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六章 王木林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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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放过我?哈哈,我还不想放过他呢,你还真把李晓峰当个人物了,不怕告诉你,今晚过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李晓峰这个人了,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敢得罪我王木林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王木林猖狂的一笑,意气风发的讲到。沈晴拖延时间的主意确实成功了,但是也失败了,她是想拖延到李晓峰赶过来像是王子一样救她于危难之中,如果李晓峰来不了了,那么她还能去指望谁呢?
“原来,这一切,都是你算计的?”沈晴带着惊惧的目光看着王木林,让王木林十分的享受,他哈哈大笑的把一切都安在了自己的身上道:“没错!都是我干的,怎么样,知道我的厉害了吧?什么李晓峰,在我面前,狗屁都不是,你还跟了那样一个废物的男人,早就让你跟我,你偏不信,这下可好了,成了被李晓峰玩过的破鞋。不过本少不嫌弃你,如果你愿意给本少端茶递水当一个小女仆,日后在我的后宫里,倒不介意给你留一个位置。”王木林得意洋洋的说着,恨的沈晴牙根直痒痒,她一口唾沫吐在了王木林的脸上,怒道:“卑鄙小人,别痴心妄想了,我沈晴就算是死,都不会屈服与你的!”
王木林并没有生气,而是病态的微笑了一下,长长如蛇般的舌头伸了出来,舔干净了他脸上的唾液,一脸享受道:“美人就是美人,哪怕你的嘴含过别人的那东西,唾液的味道,依旧那么甘甜,我已经迫不及待要享受你了!二狗三炮,给我把好了门,谁也别让进来。”
王木林说着,拖着沈晴就要往仓房里走,忽然,他听到了什么声音,就像是儿时在颠簸不平的青石小道上滚铁环,钢铁摩擦着地面的声音,只是这声音,比滚铁环的动静,打了十倍不止。暴雨衍生的大雾,蒙蔽了雾中那人的面庞,只见身形,隐约可见,一个身材匀称充满力量的赤裸上半身的男子,拖着一柄大斧,像三人缓缓走来。
王木林咽了口唾沫,他感觉到了,一种名叫死亡的恐怖,再次覆盖在他的头顶,因为他已经感受过一次死亡。看着不疾不徐,步履坚定的那男子缓缓走来,王木林惊慌失措的喊道:“二狗,三炮,上!给我弄死他,我给你们二十万!”还是那句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二十万,足以让这三个人抛头颅洒热血用命去拼了,三个热血上头的混混嗷嗷叫着朝李晓峰冲了过去,但是当他们冲到了李晓峰身前,口中的叫声戛然而止,像是被扼住了喉咙的鸡。
然后,三人掉头便跑,三个人都不敢跑同一个方向,仓惶逃窜,王木林很想知道他们看到了什么,他很快就知道了,他不是不想跑,而是冰冷刺骨的杀气把他笼罩在内,让他动弹不得,瘫坐在地上。就连能抵挡李晓峰全力一击的方航,都难免要在李晓峰的杀气之下为之一怔,何况是普通人王木林。他只看到,一个健壮男子的躯体上面,裹满了鲜血,仿佛一个血人,他的裤子上,沾满了惨白的骨茬和碎肉,裤腰间还插着一个人的手指,李晓峰都没有察觉。
“李晓峰,你是人是鬼?”王木林已经惊恐的声音都破了,手指颤抖的指着李晓峰说完,身子缓慢的向后挪动,李晓峰看着坐在雨中哭泣的沈晴,怜惜之意大生,看着王木林,李晓峰心中的怜惜,又都变成了愤怒,他冷冷的说道:“如果我是人,我就是杀你的人,如果我是鬼,也是索你命的恶鬼,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吗?没有下一次了,所以,再见吧!”
“不,李晓峰,别,求求你,别杀我,我们是同学,对吧!我知道我错了,我给你跪下了,别杀我。”王木林拿着那斧头上的暗红鲜血,一瞬间丧失了所有的胆气,膝盖一软,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王木林又觉得他这一番话没什么说服力,补充道:“你忘了吗,以前上学的时候,我还借过你钱呢!”
