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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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杨洪军,就目前我看到的这些材料内容,我基本上可以确定几件事。第一,凶手既然明明白白地叫嚣要杨洪军死,那么现场的其他状况,实际上是无需刻意伪装的,因为那样做是没有意义的。他在死者身上留下的“贱人”二字,很可能并非是因为私下认识死者,也许只是为了表明态度,他所认为对方是“贱人”,那么对方也许就有一些行为让凶手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所以第一步,咱们需要彻查死者的身份。
我强调说,咱们不能仅仅从受害人的角度去考虑,就好像上一次那个文修女制造了几起命案,我们率先的立场就是受害人是可悲且无辜的,而事实上这些人并不无辜,只不过他们的罪责被放大了而已,所以在本案当中,我觉得咱们也不能轻易排除这个情况,这件事老马需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死者的尽可能详细的讯息。
马天才点点头,查人私事这种事他比较拿手,也就是几个电话几封邮件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我接着说,其次凶手很有可能是不缺钱花的,也就是说,他挑选这个受害人的时候,仅仅只是为了犯罪,仅仅只是为了给杨洪军传递消息。选择这个受害人并且留下“贱人”两个字,很有可能带着一定的私愤的成分,你们难道没注意到吗?死者虽然衣衫不整,伤残严重,但是她脖子上的海豚项链,还有她耳朵上的金耳环,这些财物都没有丢失,如果罪犯是一个生活状况很糟糕的人的话,没理由留下这些东西在现场,肯定在逃跑的时候就顺走了。
我提出,请杨洪军动用警察部门的资源,查一下女人身上的其他财物,例如手机、钱包、银行卡等,尤其是手机,如果还能够找到的话,就根据近期的通话记录,还有GPS定位等信息,查一查她生前最后一段日子的活动轨迹等。
杨洪军认真地记了下来,然后我说道,除了这些之外,现场留下的脚印、指纹、皮屑毛发体*液等,都要透过警察这边的专业人员进行比对,尽可能缩小范围。这个凶手的犯罪手段如此残忍,想来不会是初犯,应该是曾经有过类似的犯罪行为,当然那些不一定都跟莲花堂有关系,但是如果能够从一些有案底的人员当中排查的话,也会缩小一部分范围,即便是查不到,至少也说明此人之前没有留过案底。
杨洪军记录之后问我:“那你刚才说的,尸体身上的几处致命伤,到底哪个在先哪个在后?毕竟没人会专门用好几种手段来杀死一个人吧,死都死了,补刀有何意义呢?”我摇摇头说,这也是刚才我很疑惑的地方,不过现在看来,似乎是咱们自己将这个问题想得有点复杂了。
我告诉杨洪军,在咱们得到这些案情线索的时候,第一时间的判断是凶手有可能为了掩盖真相,或者给我们一些错误的线索去浪费时间,但是就这个案子的最终目的来说,好像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我接着说道,如果我这个想法是成立的话,那么凶手在跟着受害人或者约见受害人的时候,就早已经决定要杀死对方了。而他此刻应该打算的就是先强*奸,后杀害。所以才会先用女人的丝袜绑住了女人的手,让她失去一半的挣扎能力。
我将照片翻到第一张,也就是那个女人趴在地上的那张照片说道,你们仔细看看,这女人被撕烂的裤子是一条牛仔裤,脚上也穿着高跟鞋,你们见过哪一个女人会在穿牛仔裤的时候同时穿丝袜的?
