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一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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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杀明狗!杀啊!”
“杀啊!”蒙古骑兵怪叫着,开始疯狂的从几十个缺口中涌入宣府城,就算是宣府有数万驻军,也不可能在失去城墙保护的情况下抵挡两万多精锐的察哈尔骑兵,蒙古铁骑喊杀声震天,看在李沐的眼里却全是满满的讽刺。
自己费尽心力组建提升火器在大明的地位,因为李沐多次在战场上取得奇迹般的战绩,加上一个热衷于研究各类新式火器的皇帝,使得朝廷前所未有的开始重视火器的研究和发展,很多边镇坚城都开始加大规模使用更多更强大的火炮。没想到自己的努力,却被一些内鬼毫无愧色的出卖给了大明的世仇,李沐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为什么在后世,很多人痛恨汉奸胜过痛恨敌人本身了。
“公子,我们还是快走吧,否则就来不及了。”白杆兵纵然个个是百战精锐,能够以一当十,但是毕竟还是肉体凡胎不是天神下凡。李沐四周护卫他安全的卫士不过数百人,除了从东南带来的三百多卫兵外,就只有宣大原来配给总督的一百多名卫士,在平时理政牧民时是绝对够用的,但是在数万蒙古铁骑面前却又微不足道。
“不用走,今天是九月二十四日,按伯功说的时间,今天就应该到宣府了,我就站在这儿,等着他来。”李沐冷然道:“宣大府的卫队,都散了吧,赶紧撤退。”
话虽这么说,但是宣大总督卫队却不敢离开,他们身为总督的亲卫,平日里不用上战场,待遇好,地位高,但是唯一的问题就是,万一总督出了什么问题,他们难逃一死,根本没有借口可找。
大明的阶级体制,经过两百年的发展早就已经非常成熟,一切,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权威而设立的。
城墙上衣甲鲜明的李沐等人还是引起了蒙古人的注意,不同于其他明军卫所军和普通边军士卒那破破烂烂的铠甲,这些明军甲胄严谨,服饰统一,呈圆形摆出防卫阵势,明显是为了拱卫什么重要目标,在宣府境内,有这个护卫阵势的,没有别人,只有宣大总督李沐一人而已!
这个早在大明,建奴,蒙古,朝鲜名满天下,甚至随着大明和荷兰商人的足迹传到吕宋,日本,爪哇的大明战神,就像是在大海上吸引鲨鱼的肥肉,瞬间让无数的蒙古人开始往这里聚拢过来。
傻子都能看出来,抓住李沐,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都是泼天的功劳,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蒙古骑兵们越聚越多,很多人都跳下了战马,开始抬出各种攻城器械,往城墙上爬过来,甚至还有不少人搬来已经在明军撤退时被炸毁的火炮,在城墙下堆起了一个小铁山,并且还在不断的增高中,一旦城墙的高度差被填平,李沐的卫队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一定会淹没在无数如狼似虎的蒙古骑兵中。
“总督卫队听令,给我射击,不能让他们上来!”李沐的总督卫队,除了来宣府之后的那些人,其他都装备有极为先进的天启二式步枪,当然无论是射程,威力,和精准度都比不上天启皇帝亲自为李沐精心打造的那一支,不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极其可怕的神兵利器了。
随着爆豆般的枪声响起,不少已经顺着木梯爬上来的蒙古兵惨叫一声掉落下去,然后再宣府卫士们惊讶的眼神中,这些跟着李沐走南闯北的卫士们熟练的拿出一颗弹丸,扣上底火,上膛,击发一气呵成,其实射击速度比起李沐的那支可以三发一起装填的栓动步枪差不了太多。
李大公子也不知是真的无所畏惧,看淡生死,还是对自己一手建立的北云兵极为自信,好整以暇的看着城墙下乌泱泱的蒙古兵,举起自己的那支龙纹步枪抬手就是一枪。
别说李沐的步枪带了特质的瞄具,就算是没有瞄具,城墙底下黑压压的人也随手就能打中。
亲卫们为了节省子弹,并没有随便开枪,李大公子倒是打上了瘾,这个人在战场上简直人来疯,越是绝境,越是可怕的敌人,越是让李沐感到兴奋,李沐的步枪射击频率很高,而且威力不小,不一会儿就已经干掉十几个蒙古兵了。
