平时要做家务、看管孩子、放牧、采集草药、缝制皮甲。男人们只负责外出打猎和打仗,所以到现在部落里能够拿的起武器的男人们差不多要死光了,女人们和孩子们却还能活下来。一看书1ka要n书shucc
可我们不得不面临着一个问题,这也是拉伊图和格里巴斯钦将部落带到荒原上的主要原因,那就是吃的问题,库兹能依靠着他的“生存本能”带着大家挖沙鼠,猎捕野兔、野鸡等小兽,这似乎已经解决了部落里食物的问题,可事实上,我们大家要翻越整个叶连山脉,回到家乡。可要是离开了这片草地,在大山里想要狩猎足够二百多人吃的猎物,这很难。
在翻越眼前这片大山之前,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足食物,单靠每天挖沙鼠想储存足够多的肉食,怕是挖到秋天也不可能攒到足够多的生肉干,我们必须狩猎一些大型的动物,最好是那些温顺的独角野牛,只要一头就能卸下几百斤的鲜肉,可是离我们最近的独角野牛群也迁徙到了野狼峡那边,凭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敢去从狼口里抢食吃。
荒原里最多的不是大群的独角野牛,而是那些来去如风的魔羚羊,它们奔跑起来的度甚至能够快过箭矢,荒原里普通的猎人有时候见到魔羚羊甚至要避开,否则运气不好遇见某只情的公魔羚羊,那锋利得可以轻易刺穿任何普通皮甲的羚羊角,扎在人身上的滋味可不好受。只有一些有实力的捕猎团,才能够在荒原上猎捕那些魔羚羊。
拉伊图的想法很简单,还是想留在荒原上讨生活,因为这里毕竟没有那些恐怖的沼泽僵尸和红颜蝙蝠,现在这个小部落就算回到家乡又能干什么,只剩下了这些女人和孩子,又哪有能力对付那些来自沼泽深处的魔兽,反不如在荒原边缘地带,依靠捕猎小兽和挖野菜生活,这里背靠着叶连山,又能依乌鲁图河而居,是不错的地方。可是为什么这样一处依山傍水的宜居之处,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没有部落迁徙到这儿居住呢答案是风狼,荒原上的风狼是极具侵略性的魔兽,它们或群居或是独行,每头狼都有很高的智商,一生之中很少会犯相同的错误,北麓荒原就是它们的天下。一看书1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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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没遇见猎魔团,那就我们自己猎杀一些魔羚羊吧”库兹平静地说道。
格里巴斯钦浑浊的眼睛原本是半眯着,这时候忽然睁大了看着库兹,吃惊地问:“你能追上那些风一样的魔羚羊”
“还不能”库兹看了我一眼,然后肯定地对拉伊图和格里巴斯钦说道:“但我们有自己的办法,可以捕猎到魔羚羊。”
我在一旁插了句嘴:“如果单为了吃肉的话,或许我们也可以试试打那些野牛的注意。一头独角野牛身上的肉至少能抵二十只魔羚羊的。”
一路走来,我们尽可能的控制自己的捕猎数量,原因就是亚归兽不可能无限量的负载,它的体力有限,原本上我们一行四人都想很轻松的度过这次草原旅行,所以配置了舒服的皮鞍座,我们四个人一起乘坐亚归兽,加上我们旅行初始之时,带了大量的行李,甚至于铁锅和一些必要的炊具以及帐篷,这些让亚归兽有了很重的负担,后来我们又在咸水塘的边缘狩猎了几只魔羚羊,甚至还杀死了一只风狼,琪格整天带着卡特琳娜在荒原上采集各种草药,因为我们需要非常多的月光墨水和乳白墨水,这时候,我们慢慢地现行李越来越多,而且大多数行李都是我们不能舍弃的,最后只能尽量缩减干粮的携带量。
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之前还在想这一个问题,那就是库兹为什么会放着漫山遍野的魔羚羊不抓,偏偏带着部落里的女人和孩子们在沙岗上挖沙鼠,捕野兔。我心里总是放不下这些问题,于是我问库兹,库兹给我的回答只有四个字,那就是:生存本能。
库兹想要教会这些弱小的兽人们一些最基本的生存本能,是如何可以自己在荒原里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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