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章 锦书妹妹来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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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凉筝的身体已有好转,南归和年锦书约定见面的日子也到了。
他略有好奇,“锦书妹妹找南归做什么?”
雁回在幽州城的身份,凤凉筝也是刚知道,他一直知道雁回在幽州城有经营自己的人脉,可具体做什么,他知道一个粗略,并不详细,他因为身体缘故,并不能来魔界。
“我也不知道。”雁回已做了南归装扮,思忖片刻,“锦书和魔族公主说得上话,她手里有五朵天星魔芋,离下一次天星魔芋盛开就剩下三个月,若我们能夺到这一朵天星魔芋,再拿了公主的天星魔芋,你的腿就有希望了。”
凤凉筝转动着手中的扳指,“据说魔族公主张狂放肆,唯我独尊,想要她的天星魔芋,除了杀她,别无他途。”
他顿了顿,“此事不急,你先去见锦书妹妹,或许她找你有要事。”
雁回离开后,凤凉筝让凤五推着他走到阳台,簪花楼挺高的,视野开阔,凤凉筝目光沉沉地看向魔王宫的方向。
他们在幽州城,仅有一个桃林酒馆,又是情报组织,力量不足,这毕竟是魔界主城,若他想要复仇,需要另外一股力量。
“包子,我需要知道幽州城的势力分布,几大家族的利益纠葛,越详细越好。”
“我明白了,凤公子。”
聪明人讲话,不需要说得太直白,包子已经知道他要做什么。
年锦书这一次来找南归,夜浓也随行,可年锦书要和南归单独说话,夜浓竟也不反对,守着院外嗑瓜子。
她酷爱嗑瓜子,去哪儿都拿着几把瓜子,闲来无事就磕瓜子玩。
南归一进来,年锦书的目光就粘在他身上,试图找出一点熟悉的感觉,南归的面具,遮得严实,且脸颊也特意做出一点点伤疤的痕迹。
可身段极好,肩宽腰细腿长,又是一身黑色劲装,更衬得他身形挺拔俊秀,年锦书暗忖,这身形和雁回,真是神似,若是看背影,或许她看错认。可南归头发全部高高束起,和雁回发饰有极大区别,也不戴玉冠,清清爽爽。
南归
年锦书心情复杂极了。
是他吗?
“阿锦姑娘,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南归声音沙哑,却很挑逗,风流又邪气,“阿锦姑娘变得更美,更令人心动了。”
锦书,“”
真是开口跪!
此人若不说话,站在一旁宛若青松,怎么都是一名沉稳干练的贵公子,可一出口就糟蹋了一身气质,痞气十足,又邪又坏。
年锦书唇角一扯,在她的印象里,那三年里的少年南归是一名隐忍,坚定,又美好的少年,实在和眼前的男子画不上等号。
“那天在花灯节,我在血池旁看到你了。”年锦书笑说,“你提着一盏灯,灯上画着兔子,站在血池的柳树旁。”
“我约了美人在河边放花灯。”南归端着茶,盖茶轻轻地拂去浮沫,年锦书看着他的手,那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捧着瓷杯,相得益彰,美得吸引她的心神。
“你怎么回幽州城?”
“桃林酒馆情报遍布天下,我若要回幽州城,轻而易举。”南归放下瓷杯,不怀好意地问年锦书,“找我何事?莫非想我了?”
戴上了南归的面具,他习惯性地挑逗年锦书。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和阿锦分别后,也甚是想念。”南归轻笑,沙沙哑哑的声音听着也别有一番性感,“阿锦可要抛弃你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未婚夫,投向我的怀抱。”
他问得无礼,符合年锦书给他按的人设。
见色起意,流氓痞子。
年锦书站起来,缓缓走向他,南归却不动声,仍是笑着,年锦书几乎是命令式的,“你站起来!”
“何事?”
“站起来!”年锦书的眼神有些热,南归眯起眼睛,面具下的神色困惑,又有几分恼意,她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这是做什么?
南归站起来,年锦书伸手,轻轻地环住了他的腰,“抱我。”
她声音又轻,又柔,似是怕惊扰了他。
南归情绪爆炸,她什么意思?