李沐这边正杀的兴起,突然看到远处有一个看上去颇为像军官的蒙古骑士,估计也是因为对方站的远吧,知道自己在明军的火枪的射程之外,在那里张牙舞爪的指挥着越来越多的蒙古军战士下马攀登城墙。虽然李沐不知道那名将领在喊什么,但是大概猜也知道,估计是要求自己麾下的士卒,就算是用命填也要把李大公子给抓住。
看着周围下马登城的士兵越来越多,李沐料想这人的职位必然不低,便站在墙垛的亲兵们的盾牌后,一边闪躲着疯狂飞过来的羽箭,一边仔细瞄准着那名将领的胸口。至于瞄准头部,李大公子一是没这个专业的枪法,二是那么远的距离,就算是这支枪是天启精心打造的,刻有膛线的超时代杀气,但是现在的火枪精度还是不能和后世相比,所以还是瞄准胸口来的靠谱一些。而且以蒙古人的医疗水平,只要这枪能把对方打成重伤,基本也就和打死没什么区别了。
随着“砰”的一声枪响,李沐看到那名将领身边举起的骑手脑袋上腾起一团血雾,一面巨大的大髦缓缓的倒了下去。
李沐千算万算,毕竟还是个业余选手,忘了远距离射击还要考虑风向的问题。
李沐从瞄准的千里镜中看到那蒙古将领吃了一惊,似乎有要转身的意思,只是因为身在万军丛中一时无法离开,赶紧换来一名自己的亲信卫士,把龙纹步枪递给他,指着军阵中那个人高马大的显眼目标,重重的拍了一下亲兵的肩膀,很有气势的道:“同志,革命的未来,靠你了。”
亲兵被李沐的话说的一愣一愣,但是人家是督师啊,又是状元郎,讲话听不懂也很正常,那些圣人门下的举人进士老爷们,讲话都是这样听不懂的,故而也没有多去计较李沐的意思,而是仔细从步枪的瞄镜里观察了一下,然后对准枪上的准星仔细瞄准。(前文介绍过,现在的大明还没有制造瞄准镜的水平,所以枪上的千里镜只是给射手观察敌情使用)。
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李沐这些从经略府带来的卫士,历经无数的实战,从山东济宁打到山东威海,最后又从威海打到澎湖,一杆天启式步枪早就熟练地炉火纯青,几乎都是标准的教官水平,那卫士仔细瞄准了一会儿,甚至掏出口袋里的一个布条感受了一下风力,然后气定神注,扣动扳机,砰的一声,那敌军将领的前胸正中就崩出一大团血雾,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
“好枪法!”李沐高声赞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人,标下成钰!”那名卫士知道自己得了李沐的赏识,很是激动的答道。
“好!以后,我组建宣府步枪营,你就去给我做总教官,干得好了,我定不亏待。”李沐豪气横生的道。
“是,大人!”成钰激动的面色通红,看得周围战友颇为羡慕。
不知道为什么,纵然此时李沐等人身在万军丛中,但是只要有他在,所有的士卒几乎完全没有慌乱的意思,李大公子的声名之威,能御数万大军,可不是靠纸上吹出来的。
那蒙古将领一死,蒙古兵明显开始慌乱了,后面很多还在马上的士卒纷纷起来询问出了什么事情,很多蒙古士卒莫名其妙的开始往回跑,不知道那一枪到底打中了什么人。
原本正在拼命攀登城墙的蒙古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开始起了争执,上面有些人想下来,下面却有些人死赶着要上去,一时间沸反盈天,到处都乱成了一锅粥。
“我的乖乖,这一枪,怕不是打了个万户哦。”连亲兵队长三跃都难得开口说了句玩笑话,可见这一枪造成了蒙古军多大的混乱。
现在的蒙古察哈尔部,其实是达延汗统一蒙古后(1510年,应该是大明的正德五年,就是那个玩了一辈子没有后代,最后丢尽了皇家颜面的武宗皇帝),分的左翼三万户中的一个(察哈尔万户、喀尔喀万户、兀良哈万户),万户在蒙古军制中,已经是非常高级的将领了。
“公子!公子!是北云兵,是北云兵!”正当蒙古军队混乱不堪的时候,在遥远的地平线尽头,突然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强烈的太阳光仿佛突然撞上了一堵墙一般,突然折返了方向向宣府城的千军万马扑过来,刺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而反射阳光的,当然是精良的铠甲,在这支精锐的重甲之师中间,两面巨大的红底白字的旗帜巍然而立,一面上书一个大大的“明”字,一面写着两个龙飞凤舞的行书——“北云”!
