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步蟾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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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锦言静静听着,一言不发。
莫家康和方金牛原是不想给罗锦言惹麻烦,想引了几个混混到僻静处单挑,几个混混没什么真本事,不过半炷香的功夫就被他们料理了,两人很得意,正准备回去找李青风和罗锦言,便觉眼前一黑,齐齐昏倒在地上。
待到他们醒来时,已经不在打架时的那条巷子里,而是京城里有名的胭脂胡同。
脂香胭浓,红烛灯艳,两人身上盖着鸳鸯被,身边各有一位花枝招展的俏姐儿照顾着。
姐儿只说是有人把他们送过来,过夜的银子已经付了,可问起送他们来的是何人,姐儿就是一问三不知了。
两人又羞又恼,知道今天是招了道,可又不知是什么人干的,若说是那几个混混,他们打死也不信,哪有挨了揍反倒把仇人送到这里享受的,可若不是他们干的,那又会是谁呢?
莫家康和方金牛虽是粗豪汉子,也不好意思把他们在胭脂胡同的事告诉年方八岁的小姐,只说醒来以后,发现躺在酒楼的雅间......
活了两世,罗锦言也只是跟着父亲和李青风去过酒楼,至于别的地方,她也只是听人说过,所以并没有怀疑。反倒是夏至笑得眉眼弯弯。
两兄弟心里发虚,臊得脸红脖子粗的离开后罩。
见他们走了,夏至就对罗锦言道:“方才您让我去叫他们,我闻到他们身上有脂粉味,很刺鼻,就像掉到脂粉缸里似的。他们肯定没去酒楼,这些日子我每天都跟着您去酒楼了,可没有这种味道。”
两个小姑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都没有想明白。
常贵媳妇进来,夏至把常贵媳妇拉到一旁问道:“除了脂粉铺子,还有哪里能染上一身刺鼻的脂粉味啊。”
常贵媳妇怔了怔,随即面红耳赤,道:“好姑娘,您在谁身上闻到的,这里虽是表少爷府上,可若真有那不三不四的人,也要和老爷说一声。”
夏至聪明伶俐,看到常贵媳妇这样,立刻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真是的,刚才怎么没有想到,这事要不要告诉小姐呢?
不过,她还是红着脸,把这事告诉了罗锦言。
“他们肯定是去了那种不三不四的地方了。”
后宫是最污糟的地方,罗锦言什么没有见过,没有听过?她只是对市井间的事情不太了解而已,夏至一说她便明白了。
难怪两兄弟吞吞吐吐,遇到这种事,他们当然说不出口。
罗锦言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只觉得重生真好,前世她哪里见过这样的事,也不知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是什么样的,有机会真要去见识见识。
就这样一想,乍闻秦珏而带给她的郁闷全都烟消云散了。
夏至可不知道自家小姐想的竟然是这样的事,还以为她在生两兄弟的气,但笑着给那两人开脱:“小姐啊,他们两人虽然粗鲁,可并不是那种不正经的人,可能他们说的是真的,真是被人打完闷棍送到那种地方了。”
罗锦言当然知道是真的,这件事虽然听上去不可思议,但莫家康和方金牛若是想要糊弄她,有的是比这个更加官冕堂皇的理由,没有藏着掖着用这样的借口。
次日便是八月初八。
八月初九才是乡试的正日子,但考子们初八便要下场,共分三场,每场三天。八月十六考完,八月十七那天才能出场,考生要在考棚里住上十天九夜。
京城的几座寺庙人山人海,竟比初一十五还要热闹,都是家有学子参加秋闱的。
若是秋闱能顺利通过,才有机会参加明年的春试。
罗绍是过来人,他自是不会在秋闱期间去寺院听佛,却又想起自己寒窗苦读的那些年,索性带着女儿,去了贡院前街。
罗锦言偷笑,可能这世上也没有哪个父亲会带女儿来见识这个。
贡院前到处可见穿着蓝青色袍子,提着考篮的学子,有的是由家中长辈陪同,也有的就是几个同窗结伴而来,罗锦言坐在骡车上,看着这前世从未见过的盛况,眼睛都不够用了。
普天之下不知有多少莘莘学子,终老也没有机会走进贡院参加秋闱。
很多人终老也不过是个秀才。
罗锦言看得眼睛都酸了,她用帕子擦擦眼睛,看得仔细,她不想错过每一个人。
她倒要看看,秦珏会不会出现!