阿锦什么意思?
她又不知道他是雁回,她要脚踏两条船?为了情报,她要来和他自荐枕席?若真是如此,他要打断她的腿!!!
“抱我!”年锦书暗忖,这流氓痞子,美人投怀送抱,他竟僵成了一块石头,莫非是口头过瘾,行动上的呆瓜?
南归咬牙切齿地抱着她,力度几乎要捏断她的身体,他都分不清楚自己气什么,若年锦书喜欢上他这分身,他岂不是作茧自缚?
薛岚常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男子越是邪性,越有魅力,可他从小稳重自持,做不来太过出格的举动。
唯独戴上了面具,成了南归,他彻底解脱了,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想调戏阿锦,就调戏阿锦。
却忘了一件事,若阿锦真喜欢上戴面具的他呢?
“轻一点。”年锦书说。
南归冷嗤,你不是喜欢重一点吗?
他也不知道年锦书在做什么,心有不甘,却又放轻了力度,舌尖都尝到一抹苦涩,可却恼怒,嘲讽说,“你不是深爱自己未婚夫,坚若磐石吗?你来投怀送抱难不成是移情别恋了?”
她若说是,他的手都控制不住要捏断她的脖子。
夜浓正在嗑瓜子呢,透过窗户,看到他们紧紧相拥,眼珠子差点落下来,忍不住扶住了眼珠,差点把瓜子皮都吞进去。
“锦书妹妹来偷情?”
天啊,雁回少主也太惨了吧,美人果然都是三心二意,果然锦书妹妹可以开一个后宫,全部收到麾下,这多香啊。
雁回,南归,再加上主人。
哎哟,好大一台戏!
年锦书拥抱着他,努力地回想起那三年里,每一次拥抱时的感觉,真太熟悉了,可这种熟悉感也太怪异了。
怎么像是雁回在抱着她?
南归胸膛起伏,手背上青筋暴起,戴上面具,性子一改,魅力竟这么大吗?阿锦竟然更喜欢戴上面具的他?
那他算什么?
凤凉筝的身体已有好转,南归和年锦书约定见面的日子也到了。
他略有好奇,“锦书妹妹找南归做什么?”
雁回在幽州城的身份,凤凉筝也是刚知道,他一直知道雁回在幽州城有经营自己的人脉,可具体做什么,他知道一个粗略,并不详细,他因为身体缘故,并不能来魔界。
“我也不知道。”雁回已做了南归装扮,思忖片刻,“锦书和魔族公主说得上话,她手里有五朵天星魔芋,离下一次天星魔芋盛开就剩下三个月,若我们能夺到这一朵天星魔芋,再拿了公主的天星魔芋,你的腿就有希望了。”
凤凉筝转动着手中的扳指,“据说魔族公主张狂放肆,唯我独尊,想要她的天星魔芋,除了杀她,别无他途。”
他顿了顿,“此事不急,你先去见锦书妹妹,或许她找你有要事。”
雁回离开后,凤凉筝让凤五推着他走到阳台,簪花楼挺高的,视野开阔,凤凉筝目光沉沉地看向魔王宫的方向。
他们在幽州城,仅有一个桃林酒馆,又是情报组织,力量不足,这毕竟是魔界主城,若他想要复仇,需要另外一股力量。
“包子,我需要知道幽州城的势力分布,几大家族的利益纠葛,越详细越好。”
“我明白了,凤公子。”
聪明人讲话,不需要说得太直白,包子已经知道他要做什么。
年锦书这一次来找南归,夜浓也随行,可年锦书要和南归单独说话,夜浓竟也不反对,守着院外嗑瓜子。
她酷爱嗑瓜子,去哪儿都拿着几把瓜子,闲来无事就磕瓜子玩。
南归一进来,年锦书的目光就粘在他身上,试图找出一点熟悉的感觉,南归的面具,遮得严实,且脸颊也特意做出一点点伤疤的痕迹。
可身段极好,肩宽腰细腿长,又是一身黑色劲装,更衬得他身形挺拔俊秀,年锦书暗忖,这身形和雁回,真是神似,若是看背影,或许她看错认。可南归头发全部高高束起,和雁回发饰有极大区别,也不戴玉冠,清清爽爽。
南归
年锦书心情复杂极了。
是他吗?