杨洪军和马天才对望一眼,好像先前都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接着说道,所以这丝袜如果不是死者自己的东西,那就是凶手带在身上用于作案的工具。不过看起来应该是第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同时这也说明,假如凶手能够随手就拿到丝袜的话,那证明这个女人的屋子里肯定有很多类似可以用来捆绑的东西。
我问杨洪军,你刚刚说过,发现尸体的报案人员是上门去找死者才发现的对吧?杨洪军点头说是。我接着说道,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怎么可能会这么巧?凶手作案留下的字迹就是为了让杨洪军知道这件事,假如很久都没人发现尸体怎么办?他的这个计划岂不是被打乱了?所以我觉得应该要查一下这个报案人,因为他的突然出现似乎太过于巧合,不排除就是凶手作案后冒充目击者报案的可能性。
杨洪军打断我说道:“凯子,你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这一点我们已经查过了。报案人就是一个附近小餐馆送外卖的小哥,这也不是第一次给死者送外卖了。正因为外卖和快递不一样,快递是可以直接放到收发室里,但外卖必须客人当面收才行。正因为这样,这个快递小哥才会凑到窗户去看,才发现了死者。”
原来还有这一茬。于是我想了想问杨洪军道,既然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那么今天早上的外卖,她是如何自己定的呢?难不成是闹鬼了?杨洪军摇摇头说:“那当然不是,肯定是凶手用死者的手机打电话定了外卖,并且在外卖送达的间隙离开了现场啊。”
我不置可否,只是说道,也许如此吧,这也正是要彻查的地方。假如真的如你说的那样,那么凶手肯定是熟知死者的生活习惯,知道她曾经长期光顾这家店的外卖生意,这些内容,都要彻查一下。
杨洪军点点头,看样子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句话,还真是个真理。
我接着说道,最后我还有一个要求。给我找来一张这个女人生前的正常的照片,最好是登记照一类的,时间距离现在越近越好,如果能够从照片上分析出死者的一些信息的话,那么也省得我再大老远跑去区县摸死人了。
马天才笑了笑说道:“嗨,这事好办,就交给我了凯爷。可也真是难为你了,每次只要找到尸体,你就得去摸一次,这将来如果结婚了,你媳妇儿可会有意见啊,哈哈哈。”马天才说完笑了起来。
我很欣赏他的乐观,不过在这个时候,他更像是在讽刺我。
我也没功夫在这个当口跟这家伙斗嘴,于是我告诉马天才,找到照片之后迅速发到咱们群里,各自分工,我这里除了看照片摸骨之外,得到的任何消息都会及时跟大家通报的。
当天晚上聊完,已经是接近十一点钟。由于我们三个人不顺路,于是也就各自打车回去。杨洪军告诉我最近这段日子他不会回家去,而是待在警察局里面。警察局里有招待所,刚才等我来的时候已经让人去把杨安可母女接去招待所暂住了。这段日子大家都要小心一点,尤其是你们俩,咱们是兄弟,失去你们任何一个,我都会难过的。
这特么不是废话吗,谁无缘无故死掉会是件高兴事啊。不过杨洪军这句话却让我多了些想法,既然他说不愿意失去我们,难道说是他暗暗在觉得有失去我们的可能性吗?
可我没好问出口,因为杨洪军是个老练的人,既然他自己都没明说,我多问也是徒劳的。而从他口中得知杨安可母女也会暂时住在警察局的招待所,相对而言,是非常安全的。杨洪军还并不知道晚上和我一起看电影的人就是杨安可,既然如此,我还是暂且不要告诉他好了。
当晚回家后,杨洪军在群里告诉我们他已经到了警察局,目前一切安全,杨安可母女已经安顿好了。于是我偷偷给杨安可发去消息,问她现在还好不好,她说还好,但是杨洪军不肯告诉她是遇到了什么事。我说既然他不肯说,你也就别问了,你只需要知道他这么做都是为了你们母女好,怕你们有危险。
杨安可问我,是很危险的案子吗?
我说,很危险。
杨安可说,那你一定要抓住她。
她的语气肯定,这让我有些感动。我告诉她,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完成的工作,还有马天才,还有杨洪军其他那些正式警员的同事们,大家精诚合作才可能破案。于是我跟杨安可说晚安,她却跟我说了句保重。
大约在12点多,马天才在群里发来了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看上去打扮时髦,但总觉得还是有股子土味的女人。从面目上辨认,她正是那名死者。她的模样算不上很好看的那种,但是还是算比较耐看的类型。身材不错,个头也足够高,最主要的是她那双大长腿很是养眼。
只不过她穿着牛仔裤而非短裤或是短裙,这不免令我有些遗憾。照片上的她开心地在微笑,两只手高高举起,摆出了一个剪刀手的只是。也许她有穿紧身衣的习惯,高举的双手扯动了衣服的下摆,露出肚脐和纤细的腰,而胸部也因为挺胸的关系而有点呼之欲出,让人喷血。
等等…这条牛仔裤,不就是案发现场的那条吗?