十三四岁的秦珏长得什么样子?
她既然能认出年少的赵宥,那也能一眼认出秦珏。
罗绍还以为女儿是心里羡慕,这才看得这么带劲。
他不由在心底轻叹,惜惜如此聪慧,可惜却是个女儿身,若她是个儿子,读书定会超过自己。
罗绍是十七岁的少年进士,在当时也是很出风头的。京城里向来就有榜下捉婿的说法,罗绍少年英俊,家境殷实,自非那些寒门学子可以相比,他就是在皇榜下遇到李毅兄妹的。
李毅父母双亡,只有一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妹妹,娇宠无二,可李家虽是巨富,但毕竟出身商贾,那些江南的仕林大家不屑与之联姻,他又不想把妹妹嫁给那些不如李家的。听说京城有榜下捉婿的习惯,索性带了妹妹来到京城,一来是给妹妹置办些江南买不到的东西当嫁妆;二来就是为了妹妹的亲事。
他想给妹妹找个她自己喜欢的。
想到这里,罗绍长叹一声,悲凉之意涌上心头,再没有心思看外面的盛况,看着骡车的车顶发起呆来,没有注意到罗锦言的举动。
罗锦言没有看到秦珏,眼看着考生们都已进入贡院,外面渐渐冷清下来,她心有不甘,转头看到罗绍正在发呆,便猫着腰,蹑手蹑脚下了骡车。
罗绍尚在怀念当年与李氏的种种过往,哪里知道他那个乖巧可人的小女儿已经在他眼皮底下溜出去了。
一一一一一
家里的事终于处理得差不多了,从明天开始,这本书定时更新,更新时间:每天下午两点钟。
金玉良颜的更新还是在晚上。
罗锦言静静听着,一言不发。
莫家康和方金牛原是不想给罗锦言惹麻烦,想引了几个混混到僻静处单挑,几个混混没什么真本事,不过半炷香的功夫就被他们料理了,两人很得意,正准备回去找李青风和罗锦言,便觉眼前一黑,齐齐昏倒在地上。
待到他们醒来时,已经不在打架时的那条巷子里,而是京城里有名的胭脂胡同。
脂香胭浓,红烛灯艳,两人身上盖着鸳鸯被,身边各有一位花枝招展的俏姐儿照顾着。
姐儿只说是有人把他们送过来,过夜的银子已经付了,可问起送他们来的是何人,姐儿就是一问三不知了。
两人又羞又恼,知道今天是招了道,可又不知是什么人干的,若说是那几个混混,他们打死也不信,哪有挨了揍反倒把仇人送到这里享受的,可若不是他们干的,那又会是谁呢?
莫家康和方金牛虽是粗豪汉子,也不好意思把他们在胭脂胡同的事告诉年方八岁的小姐,只说醒来以后,发现躺在酒楼的雅间......
活了两世,罗锦言也只是跟着父亲和李青风去过酒楼,至于别的地方,她也只是听人说过,所以并没有怀疑。反倒是夏至笑得眉眼弯弯。
两兄弟心里发虚,臊得脸红脖子粗的离开后罩。
见他们走了,夏至就对罗锦言道:“方才您让我去叫他们,我闻到他们身上有脂粉味,很刺鼻,就像掉到脂粉缸里似的。他们肯定没去酒楼,这些日子我每天都跟着您去酒楼了,可没有这种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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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贵媳妇进来,夏至把常贵媳妇拉到一旁问道:“除了脂粉铺子,还有哪里能染上一身刺鼻的脂粉味啊。”
常贵媳妇怔了怔,随即面红耳赤,道:“好姑娘,您在谁身上闻到的,这里虽是表少爷府上,可若真有那不三不四的人,也要和老爷说一声。”
夏至聪明伶俐,看到常贵媳妇这样,立刻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真是的,刚才怎么没有想到,这事要不要告诉小姐呢?
