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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地下城主

作者:相思洗红豆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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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顿担心有诈,没让两个肉盾闪开,继续用骑士枪狠狠地捅了几下,直到黑血蜘蛛彻底失去呼吸,才罢手。

    “死透了!”

    随着荷玛投影文字,一缕绛紫色的灵魂残骸从黑血蜘蛛的身体中被抽了出来,吸进了魔典中。

    危机解除,唐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耗尽魔能和体力的疲惫感像潮水一般,冲击着神经,就像拧到了极限的发条,让他全身都在酸疼。

    一把摘掉头盔,唐顿贪婪地吸了几口气,也顾不得地板上的血泊和碎肉,干脆四肢大张的躺在了上面。

    塞蕾丝也是满头大汗,要不是唐顿给她的魔钻支撑,魔能早就告罄了。

    “以后必须准备一些瞬间补充魔能的药剂,魔石还是太慢了。”唐顿总结着战斗经验。

    汲取魔石中的魔能,需要用灵魂力共鸣、引导,不仅分心,而且太慢,这在战斗中就是大忌。

    “不过是干掉一只低阶的黑血蜘蛛,居然费劲到这种地步,必须加练!”荷玛投影文字,呵斥唐顿。

    这可是一只实力大概在灵魂三阶巅峰的黑血蜘蛛,要是让唐顿知道真相,搞不好会自满到不思进取,荷玛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不过对于他的表现,内心中还是很满意的。

    “我的二号!”

    唐顿根本没看荷玛的文字,因为二号食尸鬼在奋战了这么多天后,终于达到了极限,身体无法再支撑重装铠甲,一下子摔在了地上。

    “不行了,二号多处骨头断裂,换一只新的吧!”荷玛释放灵魂之眼,细致扫描食尸鬼的状态。

    唐顿帮二号脱掉了铠甲,看到一些部位的骨头都刺出了皮肉,肌腱大部分撕裂,整个身体都变形了。

    不愧是性价比最高的炮灰,只要头颅无损,就会一直战斗,但是身体破损太严重,也是会影响战斗力的,毕竟没人会傻到被不能动的食尸鬼咬死。

    武器店的精良级铠甲,虽然因为长时间缺乏养护,锈迹斑斑,难看的要死,但是除了无法激活特效,防御力并没有减少太多。

    比起普通的装备,它们还是要质高一筹,要是带回晨雾镇,绝对有落魄的佣兵抢着买。

    这十天中,二号和三号单是这种铠甲,就穿废了十多套,简直比一些小冒险团的佣兵待遇都好。

    “以后有钱了,给食尸鬼仆从买卓越级别的铠甲,肯定耐揍的像龟壳一样!”

    唐顿想起了二号和三号悍不畏死的冲锋和卡位,如果拥有一大群,一定彪悍到爆。

    “刚才好危险!”塞蕾丝飘了过来,心有余悸后,又激动了起来,“这就是随时会死状态下的厮杀吗?太刺激了!”

    “她不会成为战斗狂吧?”

    唐顿有些羡慕塞蕾丝,不愧是天生的魔法种族,在荷玛的教导下,学习魔法的速度快的不可思议。

    如果两个人对决,塞蕾丝完全可以用放风筝战术,耗死没有任何远程攻击手段的唐顿。

    当然,塞蕾丝现在肯定没有这种战斗智商,而唐顿也不会傻到追着她砍,他会选择适合自身的战术。

    “塞蕾丝的资质和天赋不错,只要足够努力,绝对可以成为一位蜚声大陆的死亡女妖!”荷玛感慨,如果塞蕾丝生在亡灵国度,绝对是被重点培养的种子。

    “收割战利品了咯!”恢复了一些体力,唐顿跳了起来,切开了黑血蜘蛛的身体,挖出了魔核。

    “嗯?不杀二号?”荷玛不解。

    “算了,它好歹跟了我这么久,实在不忍心再抽取它的灵魂残骸。”唐顿让塞蕾丝取来了墨水和鹅毛笔,在魔典上书写解释。

    “亡灵忏悔没办法解除,它不死,你就少一个仆从名额!”荷玛对唐顿的决定不置可否。

    “好吧,那就杀死,别抽取灵魂了!”唐顿走到了二号身边,手起剑落,搅碎了它的大脑,“愿你的灵魂进入天堂,永得安息!”

    “其实对于这座地下城中的百万亡灵来说,死亡,反而是一种解脱!”荷玛叹气。

    “这怪物很强,应该值不少灵魂吧?”唐顿终于想起了正事,“我还差不多少祭品?”

    “已经还清了!”

    “这么快?”唐顿一愣,这个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这十天,你几乎除了冥想就是战斗,连吃饭和睡觉的时间都少的可怜,这些辛苦和汗水,是不会白费的。”荷玛难得夸奖唐顿一次。

    “突然觉得轻松了不少,果然是无债一身轻!”唐顿忍不住笑了出来,“接下来做什么?对了,开启战争空间,把这里的财富都带走。”

    “你是混吃等死有一块馊面包也会满足的卑贱地精吗?有点理想和魄力好不好?”荷玛实在是气死了,“难道你就不想坐拥整座地下城?”