“杀!杀明狗!杀啊!”
“杀啊!”蒙古骑兵怪叫着,开始疯狂的从几十个缺口中涌入宣府城,就算是宣府有数万驻军,也不可能在失去城墙保护的情况下抵挡两万多精锐的察哈尔骑兵,蒙古铁骑喊杀声震天,看在李沐的眼里却全是满满的讽刺。
自己费尽心力组建提升火器在大明的地位,因为李沐多次在战场上取得奇迹般的战绩,加上一个热衷于研究各类新式火器的皇帝,使得朝廷前所未有的开始重视火器的研究和发展,很多边镇坚城都开始加大规模使用更多更强大的火炮。没想到自己的努力,却被一些内鬼毫无愧色的出卖给了大明的世仇,李沐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为什么在后世,很多人痛恨汉奸胜过痛恨敌人本身了。
“公子,我们还是快走吧,否则就来不及了。”白杆兵纵然个个是百战精锐,能够以一当十,但是毕竟还是肉体凡胎不是天神下凡。李沐四周护卫他安全的卫士不过数百人,除了从东南带来的三百多卫兵外,就只有宣大原来配给总督的一百多名卫士,在平时理政牧民时是绝对够用的,但是在数万蒙古铁骑面前却又微不足道。
“不用走,今天是九月二十四日,按伯功说的时间,今天就应该到宣府了,我就站在这儿,等着他来。”李沐冷然道:“宣大府的卫队,都散了吧,赶紧撤退。”
话虽这么说,但是宣大总督卫队却不敢离开,他们身为总督的亲卫,平日里不用上战场,待遇好,地位高,但是唯一的问题就是,万一总督出了什么问题,他们难逃一死,根本没有借口可找。
大明的阶级体制,经过两百年的发展早就已经非常成熟,一切,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权威而设立的。
城墙上衣甲鲜明的李沐等人还是引起了蒙古人的注意,不同于其他明军卫所军和普通边军士卒那破破烂烂的铠甲,这些明军甲胄严谨,服饰统一,呈圆形摆出防卫阵势,明显是为了拱卫什么重要目标,在宣府境内,有这个护卫阵势的,没有别人,只有宣大总督李沐一人而已!
这个早在大明,建奴,蒙古,朝鲜名满天下,甚至随着大明和荷兰商人的足迹传到吕宋,日本,爪哇的大明战神,就像是在大海上吸引鲨鱼的肥肉,瞬间让无数的蒙古人开始往这里聚拢过来。
傻子都能看出来,抓住李沐,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都是泼天的功劳,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蒙古骑兵们越聚越多,很多人都跳下了战马,开始抬出各种攻城器械,往城墙上爬过来,甚至还有不少人搬来已经在明军撤退时被炸毁的火炮,在城墙下堆起了一个小铁山,并且还在不断的增高中,一旦城墙的高度差被填平,李沐的卫队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一定会淹没在无数如狼似虎的蒙古骑兵中。
“总督卫队听令,给我射击,不能让他们上来!”李沐的总督卫队,除了来宣府之后的那些人,其他都装备有极为先进的天启二式步枪,当然无论是射程,威力,和精准度都比不上天启皇帝亲自为李沐精心打造的那一支,不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极其可怕的神兵利器了。
随着爆豆般的枪声响起,不少已经顺着木梯爬上来的蒙古兵惨叫一声掉落下去,然后再宣府卫士们惊讶的眼神中,这些跟着李沐走南闯北的卫士们熟练的拿出一颗弹丸,扣上底火,上膛,击发一气呵成,其实射击速度比起李沐的那支可以三发一起装填的栓动步枪差不了太多。
李大公子也不知是真的无所畏惧,看淡生死,还是对自己一手建立的北云兵极为自信,好整以暇的看着城墙下乌泱泱的蒙古兵,举起自己的那支龙纹步枪抬手就是一枪。
别说李沐的步枪带了特质的瞄具,就算是没有瞄具,城墙底下黑压压的人也随手就能打中。
亲卫们为了节省子弹,并没有随便开枪,李大公子倒是打上了瘾,这个人在战场上简直人来疯,越是绝境,越是可怕的敌人,越是让李沐感到兴奋,李沐的步枪射击频率很高,而且威力不小,不一会儿就已经干掉十几个蒙古兵了。
李沐这边正杀的兴起,突然看到远处有一个看上去颇为像军官的蒙古骑士,估计也是因为对方站的远吧,知道自己在明军的火枪的射程之外,在那里张牙舞爪的指挥着越来越多的蒙古军战士下马攀登城墙。虽然李沐不知道那名将领在喊什么,但是大概猜也知道,估计是要求自己麾下的士卒,就算是用命填也要把李大公子给抓住。