不过,她还是红着脸,把这事告诉了罗锦言。
“他们肯定是去了那种不三不四的地方了。”
后宫是最污糟的地方,罗锦言什么没有见过,没有听过?她只是对市井间的事情不太了解而已,夏至一说她便明白了。
难怪两兄弟吞吞吐吐,遇到这种事,他们当然说不出口。
罗锦言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只觉得重生真好,前世她哪里见过这样的事,也不知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是什么样的,有机会真要去见识见识。
就这样一想,乍闻秦珏而带给她的郁闷全都烟消云散了。
夏至可不知道自家小姐想的竟然是这样的事,还以为她在生两兄弟的气,但笑着给那两人开脱:“小姐啊,他们两人虽然粗鲁,可并不是那种不正经的人,可能他们说的是真的,真是被人打完闷棍送到那种地方了。”
罗锦言当然知道是真的,这件事虽然听上去不可思议,但莫家康和方金牛若是想要糊弄她,有的是比这个更加官冕堂皇的理由,没有藏着掖着用这样的借口。
次日便是八月初八。
八月初九才是乡试的正日子,但考子们初八便要下场,共分三场,每场三天。八月十六考完,八月十七那天才能出场,考生要在考棚里住上十天九夜。
京城的几座寺庙人山人海,竟比初一十五还要热闹,都是家有学子参加秋闱的。
若是秋闱能顺利通过,才有机会参加明年的春试。
罗绍是过来人,他自是不会在秋闱期间去寺院听佛,却又想起自己寒窗苦读的那些年,索性带着女儿,去了贡院前街。
罗锦言偷笑,可能这世上也没有哪个父亲会带女儿来见识这个。
贡院前到处可见穿着蓝青色袍子,提着考篮的学子,有的是由家中长辈陪同,也有的就是几个同窗结伴而来,罗锦言坐在骡车上,看着这前世从未见过的盛况,眼睛都不够用了。
普天之下不知有多少莘莘学子,终老也没有机会走进贡院参加秋闱。
很多人终老也不过是个秀才。
罗锦言看得眼睛都酸了,她用帕子擦擦眼睛,看得仔细,她不想错过每一个人。
她倒要看看,秦珏会不会出现!
十三四岁的秦珏长得什么样子?
她既然能认出年少的赵宥,那也能一眼认出秦珏。
罗绍还以为女儿是心里羡慕,这才看得这么带劲。
他不由在心底轻叹,惜惜如此聪慧,可惜却是个女儿身,若她是个儿子,读书定会超过自己。
罗绍是十七岁的少年进士,在当时也是很出风头的。京城里向来就有榜下捉婿的说法,罗绍少年英俊,家境殷实,自非那些寒门学子可以相比,他就是在皇榜下遇到李毅兄妹的。
李毅父母双亡,只有一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妹妹,娇宠无二,可李家虽是巨富,但毕竟出身商贾,那些江南的仕林大家不屑与之联姻,他又不想把妹妹嫁给那些不如李家的。听说京城有榜下捉婿的习惯,索性带了妹妹来到京城,一来是给妹妹置办些江南买不到的东西当嫁妆;二来就是为了妹妹的亲事。
他想给妹妹找个她自己喜欢的。
想到这里,罗绍长叹一声,悲凉之意涌上心头,再没有心思看外面的盛况,看着骡车的车顶发起呆来,没有注意到罗锦言的举动。
罗锦言没有看到秦珏,眼看着考生们都已进入贡院,外面渐渐冷清下来,她心有不甘,转头看到罗绍正在发呆,便猫着腰,蹑手蹑脚下了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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