“是啊,第二天全校的人都知道了,我李晓峰先是追女神被甩,然后被你传的像是乞丐一样想你乞讨,这些事,我虽然不想计较,但不意味着我忘了,你去死吧。”
“你不能杀我,啊!”王木林惊恐惨叫,李晓峰巨斧挥落,王木林尖叫到了一半,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的头颅,已经不在脖子上了。放下沉重的巨斧,李晓峰很想去拥抱一下沈晴,但是看着自己满身的鲜血,李晓峰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一个想法,他叹了口气,说道:“正如你所看到的,我现在麻烦很大,我有了今天的成就,有贵人相助,自然也得罪了不少人,现在,有人想要我的命,我本不想牵连你,但是你还是被牵连进来了,跟我走吧,追兵,很快就要追上来了。”
李晓峰咽了不少雨水和血水,但是声音已经干涩嘶哑,像是两片败革摩擦发出的声音。
“嗯。”沈晴点了点头,追兵已经追上来了,现在沈晴只能跟着李晓峰一起逃亡!
李晓峰背着她,放下了沉重的巨斧,夺路奔逃,李晓峰的速度,是要比那些人快的,但是奈何雨天道路太过湿滑,所有人的速度全部受阻,李晓峰的速度优势也不那么明显了。
而且,李晓峰消耗了很多体力,此时还背着一个人,速度就更是慢了下来,但依旧能与后面的追兵持平,一方玩命的跑,一方玩命的追,看到了李晓峰手上那把屠戮凶器不见了,众人追的更有勇气了,咋咋呼呼的大喊大叫着。
不知道跑了多远,渐渐有了人烟,这说明已经逃出了敌人封锁的范围了,李晓峰故意开着玩笑,放松一下他和沈晴的心情,说道:“以前看着还不知道,没想到你看上去不胖,还沉的。”
“可恶,这个时候你还取笑我!”沈晴作势欲打,但是看着李晓峰背后密密麻麻的刀伤,又不忍心了,轻柔的捏了捏李晓峰的一个伤口,小声问道:“还疼吗?”
“本来还有些疼,但是你揉了几下,就好多了,嘿嘿。”李晓峰笑了笑,其实是不疼的,但是沈晴的抚摸,让李晓峰很舒服。他们的刀,无法对李晓峰如金刚石般的肌肉造成更大的伤害,不过细碎的小伤口是在所难免的了。聊了两句天休息了一会的李晓峰不得不再次开始奔跑,因为后面的人,追上来了,李晓峰亡命奔逃,时而吃一株人参,如果不是靠人参吊着,李晓峰估计早就垮了。
方航渐渐从后面跑到了前面,那些乌合之众的混混早就掉队了,只剩下他和青帮的话事人,还有三百勇士,继续追击着李晓峰,面前是一个空旷无人的街道,看不见李晓峰,但是方航知道李晓峰逃去了哪,他看着地上的血脚印,冷笑道:“跟我追!”
他一马当先,跑在最前面,拐来拐去,跟随者血脚印,来到了一处已经空无一人的保险公司。
李晓峰坐在保险公司里面的椅子上,沈晴不见了,急急忙忙闯进来的方航没有注意到一些细节,就是他们现在脚下站着的地方,有不少带着泥水的脚印,并不是他们的。
“跑累了?现在准备等死了?”方航冷笑道,一副吃定了李晓峰的样子。
“不跑了,跑到什么时候是个头,看你的样子,就是我跑到天涯海角,你也要追下去,不是吗?”李晓峰笑了笑,喝了口饮料,长出了一口气。
“你倒是聪明,我说过,今天,你必死无疑,所以,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也会杀死你!”方航坚定的说道。李晓峰笑了,笑的那么畅快,风马牛不相及的提了一句:“你看看外面。”
方航回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外面停满了警车,
“外面有警察又如何?我们只需要在警察没有把我们全部抓起来之前,把你杀死就可以了。”方航脸色变了又变,残忍的一笑,一挥手,示意众人上。
但是李晓峰冷笑道:“是吗?”他不屑的说完,拍了拍手,保险公司内的黑暗中,走出了数百人,全都是天峰帮的精锐,由缘峰带领,李晓峰看着方航,仇恨的一笑:“你追杀了我这么久,现在是不是应该轮到我了?兄弟们,给我上!”
李晓峰一声呼喝,众人顿时冲了上去,外有警察,内有黑帮,并且黑帮里,还有两个高手助阵,方航都已经亲自上阵,但依旧抵挡的左支右绌。他很想祸水东引,让警察去对付李晓峰的手下,但是双方十分的和平,擦肩而过甚至还点头示意,他终于想不出解决的办法了。
注意,想不出办法,不代表着没办法,方航对三百勇士吼道:“把枪拿出来,不用不行了,殊死一搏,要不然咱们今天都要死在这。”
他说的枪,不是枪械,而是一把古代长枪!枪尖是两片锋锐的有些晃眼的神铁,枪神呈螺旋形,一圈金色带着暗红鲜血的黄金套,连接着枪身和枪头。
这把枪,有它的名字,叫做朗基努斯之枪。
“他不会放过我?哈哈,我还不想放过他呢,你还真把李晓峰当个人物了,不怕告诉你,今晚过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李晓峰这个人了,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敢得罪我王木林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王木林猖狂的一笑,意气风发的讲到。沈晴拖延时间的主意确实成功了,但是也失败了,她是想拖延到李晓峰赶过来像是王子一样救她于危难之中,如果李晓峰来不了了,那么她还能去指望谁呢?