我告诉杨洪军,就目前我看到的这些材料内容,我基本上可以确定几件事。第一,凶手既然明明白白地叫嚣要杨洪军死,那么现场的其他状况,实际上是无需刻意伪装的,因为那样做是没有意义的。他在死者身上留下的“贱人”二字,很可能并非是因为私下认识死者,也许只是为了表明态度,他所认为对方是“贱人”,那么对方也许就有一些行为让凶手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所以第一步,咱们需要彻查死者的身份。
我强调说,咱们不能仅仅从受害人的角度去考虑,就好像上一次那个文修女制造了几起命案,我们率先的立场就是受害人是可悲且无辜的,而事实上这些人并不无辜,只不过他们的罪责被放大了而已,所以在本案当中,我觉得咱们也不能轻易排除这个情况,这件事老马需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死者的尽可能详细的讯息。
马天才点点头,查人私事这种事他比较拿手,也就是几个电话几封邮件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我接着说,其次凶手很有可能是不缺钱花的,也就是说,他挑选这个受害人的时候,仅仅只是为了犯罪,仅仅只是为了给杨洪军传递消息。选择这个受害人并且留下“贱人”两个字,很有可能带着一定的私愤的成分,你们难道没注意到吗?死者虽然衣衫不整,伤残严重,但是她脖子上的海豚项链,还有她耳朵上的金耳环,这些财物都没有丢失,如果罪犯是一个生活状况很糟糕的人的话,没理由留下这些东西在现场,肯定在逃跑的时候就顺走了。
我提出,请杨洪军动用警察部门的资源,查一下女人身上的其他财物,例如手机、钱包、银行卡等,尤其是手机,如果还能够找到的话,就根据近期的通话记录,还有GPS定位等信息,查一查她生前最后一段日子的活动轨迹等。
杨洪军认真地记了下来,然后我说道,除了这些之外,现场留下的脚印、指纹、皮屑毛发体*液等,都要透过警察这边的专业人员进行比对,尽可能缩小范围。这个凶手的犯罪手段如此残忍,想来不会是初犯,应该是曾经有过类似的犯罪行为,当然那些不一定都跟莲花堂有关系,但是如果能够从一些有案底的人员当中排查的话,也会缩小一部分范围,即便是查不到,至少也说明此人之前没有留过案底。
杨洪军记录之后问我:“那你刚才说的,尸体身上的几处致命伤,到底哪个在先哪个在后?毕竟没人会专门用好几种手段来杀死一个人吧,死都死了,补刀有何意义呢?”我摇摇头说,这也是刚才我很疑惑的地方,不过现在看来,似乎是咱们自己将这个问题想得有点复杂了。
我告诉杨洪军,在咱们得到这些案情线索的时候,第一时间的判断是凶手有可能为了掩盖真相,或者给我们一些错误的线索去浪费时间,但是就这个案子的最终目的来说,好像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我接着说道,如果我这个想法是成立的话,那么凶手在跟着受害人或者约见受害人的时候,就早已经决定要杀死对方了。而他此刻应该打算的就是先强*奸,后杀害。所以才会先用女人的丝袜绑住了女人的手,让她失去一半的挣扎能力。
我将照片翻到第一张,也就是那个女人趴在地上的那张照片说道,你们仔细看看,这女人被撕烂的裤子是一条牛仔裤,脚上也穿着高跟鞋,你们见过哪一个女人会在穿牛仔裤的时候同时穿丝袜的?
