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小镇上突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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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珠?
难道李作乐送给自己的是魂珠?
这魂珠既然能被自己吸收,而且蕴含能量,肯定不是普通人能得到的,那李作乐是怎么得到的呢?
而且这种东西一定很宝贵,李作乐竟然把这么宝贵的东西给了自己,可见他对自己的确是真爱啊。
想到这里,韩紫语心里不禁有点难受,突然涌出对李作乐的想念。
她急忙晃了晃脑袋,把这种感觉给赶走。
因为韩紫语现在是为了林雅儿,把李作乐让出去了。
既然让出了李作乐,那韩紫语就肯定不会再去想念他了。
自己一定要彻底的把李作乐给忘记了,希望雅儿和李作乐未来的生活会很幸福吧。
只是没想到昔日李作乐送给自己的礼物,竟然成了自己觉醒的关键物品,难道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吗?
“鬼王,我们鬼类和这些人类是世仇,在这个世界上,有他们就无我们,有我们就无他们,为了我们鬼类的未来,必须要对这些人类赶尽杀绝!”
四个人看到韩紫语已经慢慢的接受了她是鬼类的事实。
于是急忙说道。
“是啊,鬼王,人类历史上对我们鬼类进行大屠杀,将我们赶进了幽暗的峡谷和炙热的火山,我们只能在阴暗中生存,靠着长满绿色的蛆虫的骨头和苔藓生活,我们得后代在恐惧中度过童年,而今天我们将燃起战火,让人类血债血偿!”
四人说着又提起手里的刀,刀尖对着车厢里的乘客。
乘客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喘啊。
“鬼王,请你下命令!”
“是啊,鬼王,请你命令我们,我们愿为你而战。”
“鬼王,在你的面前,如果没有你的命令,我们不敢动任何人!所以,请你下令吧!”
四个人说道。
韩紫语看看车厢里的人。
她的目光扫过,所有人都可怜楚楚的看着韩紫语。
虽然他们不知道韩紫语和这四个人到底什么关系,但是也能看出来这四个人对韩紫语非常的尊重。
“鬼王,杀了他们,他们的能量会为我们所吸收,那是新鲜的甜蜜的能量。”
“是啊,一想到他们的鲜血从他们的喉咙里扯出来,想到一道道的鲜血,我就兴奋不已。”
四个人在韩紫语身后说道。
听着他们的话,韩紫语感觉到自己似乎也嗅到了一丝香甜的味道。
心中也有一种欲望。
她不由想到了刚才自己杀了二黑子的事情,虽然韩紫语自己并不记得自己具体是怎么杀死二黑子的,但是刚才那些乘客们已经告诉她了。
韩紫语只记得自己杀死二黑子的时候,确实有一种对血液的渴望。
而且清醒过来的韩紫语也看到了二黑子浑身的鲜血几乎流干,不用说了,那肯定是自己干的,看来自己也确实有对献血的渴望。
想到鲜血,韩紫语心里涌出某种索求。
不过很快,她又控制了自己。
“不能对他们下手,我们走吧!”
韩紫语喝止住了那四个鬼类。
但是,虽然喝止住了,不过韩紫语觉得自己再呆下去的话,很可能就控制不住了,体内那种对于能量索取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韩紫语猜测,可能是因为自己刚刚体内觉醒,所以需要快速的弥补能量。
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人被困在矿坑里很久,然后被营救上来,肯定饿的很,极其需要弥补食物,所以对食物有一种疯狂的渴望一样。
而对于人类来说,他们的能量就储存在鲜血里面,就像山海经怪的能量存在于魂珠里面一样。
鲜血里具有能量,韩紫语所以对鲜血有一种特殊的渴望。
“走吧!”
说着,韩紫语就和那四个人一起离开了车。
因为韩紫语知道,要是自己再呆下去的话,很可能因为强烈增长的对鲜血的渴望,导致出自己会做出对这些乘客们不利的事情。
“你们去哪?”韩紫语下了车之后,又想到自己的身份,她这一次是彻底知道自己和以前的生活说再见了。
“鬼王,我们在这附近的一个山里找到了一个清静的地方,非常适合鬼王你进行修炼和恢复,请鬼王跟我们一起去,我们都是你的最低级的仆人!”四人虔诚的说道。
“嗯,走吧。”
韩紫语看了看天边的晚霞。
晚霞如同烟火,炫红的如同是秋日的骄阳,染红了整个半边天,看起来非常的波澜壮阔,风景让人心胸都非常开阔。
让人感慨生活的美好。
只是,紫语突然觉得,恐怕自己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生活了。
自己以后的生活,肯定和以前永远也不一样了。
一个月之后。
这是一个还比较落后的小镇,位于中国中部的安徽省。
这个小镇人均收入并不高,还有着一些七八十年代中国的风貌,这是一个位于安徽省内的某个地方的一个安静的并不发达的小镇。
小镇并不大,街道就几条而已,街上生活的人,世世代代的,基本上,相互之间都是耳熟能详的。
这个小镇上有一家酒馆。
酒馆是一个女人开着的。
这个女人三十多岁,长得风韵动人,她叫英子,十年前嫁到这个镇子上,但是后来丈夫死了,她并没有离开这个镇子,而是留下来了开了这个酒馆。
平时来这里喝酒的,一般就是这个镇子上的人。
不过现在,酒馆里多了一个人。
一个谁也没有见过的陌生人。
这个镇子本来就很偏僻,所以一旦镇子上出现了陌生人,一下子就可以认出来。
这个陌生人,差不多在镇子里也有一个月了。
这是一个青年,大约二十多岁,一个月前,这个青年就这么突然出现在了这个酒馆里。
“酒,给我酒!”