    “呃?”唐顿反驳,“我没那么贪婪!”

    “这不是贪婪,这是一个男人本来就应该有的目标,你难道想做一辈子的平民?”

    唐顿没有说话,但是紧紧地握了一下拳头,哪个男孩在童年时没有渴望过成为英雄?没有憧憬过娶一位公主?

    “这地下城中,近百万的亡灵,是巨大的死亡危机,但也是机遇,如果全部杀死,将灵魂用来献祭,任何神祇都会慷慨到让你目瞪口呆。”

    “威能强大的武技,魔法,神术,传奇级别的魔装,乃至神器,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神明拿不出。”

    “金币、名画、宝石,价值连城的艺术品,它们现在就躺在那里,等着你去拿,好吧,哪怕是这件杂货店中的最普通陶瓷,带回西土大陆,就是古董,随随便便也能卖个几百金币。”

    “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唐顿不笨,“再说喜欢收藏的人,并不是太多。”

    “你有点追求好不好?看看市中心那座宏伟壮观的城堡,肯定是一位世袭公爵的府邸,你觉得他的收藏品如何?还有那些贵族们家中的金库,足够你挥霍十辈子了。”

    “大多数贵族都喜欢购买一、两幅名家大师的油画,挂在墙壁上来显示品位,你搜索完地下城,完全可将它们挂满宅邸的每一个角落了。”

    “很多,有很多画!”塞蕾丝点头,她无聊的时候就到处乱逛,见到了太多的油画。

    “看到那座魔法塔了吗?”

    “嗯!”唐顿抬头,看向了北方,那里有一幢高耸入云的法师塔,极具视觉张力,就像一柄刺破苍穹的利刃。

    “一座法师塔的价值,我不说你也知道!”荷玛循循善诱,“看它的规模,拥有者的实力绝对超越屠龙阶。”

    “你是嫌我死的不够快吧?法师塔是魔法师的栖身之所、最后的堡垒,哪一个不是机关遍布,未得到主人允许进入,我就等着被防御魔法阵轰杀成渣吧!”

    虽然抱怨,但是唐顿知道荷玛说的不错,在让那些冒险者趋之如骛的上古遗迹中,法师塔、国王城堡、魔法学院等等,才是最有价值的地方,也是争夺最激烈的地方。

    “除去这些不说,单是这里拥有五倍魔能浓度的消息传出去,连那些屠龙阶强者都会心动,蜂拥前来抢夺、独占,要知道只要住在这里,修炼就会事半功倍,换做是我,绝对不和别人分享。”

    荷玛觉得唐顿少了一种捍卫自身领地的霸气,不过没关系,他还小,还可以慢慢培养。

    “我也不会和别人分享,更别提罗宾逊三人还想要杀我!”

    “那还等什么?赶紧冥想,继续猎杀食尸鬼,磨练武技,提升实力,尽早把他们干掉。”荷玛催促,“你多耽误一秒,他们就多吸收一份魔能,多抓一个灵魂!”

    “冲!冲!冲!”

    唐顿跳了起来,振臂呐喊,以罗宾逊的精打细算,怎么可能不随身携带灵魂石,人家只要收集到足够的灵魂,也可以去战神祭坛献祭,获得强大的武技。

    “冲!冲!冲!”

    塞蕾丝跟在唐顿身后,学着他的样子高呼,女孩看出来了,唐顿似乎有意住在地下城,这让她很开心,“以后再也不会寂寞了。”

    这座仿若是死掉了的地下城中,即便有着荧光苔藓散发着微弱的光芒,看上起依旧是暗淡无光,一成不变,除了饥饿的时候,唐顿根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又是一个为期十天的苦修,吃着蜘蛛肉、喝着幽灵蜂蜜,远比啃黑面包有营养,唐顿长高了一点,也强壮了一些,不再像以前那么瘦弱。

    随着不断进行圣天使像冥想法,现在灵魂种子已经增长到一颗绿豆般大小,存储的魔能增多,让唐顿不至于释放几道神术,就空魔。

    “我想回去一趟!”唐顿砍翻了一只低阶食尸鬼,趁着休息的时间,和荷玛商量。

    “的确要回去。”荷玛认同,“不能总吃蜘蛛肉,幽灵蜂蜜也是有限的,虽然塞蕾丝不在乎,但是你应该省着喝。”

    “食物,水,还有魔石,药剂,总之我需要大量的补给。”唐顿已经有了完整的计划。

    这十天,唐顿攒了不少灵魂残骸,不过没有用来献祭,换取神术,而是全部让魔典吞噬了,为的就是开启战争空间,携带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