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章 准备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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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巫术!他们是地狱中的恶魔!”城堡塔楼里也陷入了一片沉默,从对方开炮到最后一位骑手坠马,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一百多精锐骑士和九百多轻骑兵就这么没了,一个都没剩!这让布列塔尼公爵无法忍受,唯一可以解释这一切的就是对方使用了某种魔法,而且肯定不是正面的,上帝应该站在自己这边,那敌人肯定就是魔鬼了。
“公爵阁下,他们用的是手枪,只是我不清楚,为什么手枪可以连续发射好几次。他在东方不是魔鬼,而是神,神一样的皇帝。虽然他是我的仇人,但我不得不说,这些东西都是他发明的,包括我们建造的战舰和大炮,都是我从他哪里学来的。现在我们已经见识到了他的威力,是不是可以撤离了?如果被他围住,就谁也走不了了。”江勋爵终于忍不住了,他虽然一直都想报仇,但本质上讲,他是个工程师或者叫技术员,对于一切贬低科学技术的行为,都从心底里反感。
“不!这里是我的城堡,我们还有两千火枪兵和弓箭手、还有坚固的城墙和大炮。就算无法野战,也可以守住这里!我要派人去向国王、向皇帝、向教皇求援,我们不能让异族占领我们的土地!我们有权、也有责任保护这里的一切免遭异教徒的践踏!”拿骚伯爵听了江勋爵的话,眼珠子都红了。他的舰队完了,二十名骑士和二百多轻骑兵也没了,如果城堡再失去,自己就算跑了,又有什么意义呢?没兵、没领地、打了败仗的伯爵,就算是皇帝的亲弟弟,也得不到其它贵族的尊重。
“我留下,派我的随从马上去巴黎面见路易九世殿下,我们需要他的帮助!”布列塔尼公爵和法国王室有亲戚关系,他觉得拿骚伯爵说得很有道理。这座城堡很坚固,做为南下的基地,储备也很充足,依靠剩下的几千士兵,绝对能守住。只等法兰克援军一到,敌人这二百多人就算再厉害,也必须撤退。刚才如果能再多五百骑兵,就真的可以冲破对方防线了。
“我也留下,让我儿子回去,找诺曼底公爵和亨利去请求援助,还有教会,他们此时必须出面了。”布拉班特公爵也选择了留下,这样逃走太不名誉了。三位公爵、七八位伯爵,海战打不过别人还有情可原,但是在陆地上居然被二百多人吓得丢下城堡和无数物资跑了,传出去自己家族的脸往哪儿放啊。
“好吧,我也会派人集合我的军队,尽快赶过来。不过我建议,还是让江勋爵来指挥火枪兵,军官们都是他训练的,火枪也是在他指导下制造出来的,如何使用这种新式军队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江,你的意思呢?”在场的两位公爵都选择了留下,萨克森公爵一个人也不好意思说我得逃。战况进行到了此时,他还没意识到装备上的差距是不能依靠人数抗拒的,战争模式已经变了,不再是比拼谁的城堡更坚固、谁的士兵人数多的时代。为了能让防御战打得更合理,他再次推荐了江勋爵担任火枪兵指挥官职务。
“我愿意为公爵您和联盟付出一切!”江勋爵能说什么呢,虽然心里也没底,但也只能接下这个烫手的位置。
如果早听自己的,舍去这些物资和城堡,既不会有人员损失,也不会面临被围困的局面。现在就算援军真的来了,人家会白来吗?在这里亲儿子去救亲爹也是得付钱的,不是说儿子财迷,而是儿子的兵也得花钱去雇,不是大吼一声,就能带着领地里的农民上阵。最后算下来,损失说不定更大,还得让别人看更大的笑话。
“要是有机枪就好了……射击密度还是不够,人也有点少,托大了!”佛兰德斯汉萨的步兵接到城堡上的通知,开始向城堡里撤退,洪涛也没敢追击,因为对方不仅有火枪兵,还有大炮,自己这点人抗不住几个大铁球的撞击。
而且刚才骑兵这一番冲击,表面上看自己的士兵们应付得很顺利,其实已经很危险了,如果不是这些印第安士兵们都把死看做重生的开始,是一种光荣,最后一波手枪射击根本完成不了。当时自己的腿都软了,但凡硬一点,第一个转身跑的就是自己。