看着周围下马登城的士兵越来越多,李沐料想这人的职位必然不低,便站在墙垛的亲兵们的盾牌后,一边闪躲着疯狂飞过来的羽箭,一边仔细瞄准着那名将领的胸口。至于瞄准头部,李大公子一是没这个专业的枪法,二是那么远的距离,就算是这支枪是天启精心打造的,刻有膛线的超时代杀气,但是现在的火枪精度还是不能和后世相比,所以还是瞄准胸口来的靠谱一些。而且以蒙古人的医疗水平,只要这枪能把对方打成重伤,基本也就和打死没什么区别了。
随着“砰”的一声枪响,李沐看到那名将领身边举起的骑手脑袋上腾起一团血雾,一面巨大的大髦缓缓的倒了下去。
李沐千算万算,毕竟还是个业余选手,忘了远距离射击还要考虑风向的问题。
李沐从瞄准的千里镜中看到那蒙古将领吃了一惊,似乎有要转身的意思,只是因为身在万军丛中一时无法离开,赶紧换来一名自己的亲信卫士,把龙纹步枪递给他,指着军阵中那个人高马大的显眼目标,重重的拍了一下亲兵的肩膀,很有气势的道:“同志,革命的未来,靠你了。”
亲兵被李沐的话说的一愣一愣,但是人家是督师啊,又是状元郎,讲话听不懂也很正常,那些圣人门下的举人进士老爷们,讲话都是这样听不懂的,故而也没有多去计较李沐的意思,而是仔细从步枪的瞄镜里观察了一下,然后对准枪上的准星仔细瞄准。(前文介绍过,现在的大明还没有制造瞄准镜的水平,所以枪上的千里镜只是给射手观察敌情使用)。
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李沐这些从经略府带来的卫士,历经无数的实战,从山东济宁打到山东威海,最后又从威海打到澎湖,一杆天启式步枪早就熟练地炉火纯青,几乎都是标准的教官水平,那卫士仔细瞄准了一会儿,甚至掏出口袋里的一个布条感受了一下风力,然后气定神注,扣动扳机,砰的一声,那敌军将领的前胸正中就崩出一大团血雾,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
“好枪法!”李沐高声赞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人,标下成钰!”那名卫士知道自己得了李沐的赏识,很是激动的答道。
“好!以后,我组建宣府步枪营,你就去给我做总教官,干得好了,我定不亏待。”李沐豪气横生的道。
“是,大人!”成钰激动的面色通红,看得周围战友颇为羡慕。
不知道为什么,纵然此时李沐等人身在万军丛中,但是只要有他在,所有的士卒几乎完全没有慌乱的意思,李大公子的声名之威,能御数万大军,可不是靠纸上吹出来的。
那蒙古将领一死,蒙古兵明显开始慌乱了,后面很多还在马上的士卒纷纷起来询问出了什么事情,很多蒙古士卒莫名其妙的开始往回跑,不知道那一枪到底打中了什么人。
原本正在拼命攀登城墙的蒙古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开始起了争执,上面有些人想下来,下面却有些人死赶着要上去,一时间沸反盈天,到处都乱成了一锅粥。
“我的乖乖,这一枪,怕不是打了个万户哦。”连亲兵队长三跃都难得开口说了句玩笑话,可见这一枪造成了蒙古军多大的混乱。
现在的蒙古察哈尔部,其实是达延汗统一蒙古后(1510年,应该是大明的正德五年,就是那个玩了一辈子没有后代,最后丢尽了皇家颜面的武宗皇帝),分的左翼三万户中的一个(察哈尔万户、喀尔喀万户、兀良哈万户),万户在蒙古军制中,已经是非常高级的将领了。
“公子!公子!是北云兵,是北云兵!”正当蒙古军队混乱不堪的时候,在遥远的地平线尽头,突然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强烈的太阳光仿佛突然撞上了一堵墙一般,突然折返了方向向宣府城的千军万马扑过来,刺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而反射阳光的,当然是精良的铠甲,在这支精锐的重甲之师中间,两面巨大的红底白字的旗帜巍然而立,一面上书一个大大的“明”字,一面写着两个龙飞凤舞的行书——“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