青年什么都不要,除了酒。
他嗜酒如命,而且看起来酒量很好。
他可以从早上一直喝到晚上,除了酒,似乎他什么都不要。
一开始,青年还是有钱付账的,但是十天之后,他身上的钱就用完了。
然后青年就开始赊账。
如果是其他的酒馆老板的话,一定不会给这个青年赊账的,因为这个青年来历不明,而且不是镇子上的人。
更何况,还是一个酒鬼。
但是,老板娘还是赊账了。
这一天,天上下着一点小雨,整个小镇笼罩在一片烟雨之下,让本来就并不繁华的小镇显得更加的冷清。
小酒馆里却很热闹。
下雨天没事可做,所以大部分小镇的男人都来到这个酒馆里来喝酒,一方面小酒馆的酒的价格很便宜,另一方面可以看看老板娘的风姿绰绝。
老板娘英子,在众人的桌椅之间灵活的穿梭着,给每一个桌子上的客人送酒。
这个酒馆只有她一个人,所以她既是老板娘也是员工。
老板娘心灵手巧,自己酿造的酒,有很好喝的,什么梅子酒,玫瑰酒,橘子酒,苹果酒,蓝莓酒,葡萄酒,金桔柠檬酒,荔枝酒,水蜜桃酒,樱桃酒等等……
当然了,也有稍微烈性一点的花雕酒,加饭酒,黄酒,女儿酒等等。
更烈的也有,自酿的蒸馏白酒,堪比伏特加……
所以,在这里,无论你会喝酒还是不会,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
众人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老板娘那妖娆的身段,薄裙下那蜜桃一般的屁股,甩动的腰肢如同三月的春风,刮的人的心都醉了。
但是,只有一个客人,一眼都没有看老板娘。
他的心思全部都在自己面前的酒上了。
这个客人,正是那一个月前,突然出现在小镇上的青年。
魂珠?
难道李作乐送给自己的是魂珠?
这魂珠既然能被自己吸收,而且蕴含能量,肯定不是普通人能得到的,那李作乐是怎么得到的呢?
而且这种东西一定很宝贵,李作乐竟然把这么宝贵的东西给了自己,可见他对自己的确是真爱啊。
想到这里,韩紫语心里不禁有点难受,突然涌出对李作乐的想念。
她急忙晃了晃脑袋,把这种感觉给赶走。
因为韩紫语现在是为了林雅儿,把李作乐让出去了。
既然让出了李作乐,那韩紫语就肯定不会再去想念他了。
自己一定要彻底的把李作乐给忘记了,希望雅儿和李作乐未来的生活会很幸福吧。
只是没想到昔日李作乐送给自己的礼物,竟然成了自己觉醒的关键物品,难道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吗?
“鬼王,我们鬼类和这些人类是世仇,在这个世界上,有他们就无我们,有我们就无他们,为了我们鬼类的未来,必须要对这些人类赶尽杀绝!”
四个人看到韩紫语已经慢慢的接受了她是鬼类的事实。
于是急忙说道。
“是啊,鬼王,人类历史上对我们鬼类进行大屠杀,将我们赶进了幽暗的峡谷和炙热的火山,我们只能在阴暗中生存,靠着长满绿色的蛆虫的骨头和苔藓生活,我们得后代在恐惧中度过童年,而今天我们将燃起战火,让人类血债血偿!”
四人说着又提起手里的刀,刀尖对着车厢里的乘客。
乘客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喘啊。
“鬼王,请你下命令!”
“是啊,鬼王,请你命令我们,我们愿为你而战。”
“鬼王,在你的面前,如果没有你的命令,我们不敢动任何人!所以,请你下令吧!”
四个人说道。
韩紫语看看车厢里的人。
她的目光扫过,所有人都可怜楚楚的看着韩紫语。
虽然他们不知道韩紫语和这四个人到底什么关系,但是也能看出来这四个人对韩紫语非常的尊重。
“鬼王,杀了他们,他们的能量会为我们所吸收,那是新鲜的甜蜜的能量。”
“是啊,一想到他们的鲜血从他们的喉咙里扯出来,想到一道道的鲜血,我就兴奋不已。”
四个人在韩紫语身后说道。
听着他们的话,韩紫语感觉到自己似乎也嗅到了一丝香甜的味道。
心中也有一种欲望。
她不由想到了刚才自己杀了二黑子的事情,虽然韩紫语自己并不记得自己具体是怎么杀死二黑子的,但是刚才那些乘客们已经告诉她了。
韩紫语只记得自己杀死二黑子的时候,确实有一种对血液的渴望。
而且清醒过来的韩紫语也看到了二黑子浑身的鲜血几乎流干,不用说了,那肯定是自己干的,看来自己也确实有对献血的渴望。
想到鲜血,韩紫语心里涌出某种索求。
不过很快,她又控制了自己。
“不能对他们下手,我们走吧!”
