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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为了生活,努力发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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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为了生活,努力发明(下)()

    师偃听了他的话,很好奇的看了一下赵武,见到赵武目光仍在专注着群山,他勉为其难的回答:“也好,我这就去找人……”

    赵武马上又补充:“顺便再找一些铁匠来,我有用。”

    师偃立刻用劝告的身份说:“看来主上喜欢摆弄恶金——我赵氏虽然会制作‘恶金’,但世人常以为‘恶金不祥’,会给使用者带来灾祸,令诸卿大夫避之唯恐不及,所以,主上最好不要在公卿面前展示恶金,以免带来不测的灾祸。”

    春秋时代,人们把“铁”叫做“恶金”。

    在这个时代,每个家族都有一项特长,赵氏宗族以养马和铸铁手艺著称,“中华第一铁鼎”就由赵武的孙子赵鞅制备,可以想象,在这个时间段里,赵氏宗族已经积累了足够的铸铁经验,以至于数十年后他们能够铸造大型铁件。

    不过由于春秋时代人们不喜欢铁,把铁称之为“恶金”,所以赵氏宗族虽然拥有这时代较为先进的铸铁工艺,却并没有因此获利。

    赵武不以为然,他漫不经心的回答:“终究要走到那一步的——你还没有尝过铁锅炒出来的饭,那才是正宗……”

    师偃有点不满,但赵武已经翻身跳上马,他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说:“也有变通的方法,比如说我们可以在铁器上鎏上金铜,一方面防锈,另一方面……”

    猛然间,赵武想起师修给他解说各国形势的时候,曾谈到吴王,谈到楚国正忙于跟吴国争斗,他搔搔脑袋,回忆着说:“我听说楚王有一个著名的铸剑师,似乎叫做干将,他的妻子叫莫邪吧,听说他的铸剑手艺非常妙。”

    师偃不满的回答:“楚国名剑师应该是欧冶子,听说欧冶子有个小小徒弟,或许叫干将吧,不过,各国铸剑匠师都是一国之宝,我想楚王宁肯杀了他的铸剑匠师,也不会让他为别国铸剑。”

    赵武想到吴王,不是想到了铸剑名师干将、莫邪,他想到的是那把吴王剑(或越王剑),现代出土的吴王剑防锈工艺做的非常完美,以至于它在两千六百年后出土依然保持锋利,连现代人都为之不可思议,而赵武恰好处身于这个时代……

    赵武想到吴王剑,是认为吴王剑的防锈技术不是突兀诞生的,在它出世前一定有技术积累,吴王寿梦既然已出现了,想必“吴王剑”铸造技术已基本成型。但他不知道的是,欧冶子正是“龙泉宝剑”的创始人,他在楚国开创“龙泉”这个品牌已经百余年了。

    “哈,我就无法理解,干嘛我做什么事都要找个至大的理由——想制作一口铁锅,从而研究冶铁技术,难道就不行?

    好吧……我听几位老师说:金(春秋时代铜就是金)矿归国君,领地里一旦发现金矿就必须上交国君。但铁矿不是,它是恶金,国君不要铁矿。连那位曾经占有过赵地的什么……祈奚,也不要。我赵氏不是因此而留存下两座铁矿了吗?

    所以,赵氏想要甲兵犀利,让其他宗族不敢轻视,唯有从铁矿下手,并借助铁矿的便利……我要你们寻找吴国工匠,不要求你找到类似‘干将’的铸剑匠师。能有干将十分之一技艺我也就满足了。因为我要的只是他的防锈手段。

    我听说有一种工艺叫做‘鎏金’,就是用丹砂加热成水银,再用水银融化金(铜)涂抹到金属上面,而后稍加烘烤,水银挥发后便留下了一层金(铜)膜。我还听说有一种‘金银错’制作工艺,嵌玉镶金手法,等等……

    你刚才说‘恶金’不详,那我们就把铁剑外面鎏上一层金,只留下锋刃部分保持原来的样子,这样一来,用金(铜)包裹的铁剑,去除了‘恶金’灾祸,还能依旧保持铁器的锋利,估计世人不再会以为这铁器不详……嗯,最好鎏一些吉祥图像,比如麒麟、凤凰、虎豹等等。如此一来,赵氏擅长的冶铁技艺,就能为我们唤来无尽的财富,而且还不会因此触怒国君——这理由够正大吧?!”

    听完这番话,师偃愣住了。

    久久,赵武看师偃再没有任何表示,他摆一摆手告辞。在他走后,师偃纳闷的对身边的师修说:“我本以为他就是个吃货,翻来覆去只惦记着如何花样翻新地吃,没有想到他的想法却如此奇特!”

    师修轻轻摇摇头:“我们现在插手制陶业,是因为陶业虽属于范氏所擅长,但范氏与我们关系还算不错,但甲兵是魏氏所擅长,魏氏与栾氏关系密切,我以为,我们还是不要深入的好。

    比如弓箭,我看过主上造的弓,良匠制作一张好弓要两三年,主上只花了一天就完成了,那张弓威力不下于良弓,实在方便快捷。但因为韩氏擅长弓箭,我们放弃了批量制弓的计划?为韩氏我们能放弃,为何不能为了魏氏再来一次——我赵氏刚刚兴起,还是不要树敌过多的好。”

    远处,山那边,赵武骑着马缓缓走在山路上,他一边走一边悠然自得的甩着马鞭,眼珠不停左右转动,嘴里不停发问,以便让别人不去注意自己的小动作:“僚清,你说这骑马有什么不好,怎么卫士们都不愿意骑马出游?”

    春秋时,人们大多数姓氏模糊。清是赵武的家仆,但赵武的“赵”指的是封地为赵,这是家族传人的特权,所以清不可能挂上“赵”的姓氏称之为“赵清”,除非赵武将领地赠送给对方……当然,赵武把领地送出去了,他自己就不能姓赵了。

    而按当时的习惯,奴仆应该以职业为姓。清在赵武身边担任的是持戈卫士的角色,所以称之为“僚清”。连在赵武身边担任的是看门人的身份,所以称之为“阍(音hun昏)连”。而赵武身边跟随的两名童仆也有姓,他们称之为“竖左、竖右”——“竖”就是童仆的意思。

    僚清挥了挥马鞭,轻松的回答:“主上,这或许是一种心态问题,你想,王公贵族出游都做马车,单骑而走的不是败兵,就是行色匆匆的旅人。庶民无知,怎会喜欢这种狼狈的出行方式?”

    原来如此。

    在这个时代,做点小变革这么难嘛?我该怎么做,才能在不引人注目的情况下,让自己生活舒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