不管怎么说吧,反正敌人的骑兵算是报销了,而且又给洪涛提供了几十匹战马。印第安人不愧是动物的朋友,他们与任何动物之间都能很快建立信任,站马这种已经被人驯服过的动物更不在话下。如果不看它们身上披着的骑士徽记,准会以为这些马本来就是印第安士兵养的。
“给我也来一匹,要跑的最快的!”有了战马,就有了一支机动部队,这对战局很有利,而且对洪涛的保命大业也很有利。他专门挑了一匹温血马当坐骑,把身材更高大、力量和耐力更好的冷血马留给了骑兵。
二个小时之后,骑兵们就把城堡的前后左右都探查清楚了。这个城堡是一座典型的诺曼式建筑,主楼是平顶的,有点像中国城楼的放大版,只是在四角多了四个圆形的塔楼。它建在了一个岩石结构的高坡上,看着挺高,其实最高的地方也就三十多米,在城堡的东面地势很陡峭,越往西越平缓。坡度一直向西延伸,到了城堡正面的城墙这里时,已经接近于地面高度了。这里的城墙最高最厚,墙外还有一道十多米宽的护城河,两端一直延伸到城墙的西北角和西南角,在山体四五米高的地方截止,很好的利用了这里的地形。
要想度过护城河,从这两边是很难的,就算渡过去,也无处立足,对面都是陡峭的石壁,石壁上面还有城墙,光用石头砸就够进攻一方受的了,躲都没地方躲。唯一的选择就是从正面木桥的地方发起进攻,占领并通过吊桥,然后再把城门洞里的铁闸和城门撞碎,进入十几米长的门洞,才能攻破城堡的第一层防御。
洪涛对中世纪的城堡并不陌生,这些知识不是从书上学来的,而是亲眼所见。在意大利半岛、伊比利亚半岛、英格兰和法兰西,到处都有各式各样的城堡建筑,这个年代的国王、领主们几乎都住在城堡里,甚至连修道士都建造城堡保护自己。有的城堡很小,就是个大炮楼;有的城堡则很大,简直就是个小市镇;有的城堡更倾向于身份地位的象征和偏于生活管理的功能,有的城堡则是一座纯粹的要塞工事,完全为了防御功能建立。
眼前这座城堡就属于比较大且生活和要塞功能有机结合的种类。它坐落的这块高地是附近唯一的制高点,四周都是平地,而且它还是唯一能看到石头的地方,这就为城堡的建设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建造一座坚固的城堡得用很多石块,如果要从比较远的地方运过来,光运费就得让领主们破产,这也是后世遗留下来的那些古代城堡为什么大多都是建在山上的原因。
佛兰德斯这片地区属于低地,没有山可以利用,能有这么一个岩石质地的小高地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整座城堡的范围大概有一平方公里多点,并不是说城堡就这么大,而是城墙。它沿着高地的起伏把整个高地西侧包起来一少半儿,用大石块建造,高大且厚重,一看就不是粗制乱造的。另外多半个高地并没有城墙,而是利用了高地的岩石基础,把坡度比较缓的地方凿掉,用山崖代替了城墙的功能,凿下来的石头正好可以做为建造城堡和城墙的材料。
真正的城堡建在高地顶端,也就是高地的东侧,加上高地本身的高度和四周地势的地平,让它看起来更显得巍峨,离近了之后别说进攻,看都要抬着头仰视,很有压迫感。
“你们确定,只有一个门?”洪涛在这张由士兵们绘制的城堡平面图上,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只有西边这一个,其它的地方没发现有门。”负责指挥这支小骑兵队的军官百分百肯定了洪涛的问题。
“哈……哈哈哈……这下我们发财了!等天色一暗下来,你们就去吊桥附近布设地雷,多布置几层,咱们要瓮中捉鳖!”运气要是来了,挡都挡不住。
洪涛原本已经要打退堂鼓了,往城里扔几发燃烧弹吓唬吓唬人,拖上个五六天,等卡尔的水手把那些帆船都弄走之后,就把造船厂一烧,顺便在把附近的树林也点燃,解解恨撤军了事。
这次出兵对付佛兰德斯汉萨,并不指望能有什么收入,摧毁这个组织的海上力量和造船厂才是重点。与其在这里攻击坚固的城堡,不如带着舰队直接北上,去吕贝克转一圈合算。
这么大面积的城堡,按说光靠自己手里这二百多人根本没法攻陷,围困都做不到,就算把船上的水手全武装起来也于事无补。就算能围困住,城堡里储藏的物资也够吃上几个月的,而且城里还有田地并养殖了很多牲畜,还有水井,整个一个自给自足的大要塞。除非能短时间内把它攻陷,否则自己的舰队耗不过他们,更不要说他们肯定有援兵,等大量援兵一到,自己还得撤退。
