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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年少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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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城,一个人口大约有六百万的中等发达城市,工资水平不算高,但基本上都处于人人温饱的水平。据说,这座城市最盛产两样东西:火锅和美女,所以在全国来说都是幸福指数前几位的城市。

    而我,是这座城市最不起眼的一个存在。

    我出生于一个小县城,家里面有父母,还有一个比我大四岁的姐姐。

    说起我的祖辈,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到我爹的头上,正巧碰上了改革开放,我爹走的早,在城市里面做了最早的一批民工。

    但是走得早,不代表赚钱多,我爹当年虽然年纪轻,但骨子里面却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跟他一辈出去的,混得好的当上了老板,有的做了包工头,还在城市里头买了房,换了身份变成城里人。

    而我爹太老实,只会做两个死工,赚到手的都是辛苦钱,而且时间一长,还染上了一种怪病,他们管那叫“职业病”,反正我小时候也不懂,就知道我爹从城里面回来,动不动就老是咳嗽。

    我爹的老板倒是个精明人,眼瞅着手底下的工人们都得了病,就多拿了几个钱打发这些工人回去。

    那一年,我爹拿到了两万块,还千恩万谢的感谢人家,一丁点也没有埋怨别人的意思。

    可回到家里,少不了我娘的抱怨,说他傻,说他憨,两万块钱就被人家打发了,这点钱还不够将来治病的医药费。

    我爹就跟我娘,两口子天天为这事吵来吵去。

    那一年,我爹拿着两万块钱回到县城,就打算安安心心在家里面种地,而我娘则天天埋怨。

    或许是正中了我娘的“金口玉言”,我爹回来之后病老不见好,天天动不动就咳嗽,干不了什么力气活,到县城的医院检查又查不出什么。

    而我娘天生就是个心气高的女人,她长得还不错,当年在村子里面也算是一朵村花,当初嫁给我爹就老觉得嫁委屈了,如今看到我爸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就和县城里面开发廊的老板跑了。

    那一年我九岁,头一回见到爹喝那么多的酒,喝完了之后还哭,而且哭得特别伤心。

    一个大男人哭得稀里哗啦,让看见的人也不由有些触景生情,但我爹哭完之后呼呼的大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就跟没事人一样,对我和我姐说,“你们的娘以后不会回来了,我们三个好好过。”

    那时的我还没有开窃,不明白我爹的那句‘你娘以后不会回来’是啥意思,在我的印象里,我娘最多是跟以前一样,和我爹呕气回姥姥家住几天,没想到之后我娘真的再也没有回过家。

    而我,是个天生没心没肺的孩子,我爹当年特别想生个儿子,可自从生了我姐之后,我娘肚子就再也没动静,隔了四年才怀上了我,听说当年我爹为了保证我是个男孩,还特意到庙里求了签。

    我姐叫杜招弟,我叫杜望龙,可见我爹对我这个儿子充满了期盼。

    可是,怀揣着梦想,不代表梦想就能实现。我爹希望我姐能招来一个弟弟,但这个儿子却没能让他望子成龙。

    我姐姐像我爹,性格坚毅又好强,打小读书就好,还是班上的班长,家里面墙上贴的奖状全部都是她的名字。

    而我,性格既不像我爹也不像我娘,随意散慢,从小就不喜欢念书,成绩能拿个六十分就谢天谢地。好在我长得像我娘,模样清秀又透着几分机灵相,看上去又乖又聪明,这样的长相很容易欺骗人,都以为我会是个好学生,可实际的情况却恰恰相反。

    逗猫逗狗是小事,翻墙、掏鸟窝更不在话下,时不时的还欺侮一下隔壁邻居家的臭小子,反正一个心思从来没有用在学习上。

    为此,我没少挨我娘的打,所以我娘离家出走,对我根本没有什么概念,反而觉得以后可以少被我娘教训几顿。

    可没有娘来教训我,我爹揍起人的时侯比我娘还狠,有一次直接把我揍晕过去,每回都是我姐来替我处理伤口,她总是一边给我涂药,一边叮嘱我说:“小龙呀,你把你那臭毛病改了吧。娘不在咱身边,你更要听爹的话。”

    可我骨子里面就长着反骨,怎么会愿意跟我爹一样静悄悄的在这个贫瘠的小县城里住一辈子?

    那一年我决定,等我长大之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

    十五岁那年,我高中没有毕业,便选择辍学,独自一个人来到川城来打工。

    选择这座城市,是因为我姐考上了川城的一本大学,一个女娃娃考上了大学,在小县城里面也算是一件新鲜事,可是我家的经济状况让我姐几次差点辍学,她是靠着半工半读才念到大三的。

    而我,本来考上了县城的一所职业中学,可那种学校上了跟没上一样,在学校里面也是无聊的打发时光,还不如早点儿出来赚钱,当时的我想,就算咱家里有我这样一个不成器的窝囊废,至少还有一个像我姐一样有出息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选择出来打工,可令我惊讶的是,我爹居然也没有反对。或许他一年比一年年纪大了,身体也越来越不好,很多的事情也力不从心吧。

    刚出来工作的我,就像一只从笼中放飞出来的小鸟,城市里面的一切都吸引着我,但是时间一久,我才发现自己并不真正属于这座城市。

    你一个没学历没背景没工作经验的农村小子,凭什么找到一份好工作?

    刚开始的时候,我在工地上打工,可刚干了一天我就不愿意干了,因为工地上的砖头实在太重,我根本没那个力气。

    之后,我又在一家皮鞋厂干了一个月,那种皮鞋大多数是廉价的人造革制成的,味道冲得刺鼻,我不想跟我爹一样,赚了几个钱也患上什么职业病,所以干了一个月就跑了。

    接下来,我又在餐厅里面做过跑堂的,服务员之类的,干的时间都不长。慢慢的,我在这座城市也混了一年多,终于在一家新开业的宾馆里面定下来。

    我在宾馆里面做门童,工作不算辛苦,一天包两顿饭,还提供住宿,虽然是三班倒,但是每个月除了餐费,还有一千多块钱的工资,对于我这个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的农村孩子算是高的。

    当时的我,还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因为我终于可以不靠家里养活我自己,而且每个月还可以从工资里节省出一点儿钱给我姐,让她在大学可以过得不那么辛苦。

    最最重要的是,我在这里还交到了一个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