杨洪军和马天才对望一眼,好像先前都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接着说道,所以这丝袜如果不是死者自己的东西,那就是凶手带在身上用于作案的工具。不过看起来应该是第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同时这也说明,假如凶手能够随手就拿到丝袜的话,那证明这个女人的屋子里肯定有很多类似可以用来捆绑的东西。
我问杨洪军,你刚刚说过,发现尸体的报案人员是上门去找死者才发现的对吧?杨洪军点头说是。我接着说道,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怎么可能会这么巧?凶手作案留下的字迹就是为了让杨洪军知道这件事,假如很久都没人发现尸体怎么办?他的这个计划岂不是被打乱了?所以我觉得应该要查一下这个报案人,因为他的突然出现似乎太过于巧合,不排除就是凶手作案后冒充目击者报案的可能性。
杨洪军打断我说道:“凯子,你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这一点我们已经查过了。报案人就是一个附近小餐馆送外卖的小哥,这也不是第一次给死者送外卖了。正因为外卖和快递不一样,快递是可以直接放到收发室里,但外卖必须客人当面收才行。正因为这样,这个快递小哥才会凑到窗户去看,才发现了死者。”
原来还有这一茬。于是我想了想问杨洪军道,既然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那么今天早上的外卖,她是如何自己定的呢?难不成是闹鬼了?杨洪军摇摇头说:“那当然不是,肯定是凶手用死者的手机打电话定了外卖,并且在外卖送达的间隙离开了现场啊。”
我不置可否,只是说道,也许如此吧,这也正是要彻查的地方。假如真的如你说的那样,那么凶手肯定是熟知死者的生活习惯,知道她曾经长期光顾这家店的外卖生意,这些内容,都要彻查一下。
杨洪军点点头,看样子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句话,还真是个真理。
我接着说道,最后我还有一个要求。给我找来一张这个女人生前的正常的照片,最好是登记照一类的,时间距离现在越近越好,如果能够从照片上分析出死者的一些信息的话,那么也省得我再大老远跑去区县摸死人了。
马天才笑了笑说道:“嗨,这事好办,就交给我了凯爷。可也真是难为你了,每次只要找到尸体,你就得去摸一次,这将来如果结婚了,你媳妇儿可会有意见啊,哈哈哈。”马天才说完笑了起来。
我很欣赏他的乐观,不过在这个时候,他更像是在讽刺我。
我也没功夫在这个当口跟这家伙斗嘴,于是我告诉马天才,找到照片之后迅速发到咱们群里,各自分工,我这里除了看照片摸骨之外,得到的任何消息都会及时跟大家通报的。
当天晚上聊完,已经是接近十一点钟。由于我们三个人不顺路,于是也就各自打车回去。杨洪军告诉我最近这段日子他不会回家去,而是待在警察局里面。警察局里有招待所,刚才等我来的时候已经让人去把杨安可母女接去招待所暂住了。这段日子大家都要小心一点,尤其是你们俩,咱们是兄弟,失去你们任何一个,我都会难过的。
这特么不是废话吗,谁无缘无故死掉会是件高兴事啊。不过杨洪军这句话却让我多了些想法,既然他说不愿意失去我们,难道说是他暗暗在觉得有失去我们的可能性吗?
可我没好问出口,因为杨洪军是个老练的人,既然他自己都没明说,我多问也是徒劳的。而从他口中得知杨安可母女也会暂时住在警察局的招待所,相对而言,是非常安全的。杨洪军还并不知道晚上和我一起看电影的人就是杨安可,既然如此,我还是暂且不要告诉他好了。
当晚回家后,杨洪军在群里告诉我们他已经到了警察局,目前一切安全,杨安可母女已经安顿好了。于是我偷偷给杨安可发去消息,问她现在还好不好,她说还好,但是杨洪军不肯告诉她是遇到了什么事。我说既然他不肯说,你也就别问了,你只需要知道他这么做都是为了你们母女好,怕你们有危险。
杨安可问我,是很危险的案子吗?
我说,很危险。
杨安可说,那你一定要抓住她。
她的语气肯定,这让我有些感动。我告诉她,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完成的工作,还有马天才,还有杨洪军其他那些正式警员的同事们,大家精诚合作才可能破案。于是我跟杨安可说晚安,她却跟我说了句保重。
大约在12点多,马天才在群里发来了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看上去打扮时髦,但总觉得还是有股子土味的女人。从面目上辨认,她正是那名死者。她的模样算不上很好看的那种,但是还是算比较耐看的类型。身材不错,个头也足够高,最主要的是她那双大长腿很是养眼。
只不过她穿着牛仔裤而非短裤或是短裙,这不免令我有些遗憾。照片上的她开心地在微笑,两只手高高举起,摆出了一个剪刀手的只是。也许她有穿紧身衣的习惯,高举的双手扯动了衣服的下摆,露出肚脐和纤细的腰,而胸部也因为挺胸的关系而有点呼之欲出,让人喷血。
等等…这条牛仔裤,不就是案发现场的那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