(未完待续。)
“魔鬼!巫术!他们是地狱中的恶魔!”城堡塔楼里也陷入了一片沉默,从对方开炮到最后一位骑手坠马,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一百多精锐骑士和九百多轻骑兵就这么没了,一个都没剩!这让布列塔尼公爵无法忍受,唯一可以解释这一切的就是对方使用了某种魔法,而且肯定不是正面的,上帝应该站在自己这边,那敌人肯定就是魔鬼了。
“公爵阁下,他们用的是手枪,只是我不清楚,为什么手枪可以连续发射好几次。他在东方不是魔鬼,而是神,神一样的皇帝。虽然他是我的仇人,但我不得不说,这些东西都是他发明的,包括我们建造的战舰和大炮,都是我从他哪里学来的。现在我们已经见识到了他的威力,是不是可以撤离了?如果被他围住,就谁也走不了了。”江勋爵终于忍不住了,他虽然一直都想报仇,但本质上讲,他是个工程师或者叫技术员,对于一切贬低科学技术的行为,都从心底里反感。
“不!这里是我的城堡,我们还有两千火枪兵和弓箭手、还有坚固的城墙和大炮。就算无法野战,也可以守住这里!我要派人去向国王、向皇帝、向教皇求援,我们不能让异族占领我们的土地!我们有权、也有责任保护这里的一切免遭异教徒的践踏!”拿骚伯爵听了江勋爵的话,眼珠子都红了。他的舰队完了,二十名骑士和二百多轻骑兵也没了,如果城堡再失去,自己就算跑了,又有什么意义呢?没兵、没领地、打了败仗的伯爵,就算是皇帝的亲弟弟,也得不到其它贵族的尊重。
“我留下,派我的随从马上去巴黎面见路易九世殿下,我们需要他的帮助!”布列塔尼公爵和法国王室有亲戚关系,他觉得拿骚伯爵说得很有道理。这座城堡很坚固,做为南下的基地,储备也很充足,依靠剩下的几千士兵,绝对能守住。只等法兰克援军一到,敌人这二百多人就算再厉害,也必须撤退。刚才如果能再多五百骑兵,就真的可以冲破对方防线了。
“我也留下,让我儿子回去,找诺曼底公爵和亨利去请求援助,还有教会,他们此时必须出面了。”布拉班特公爵也选择了留下,这样逃走太不名誉了。三位公爵、七八位伯爵,海战打不过别人还有情可原,但是在陆地上居然被二百多人吓得丢下城堡和无数物资跑了,传出去自己家族的脸往哪儿放啊。
“好吧,我也会派人集合我的军队,尽快赶过来。不过我建议,还是让江勋爵来指挥火枪兵,军官们都是他训练的,火枪也是在他指导下制造出来的,如何使用这种新式军队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江,你的意思呢?”在场的两位公爵都选择了留下,萨克森公爵一个人也不好意思说我得逃。战况进行到了此时,他还没意识到装备上的差距是不能依靠人数抗拒的,战争模式已经变了,不再是比拼谁的城堡更坚固、谁的士兵人数多的时代。为了能让防御战打得更合理,他再次推荐了江勋爵担任火枪兵指挥官职务。
“我愿意为公爵您和联盟付出一切!”江勋爵能说什么呢,虽然心里也没底,但也只能接下这个烫手的位置。
如果早听自己的,舍去这些物资和城堡,既不会有人员损失,也不会面临被围困的局面。现在就算援军真的来了,人家会白来吗?在这里亲儿子去救亲爹也是得付钱的,不是说儿子财迷,而是儿子的兵也得花钱去雇,不是大吼一声,就能带着领地里的农民上阵。最后算下来,损失说不定更大,还得让别人看更大的笑话。
“要是有机枪就好了……射击密度还是不够,人也有点少,托大了!”佛兰德斯汉萨的步兵接到城堡上的通知,开始向城堡里撤退,洪涛也没敢追击,因为对方不仅有火枪兵,还有大炮,自己这点人抗不住几个大铁球的撞击。
而且刚才骑兵这一番冲击,表面上看自己的士兵们应付得很顺利,其实已经很危险了,如果不是这些印第安士兵们都把死看做重生的开始,是一种光荣,最后一波手枪射击根本完成不了。当时自己的腿都软了,但凡硬一点,第一个转身跑的就是自己。
不管怎么说吧,反正敌人的骑兵算是报销了,而且又给洪涛提供了几十匹战马。印第安人不愧是动物的朋友,他们与任何动物之间都能很快建立信任,站马这种已经被人驯服过的动物更不在话下。如果不看它们身上披着的骑士徽记,准会以为这些马本来就是印第安士兵养的。