“原来,这一切,都是你算计的?”沈晴带着惊惧的目光看着王木林,让王木林十分的享受,他哈哈大笑的把一切都安在了自己的身上道:“没错!都是我干的,怎么样,知道我的厉害了吧?什么李晓峰,在我面前,狗屁都不是,你还跟了那样一个废物的男人,早就让你跟我,你偏不信,这下可好了,成了被李晓峰玩过的破鞋。不过本少不嫌弃你,如果你愿意给本少端茶递水当一个小女仆,日后在我的后宫里,倒不介意给你留一个位置。”王木林得意洋洋的说着,恨的沈晴牙根直痒痒,她一口唾沫吐在了王木林的脸上,怒道:“卑鄙小人,别痴心妄想了,我沈晴就算是死,都不会屈服与你的!”
王木林并没有生气,而是病态的微笑了一下,长长如蛇般的舌头伸了出来,舔干净了他脸上的唾液,一脸享受道:“美人就是美人,哪怕你的嘴含过别人的那东西,唾液的味道,依旧那么甘甜,我已经迫不及待要享受你了!二狗三炮,给我把好了门,谁也别让进来。”
王木林说着,拖着沈晴就要往仓房里走,忽然,他听到了什么声音,就像是儿时在颠簸不平的青石小道上滚铁环,钢铁摩擦着地面的声音,只是这声音,比滚铁环的动静,打了十倍不止。暴雨衍生的大雾,蒙蔽了雾中那人的面庞,只见身形,隐约可见,一个身材匀称充满力量的赤裸上半身的男子,拖着一柄大斧,像三人缓缓走来。
王木林咽了口唾沫,他感觉到了,一种名叫死亡的恐怖,再次覆盖在他的头顶,因为他已经感受过一次死亡。看着不疾不徐,步履坚定的那男子缓缓走来,王木林惊慌失措的喊道:“二狗,三炮,上!给我弄死他,我给你们二十万!”还是那句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二十万,足以让这三个人抛头颅洒热血用命去拼了,三个热血上头的混混嗷嗷叫着朝李晓峰冲了过去,但是当他们冲到了李晓峰身前,口中的叫声戛然而止,像是被扼住了喉咙的鸡。
然后,三人掉头便跑,三个人都不敢跑同一个方向,仓惶逃窜,王木林很想知道他们看到了什么,他很快就知道了,他不是不想跑,而是冰冷刺骨的杀气把他笼罩在内,让他动弹不得,瘫坐在地上。就连能抵挡李晓峰全力一击的方航,都难免要在李晓峰的杀气之下为之一怔,何况是普通人王木林。他只看到,一个健壮男子的躯体上面,裹满了鲜血,仿佛一个血人,他的裤子上,沾满了惨白的骨茬和碎肉,裤腰间还插着一个人的手指,李晓峰都没有察觉。
“李晓峰,你是人是鬼?”王木林已经惊恐的声音都破了,手指颤抖的指着李晓峰说完,身子缓慢的向后挪动,李晓峰看着坐在雨中哭泣的沈晴,怜惜之意大生,看着王木林,李晓峰心中的怜惜,又都变成了愤怒,他冷冷的说道:“如果我是人,我就是杀你的人,如果我是鬼,也是索你命的恶鬼,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吗?没有下一次了,所以,再见吧!”
“不,李晓峰,别,求求你,别杀我,我们是同学,对吧!我知道我错了,我给你跪下了,别杀我。”王木林拿着那斧头上的暗红鲜血,一瞬间丧失了所有的胆气,膝盖一软,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王木林又觉得他这一番话没什么说服力,补充道:“你忘了吗,以前上学的时候,我还借过你钱呢!”