韩紫语喝止住了那四个鬼类。
但是,虽然喝止住了,不过韩紫语觉得自己再呆下去的话,很可能就控制不住了,体内那种对于能量索取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韩紫语猜测,可能是因为自己刚刚体内觉醒,所以需要快速的弥补能量。
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人被困在矿坑里很久,然后被营救上来,肯定饿的很,极其需要弥补食物,所以对食物有一种疯狂的渴望一样。
而对于人类来说,他们的能量就储存在鲜血里面,就像山海经怪的能量存在于魂珠里面一样。
鲜血里具有能量,韩紫语所以对鲜血有一种特殊的渴望。
“走吧!”
说着,韩紫语就和那四个人一起离开了车。
因为韩紫语知道,要是自己再呆下去的话,很可能因为强烈增长的对鲜血的渴望,导致出自己会做出对这些乘客们不利的事情。
“你们去哪?”韩紫语下了车之后,又想到自己的身份,她这一次是彻底知道自己和以前的生活说再见了。
“鬼王,我们在这附近的一个山里找到了一个清静的地方,非常适合鬼王你进行修炼和恢复,请鬼王跟我们一起去,我们都是你的最低级的仆人!”四人虔诚的说道。
“嗯,走吧。”
韩紫语看了看天边的晚霞。
晚霞如同烟火,炫红的如同是秋日的骄阳,染红了整个半边天,看起来非常的波澜壮阔,风景让人心胸都非常开阔。
让人感慨生活的美好。
只是,紫语突然觉得,恐怕自己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生活了。
自己以后的生活,肯定和以前永远也不一样了。
一个月之后。
这是一个还比较落后的小镇,位于中国中部的安徽省。
这个小镇人均收入并不高,还有着一些七八十年代中国的风貌,这是一个位于安徽省内的某个地方的一个安静的并不发达的小镇。
小镇并不大,街道就几条而已,街上生活的人,世世代代的,基本上,相互之间都是耳熟能详的。
这个小镇上有一家酒馆。
酒馆是一个女人开着的。
这个女人三十多岁,长得风韵动人,她叫英子,十年前嫁到这个镇子上,但是后来丈夫死了,她并没有离开这个镇子,而是留下来了开了这个酒馆。
平时来这里喝酒的,一般就是这个镇子上的人。
不过现在,酒馆里多了一个人。
一个谁也没有见过的陌生人。
这个镇子本来就很偏僻,所以一旦镇子上出现了陌生人,一下子就可以认出来。
这个陌生人,差不多在镇子里也有一个月了。
这是一个青年,大约二十多岁,一个月前,这个青年就这么突然出现在了这个酒馆里。
“酒,给我酒!”
青年什么都不要,除了酒。
他嗜酒如命,而且看起来酒量很好。
他可以从早上一直喝到晚上,除了酒,似乎他什么都不要。
一开始,青年还是有钱付账的,但是十天之后,他身上的钱就用完了。
然后青年就开始赊账。
如果是其他的酒馆老板的话,一定不会给这个青年赊账的,因为这个青年来历不明,而且不是镇子上的人。
更何况,还是一个酒鬼。
但是,老板娘还是赊账了。
这一天,天上下着一点小雨,整个小镇笼罩在一片烟雨之下,让本来就并不繁华的小镇显得更加的冷清。
小酒馆里却很热闹。
下雨天没事可做,所以大部分小镇的男人都来到这个酒馆里来喝酒,一方面小酒馆的酒的价格很便宜,另一方面可以看看老板娘的风姿绰绝。
老板娘英子,在众人的桌椅之间灵活的穿梭着,给每一个桌子上的客人送酒。
这个酒馆只有她一个人,所以她既是老板娘也是员工。
老板娘心灵手巧,自己酿造的酒,有很好喝的,什么梅子酒,玫瑰酒,橘子酒,苹果酒,蓝莓酒,葡萄酒,金桔柠檬酒,荔枝酒,水蜜桃酒,樱桃酒等等……
当然了,也有稍微烈性一点的花雕酒,加饭酒,黄酒,女儿酒等等。
更烈的也有,自酿的蒸馏白酒,堪比伏特加……
所以,在这里,无论你会喝酒还是不会,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
众人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老板娘那妖娆的身段,薄裙下那蜜桃一般的屁股,甩动的腰肢如同三月的春风,刮的人的心都醉了。
但是,只有一个客人,一眼都没有看老板娘。
他的心思全部都在自己面前的酒上了。
这个客人,正是那一个月前,突然出现在小镇上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