“给我也来一匹,要跑的最快的!”有了战马,就有了一支机动部队,这对战局很有利,而且对洪涛的保命大业也很有利。他专门挑了一匹温血马当坐骑,把身材更高大、力量和耐力更好的冷血马留给了骑兵。
二个小时之后,骑兵们就把城堡的前后左右都探查清楚了。这个城堡是一座典型的诺曼式建筑,主楼是平顶的,有点像中国城楼的放大版,只是在四角多了四个圆形的塔楼。它建在了一个岩石结构的高坡上,看着挺高,其实最高的地方也就三十多米,在城堡的东面地势很陡峭,越往西越平缓。坡度一直向西延伸,到了城堡正面的城墙这里时,已经接近于地面高度了。这里的城墙最高最厚,墙外还有一道十多米宽的护城河,两端一直延伸到城墙的西北角和西南角,在山体四五米高的地方截止,很好的利用了这里的地形。
要想度过护城河,从这两边是很难的,就算渡过去,也无处立足,对面都是陡峭的石壁,石壁上面还有城墙,光用石头砸就够进攻一方受的了,躲都没地方躲。唯一的选择就是从正面木桥的地方发起进攻,占领并通过吊桥,然后再把城门洞里的铁闸和城门撞碎,进入十几米长的门洞,才能攻破城堡的第一层防御。
洪涛对中世纪的城堡并不陌生,这些知识不是从书上学来的,而是亲眼所见。在意大利半岛、伊比利亚半岛、英格兰和法兰西,到处都有各式各样的城堡建筑,这个年代的国王、领主们几乎都住在城堡里,甚至连修道士都建造城堡保护自己。有的城堡很小,就是个大炮楼;有的城堡则很大,简直就是个小市镇;有的城堡更倾向于身份地位的象征和偏于生活管理的功能,有的城堡则是一座纯粹的要塞工事,完全为了防御功能建立。
眼前这座城堡就属于比较大且生活和要塞功能有机结合的种类。它坐落的这块高地是附近唯一的制高点,四周都是平地,而且它还是唯一能看到石头的地方,这就为城堡的建设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建造一座坚固的城堡得用很多石块,如果要从比较远的地方运过来,光运费就得让领主们破产,这也是后世遗留下来的那些古代城堡为什么大多都是建在山上的原因。
佛兰德斯这片地区属于低地,没有山可以利用,能有这么一个岩石质地的小高地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整座城堡的范围大概有一平方公里多点,并不是说城堡就这么大,而是城墙。它沿着高地的起伏把整个高地西侧包起来一少半儿,用大石块建造,高大且厚重,一看就不是粗制乱造的。另外多半个高地并没有城墙,而是利用了高地的岩石基础,把坡度比较缓的地方凿掉,用山崖代替了城墙的功能,凿下来的石头正好可以做为建造城堡和城墙的材料。
真正的城堡建在高地顶端,也就是高地的东侧,加上高地本身的高度和四周地势的地平,让它看起来更显得巍峨,离近了之后别说进攻,看都要抬着头仰视,很有压迫感。
“你们确定,只有一个门?”洪涛在这张由士兵们绘制的城堡平面图上,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只有西边这一个,其它的地方没发现有门。”负责指挥这支小骑兵队的军官百分百肯定了洪涛的问题。
“哈……哈哈哈……这下我们发财了!等天色一暗下来,你们就去吊桥附近布设地雷,多布置几层,咱们要瓮中捉鳖!”运气要是来了,挡都挡不住。
洪涛原本已经要打退堂鼓了,往城里扔几发燃烧弹吓唬吓唬人,拖上个五六天,等卡尔的水手把那些帆船都弄走之后,就把造船厂一烧,顺便在把附近的树林也点燃,解解恨撤军了事。
这次出兵对付佛兰德斯汉萨,并不指望能有什么收入,摧毁这个组织的海上力量和造船厂才是重点。与其在这里攻击坚固的城堡,不如带着舰队直接北上,去吕贝克转一圈合算。
这么大面积的城堡,按说光靠自己手里这二百多人根本没法攻陷,围困都做不到,就算把船上的水手全武装起来也于事无补。就算能围困住,城堡里储藏的物资也够吃上几个月的,而且城里还有田地并养殖了很多牲畜,还有水井,整个一个自给自足的大要塞。除非能短时间内把它攻陷,否则自己的舰队耗不过他们,更不要说他们肯定有援兵,等大量援兵一到,自己还得撤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