“是啊,第二天全校的人都知道了,我李晓峰先是追女神被甩,然后被你传的像是乞丐一样想你乞讨,这些事,我虽然不想计较,但不意味着我忘了,你去死吧。”
“你不能杀我,啊!”王木林惊恐惨叫,李晓峰巨斧挥落,王木林尖叫到了一半,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的头颅,已经不在脖子上了。放下沉重的巨斧,李晓峰很想去拥抱一下沈晴,但是看着自己满身的鲜血,李晓峰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一个想法,他叹了口气,说道:“正如你所看到的,我现在麻烦很大,我有了今天的成就,有贵人相助,自然也得罪了不少人,现在,有人想要我的命,我本不想牵连你,但是你还是被牵连进来了,跟我走吧,追兵,很快就要追上来了。”
李晓峰咽了不少雨水和血水,但是声音已经干涩嘶哑,像是两片败革摩擦发出的声音。
“嗯。”沈晴点了点头,追兵已经追上来了,现在沈晴只能跟着李晓峰一起逃亡!
李晓峰背着她,放下了沉重的巨斧,夺路奔逃,李晓峰的速度,是要比那些人快的,但是奈何雨天道路太过湿滑,所有人的速度全部受阻,李晓峰的速度优势也不那么明显了。
而且,李晓峰消耗了很多体力,此时还背着一个人,速度就更是慢了下来,但依旧能与后面的追兵持平,一方玩命的跑,一方玩命的追,看到了李晓峰手上那把屠戮凶器不见了,众人追的更有勇气了,咋咋呼呼的大喊大叫着。
不知道跑了多远,渐渐有了人烟,这说明已经逃出了敌人封锁的范围了,李晓峰故意开着玩笑,放松一下他和沈晴的心情,说道:“以前看着还不知道,没想到你看上去不胖,还沉的。”
“可恶,这个时候你还取笑我!”沈晴作势欲打,但是看着李晓峰背后密密麻麻的刀伤,又不忍心了,轻柔的捏了捏李晓峰的一个伤口,小声问道:“还疼吗?”
“本来还有些疼,但是你揉了几下,就好多了,嘿嘿。”李晓峰笑了笑,其实是不疼的,但是沈晴的抚摸,让李晓峰很舒服。他们的刀,无法对李晓峰如金刚石般的肌肉造成更大的伤害,不过细碎的小伤口是在所难免的了。聊了两句天休息了一会的李晓峰不得不再次开始奔跑,因为后面的人,追上来了,李晓峰亡命奔逃,时而吃一株人参,如果不是靠人参吊着,李晓峰估计早就垮了。
方航渐渐从后面跑到了前面,那些乌合之众的混混早就掉队了,只剩下他和青帮的话事人,还有三百勇士,继续追击着李晓峰,面前是一个空旷无人的街道,看不见李晓峰,但是方航知道李晓峰逃去了哪,他看着地上的血脚印,冷笑道:“跟我追!”
他一马当先,跑在最前面,拐来拐去,跟随者血脚印,来到了一处已经空无一人的保险公司。
李晓峰坐在保险公司里面的椅子上,沈晴不见了,急急忙忙闯进来的方航没有注意到一些细节,就是他们现在脚下站着的地方,有不少带着泥水的脚印,并不是他们的。
“跑累了?现在准备等死了?”方航冷笑道,一副吃定了李晓峰的样子。
“不跑了,跑到什么时候是个头,看你的样子,就是我跑到天涯海角,你也要追下去,不是吗?”李晓峰笑了笑,喝了口饮料,长出了一口气。
“你倒是聪明,我说过,今天,你必死无疑,所以,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也会杀死你!”方航坚定的说道。李晓峰笑了,笑的那么畅快,风马牛不相及的提了一句:“你看看外面。”
方航回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外面停满了警车,
“外面有警察又如何?我们只需要在警察没有把我们全部抓起来之前,把你杀死就可以了。”方航脸色变了又变,残忍的一笑,一挥手,示意众人上。
但是李晓峰冷笑道:“是吗?”他不屑的说完,拍了拍手,保险公司内的黑暗中,走出了数百人,全都是天峰帮的精锐,由缘峰带领,李晓峰看着方航,仇恨的一笑:“你追杀了我这么久,现在是不是应该轮到我了?兄弟们,给我上!”
李晓峰一声呼喝,众人顿时冲了上去,外有警察,内有黑帮,并且黑帮里,还有两个高手助阵,方航都已经亲自上阵,但依旧抵挡的左支右绌。他很想祸水东引,让警察去对付李晓峰的手下,但是双方十分的和平,擦肩而过甚至还点头示意,他终于想不出解决的办法了。
注意,想不出办法,不代表着没办法,方航对三百勇士吼道:“把枪拿出来,不用不行了,殊死一搏,要不然咱们今天都要死在这。”
他说的枪,不是枪械,而是一把古代长枪!枪尖是两片锋锐的有些晃眼的神铁,枪神呈螺旋形,一圈金色带着暗红鲜血的黄金套,连接着枪身和枪头。
这把枪,有它的名字,叫做朗基努斯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