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小说网 > 太虚凌云诀 > 第三十九章 群贤庄

第三十九章 群贤庄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天翼小说网 www.tyxs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四人时而御空飞行,穿越云海;时而漫步而行,欣赏路边壮丽景色,肆意徜徉,好不潇洒。

    这一日,也不知行到何处,四人或蹲或坐在矮坡上看夕阳,金光四射,彤云七彩。

    坡下远处来一群百姓,抬着一口棺材走过,皆神色木然,毫无悲戚之色,对矮坡上的四人也是视若未见。

    张天宇观察许久,方心中一动,运起神仙宗秘术再去看,心中一惊,众人头上皆黑气缭绕,随即站立而起,对着三人道。

    “有人在吸死气炼飞尸,这门歹毒之法已灭了十多年,想不到又死灰复燃。”

    当初混沌初开,清气上升,浊气下降,缓慢演化成世间万物。岁月流转,无数种气息出现在苍茫天地间。

    有修行灵气者、阴寒气者、混元气者,此类门道,皆是以天地间自然之气修炼,倒也无伤天合。

    但,总有人妄图寻觅不二法门,有那么一支,常年混迹于义庄坟茔间,与尸气腐气为伍,慢慢的,竟然寻摸出一套修炼尸气的法门。

    择一新死之尸身,以尸气炼化,随着尸气日益浓郁,渐渐成飞尸,其可似活人般御空飞翔,更是铜皮铁骨,无坚可催。飞尸分为铜尸、铁尸、金尸、玉尸四个境界,炼制玉尸最高境界,就算是张天宇也唯有望风而逃。只有人族顶尖战力才可胜之。

    飞尸不死不灭,可千万年不腐,然而意识已无,空有皮囊,怕是人族可掌握的唯一一种长生不灭之术,但是,没有人愿意自己成为没有思想受人摆布的行尸走肉。

    原本,以尸身炼化已是有违天和,何况近乎不腐这般违背天道之事,有些人为确保尸气精纯,更是杀死青壮来蓄积尸气,更有甚者,以残忍手段制造怨气,来强化飞尸。

    众人明白了飞尸的可恨之处,一致决定出手除去这祸害,张天宇以罗盘定位,找出方圆之内最适合炼化尸气之处。

    方位既定,便循迹前往,几人终在村落不远处山沟内发现了炼飞尸的人,一个身穿道袍的丑陋道人,山沟里用骷髅摆下复杂阵势,阵中心有一着红色衣裙的俏丽女子躺在木台上。四周尸气浓郁成黑色,一丝丝连绵不断的飘进那女子身躯内。

    只是,这是飞尸?远不是那想象中的龇牙咧嘴、歪瓜裂枣、面色铁青啊,甚至于,还有些,如何讲呢,别样一种感觉。

    丑陋道人自言自语道,“丽娘啊丽娘,你活着的时候不肯从我,非要跟那穷书生,不过三年,便因病而死,天人永隔。既然如此,不若做我的飞尸吧,可保你容貌万年,身躯不化,我让他们全村为你陪葬,尽数成为你裙下的尸气!”

    “口气不小,可惜,今日遇上了除暴安良的我。”范百里第一个跳将出来,无法,年纪最轻、武力最弱,只得做出头鸟,至于断后重任,还是张天宇、轩辕青来担当吧。

    “哪来的弱鸡,敢挡道爷好事,信不信撕了你给丽娘添点尸气!识相的,速速滚远点,省得碍眼。”

    范百里见过此种人也不在少数,只是感慨,为何每个反派都觉得自己天下无敌,是他们见识少,还是本领强?这迷之自信,他可从未有过。“路见不平一声吼,你这丧尽天良之辈,人人得而诛之。”

    “杀尽天下该杀之人,渡尽世间当渡之人。乃是我发下的大宏愿,你懂什么,毛都没长全的小崽子。”

    “这一村子的黎民百姓,难道都是该杀?吹大牛也不怕闪了老腰,说大话也不怕坏了嗓子。”

    “你知道些甚,这村子里若是有一个好人,丽娘也不用变成今日光景,我也继续修行我那人间道,而非这炼尸之术!”丑道人近乎歇斯底里般,大声的吼出来,与刚才判若两人。

    这让范百里就有些迷糊了,莫非,当中真有隐情?正在他进退两难间,张天宇带头,余下三人也都跳了出来。

    一见面前多了几人,丑道人有些许慌乱,片刻,还是恢复正常。

    “这位道友,既然你说这村子里都是该杀之人,不如说说如何?”张天宇出言不冷不热,一副实事求是模样。

    “尽是些麻木不仁、欺软怕硬、落井下石之辈,如此让他们去死,真是便宜了。”

    这村子,唤作群贤庄,如此高洁的名字,却与事实相去甚远。

    数年前,丑道人和丽娘及一票人流浪到此,见人们还算热情,就留居此地。谁知道,时日不长,其他人一个接一个不明原因的死去,当时丑道人还以为是长途跋涉酿成的病根,也不注意,没放在心上。

    丽娘生的花容月貌,一脸姿色在逃难途中也是保持的尚可,更不要说在群贤庄安定下后,更是艳压八方,一下子成了村里头号门面。

    平日总有各种闲汉上家挑水担柴,送米送面,让丽娘更是认为此地是绝佳居所。毕竟她身份特殊,大的镇子自是不敢露面,但长居在此当问题不大。

    丑道人机缘巧合救下丽娘,伴随她直到此地。

    按说人已安定,他也应当功成身退。但是,心底的那份执念,让他一直不忍离去。

    是啊,见到丽娘的第一眼,他便决定守护她一生一世,不管天涯海角。

    此刻,有了落脚地,应当高兴才是,可,事与愿违,无论如何,丑道人也无法欢笑。无它,群贤庄一个穷书生,走进了丽娘的生活。

    人世间有两种人,最是受人喜欢,尤其受女人喜欢:一个是盖世大英雄,一个是满腹经纶的俏书生。

    恰好,丑道人两者都不是,在此之前,他只是个漫无目的求道的小道人,读书之事,只对经书有所研究。吟不出来那“关关雎鸠、君子好逑”之词句。

    但,穷书生能行,诗经风雅颂,尽数不在话下,尤其大雅小雅,更是张口就来。

    日日在丽娘墙外读诗,从不上门的他,反倒击退所有人,成功采下这牡丹花。

    丑道人见如此,只得含恨而去,远走天涯。

    可惜,好景不长,穷书生罹患疾病,卧榻不起,没有太久,便一命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