“阿锦姑娘,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南归声音沙哑,却很挑逗,风流又邪气,“阿锦姑娘变得更美,更令人心动了。”
锦书,“”
真是开口跪!
此人若不说话,站在一旁宛若青松,怎么都是一名沉稳干练的贵公子,可一出口就糟蹋了一身气质,痞气十足,又邪又坏。
年锦书唇角一扯,在她的印象里,那三年里的少年南归是一名隐忍,坚定,又美好的少年,实在和眼前的男子画不上等号。
“那天在花灯节,我在血池旁看到你了。”年锦书笑说,“你提着一盏灯,灯上画着兔子,站在血池的柳树旁。”
“我约了美人在河边放花灯。”南归端着茶,盖茶轻轻地拂去浮沫,年锦书看着他的手,那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捧着瓷杯,相得益彰,美得吸引她的心神。
“你怎么回幽州城?”
“桃林酒馆情报遍布天下,我若要回幽州城,轻而易举。”南归放下瓷杯,不怀好意地问年锦书,“找我何事?莫非想我了?”
戴上了南归的面具,他习惯性地挑逗年锦书。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和阿锦分别后,也甚是想念。”南归轻笑,沙沙哑哑的声音听着也别有一番性感,“阿锦可要抛弃你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未婚夫,投向我的怀抱。”
他问得无礼,符合年锦书给他按的人设。
见色起意,流氓痞子。
年锦书站起来,缓缓走向他,南归却不动声,仍是笑着,年锦书几乎是命令式的,“你站起来!”
“何事?”
“站起来!”年锦书的眼神有些热,南归眯起眼睛,面具下的神色困惑,又有几分恼意,她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这是做什么?
南归站起来,年锦书伸手,轻轻地环住了他的腰,“抱我。”
她声音又轻,又柔,似是怕惊扰了他。
南归情绪爆炸,她什么意思?
阿锦什么意思?
她又不知道他是雁回,她要脚踏两条船?为了情报,她要来和他自荐枕席?若真是如此,他要打断她的腿!!!
“抱我!”年锦书暗忖,这流氓痞子,美人投怀送抱,他竟僵成了一块石头,莫非是口头过瘾,行动上的呆瓜?
南归咬牙切齿地抱着她,力度几乎要捏断她的身体,他都分不清楚自己气什么,若年锦书喜欢上他这分身,他岂不是作茧自缚?
薛岚常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男子越是邪性,越有魅力,可他从小稳重自持,做不来太过出格的举动。
唯独戴上了面具,成了南归,他彻底解脱了,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想调戏阿锦,就调戏阿锦。
却忘了一件事,若阿锦真喜欢上戴面具的他呢?
“轻一点。”年锦书说。
南归冷嗤,你不是喜欢重一点吗?
他也不知道年锦书在做什么,心有不甘,却又放轻了力度,舌尖都尝到一抹苦涩,可却恼怒,嘲讽说,“你不是深爱自己未婚夫,坚若磐石吗?你来投怀送抱难不成是移情别恋了?”
她若说是,他的手都控制不住要捏断她的脖子。
夜浓正在嗑瓜子呢,透过窗户,看到他们紧紧相拥,眼珠子差点落下来,忍不住扶住了眼珠,差点把瓜子皮都吞进去。
“锦书妹妹来偷情?”
天啊,雁回少主也太惨了吧,美人果然都是三心二意,果然锦书妹妹可以开一个后宫,全部收到麾下,这多香啊。
雁回,南归,再加上主人。
哎哟,好大一台戏!
年锦书拥抱着他,努力地回想起那三年里,每一次拥抱时的感觉,真太熟悉了,可这种熟悉感也太怪异了。
怎么像是雁回在抱着她?
南归胸膛起伏,手背上青筋暴起,戴上面具,性子一改,魅力竟这么大吗?阿锦竟然更喜欢戴上面具的他?
那他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