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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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丁骁的意料,几年不见,莫楚沅的厨艺果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比他媳妇孟肉肉还差点,也算是色香味俱全了。
吃饭的时候,莫楚沅拿出来的那瓶酒是一绝,她告诉丁骁,这是甘肃军方领导送给她导师张教授的,正宗甘肃河西葡萄酒,用被霜打透的冰葡萄酿造,酒味浓郁醇厚,是葡萄酒里的极品。
“嗯,的确是好酒,以前我爷爷的战友送过两瓶,我小时候偷偷的喝,喝醉了,还被我爸踹了一顿。”丁骁品了品高脚杯里晶莹的酒,赞叹着。
“张教授把这瓶酒送给我,我一直也没舍得喝,要不是你来,估计也就放哪儿了。”莫楚沅浅抿一口,舌尖品味着酒里淡淡却甘甜的苦涩。
丁骁却没有多思索她的话,自顾自的感慨:“葡萄美酒夜光杯,西域葡萄酒要是配上夜光杯来喝才够味儿的,可惜这里没有。”
莫楚沅一手执杯,一手支颐,饶有兴趣的看着他,“想不到你还挺有思古之幽情。”
“你还真说对了,我准备回京之前去一趟莫高窟,我来甘肃两次,都没去过莫高窟,没看过月牙泉。”
“那正好,我也没去过,有时间咱俩一起去,我来找车,基地对我们挺优待的,随时可以搭车外出。”莫楚沅顺水推舟的说。
丁骁愣了愣,忽然意识到有些不妥,只可惜他本就是散漫的性子,对男女之事也不大介意,因此哪怕觉察出莫楚沅有点想跟他旧梦重温的意思,却也没有明着拒绝,他心里想着,反正这么待着也是待着,结伴一道儿出去游山玩水有何不可,自己又不会跟她上床。
他对老婆的新鲜劲儿还没过去,心眼还比较实,并没有对别的女人产生蠢蠢欲动之心,更何况,他跟云槿之间也确实和谐。
这么多年,在床上最和谐就是跟她了,对这一点,丁骁也是非常满意的,觉得自己挑老婆的眼光实在不错,光外表好看有什么用,老婆要实用,找个结实耐用型的,比一摔就碎的玻璃心瓷娃娃强太多了。
喝着小酒,两人的话题渐渐多了,说着说着又开始追忆从前,要说那时候他俩的感情的确是不错,莫楚沅是那种情商和智商都高的女孩儿,是安思洁之外,丁骁第一个真正放在心里过的女孩儿,就算是几年不见,彼此之间的感情还不至于消失殆尽。
人的感情往往都是这样,当初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时间长了,记起对方,总会放大记忆中的对方的好,而忘记曾经的伤,丁骁就是这样的人,莫楚沅在他记忆里始终是那个聪明而倔强的女孩儿,倔强到不肯低头,以至于好好的一段感情无疾而终。
葡萄酒后劲足,丁骁平常酒量算不错的,可这顿午饭吃过以后也还是觉得头隐隐作痛。莫楚沅拿了毛巾给他擦脸,丁骁擦了脸之后起身告辞,想回自己的住处睡上一觉。
“要不,你就在我这里睡吧,你去里屋,我在客厅里看书。”莫楚沅见丁骁扶着额,善解人意的说。
“不用,我回自己地儿去睡,睡得实在。”丁骁推辞了她的好意,终于还是走了。莫楚沅送他到门口,难过的有点想哭。
她能感觉到,如今丁骁对她生分了,以前,他在她宿舍睡午觉,那是多么普通的一件事,可现在,他开始避嫌了。
到了室外,丁骁被猛烈的西北风一吹,腿下更打漂儿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喝多了不胜酒力,而是昨晚上被子没盖好,着凉要感冒了,难怪浑身上下越来越无力。
回到自己住的宿舍,丁骁往大床上一趟,拖过被子就开始睡觉,哪知道越睡越冷,头越来越痛,这一觉醒来,简直头昏眼花。
丁骁从始终没捂热的被窝里半坐起来,忍着头痛拧开床头的台灯,窗外的天早就黑了,心中倍生凄凉,自己被关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亲人一个也不在身边,想找人给自己做点饭吃都找不到,饿了只能去基地食堂。
基地大得很,从宿舍步行到食堂要十多分钟,丁骁下床走了几步,腿上软的没力气,只得去翻柜子,依稀记得前几天买过几包方便面回来,不知道吃完没有。
然而,他翻了半天全是徒劳无功,方便面早就不知去向,沮丧之余,他只得穿了军装下楼去买方便面。
超市里,丁骁匆匆买了几包方便面就提着塑料袋离开,想着再去对面的药店买盒感冒药,走到门口时差点撞到一个人身上。
莫楚沅诧异的看着他略有些苍白的脸色,关切的问,“丁骁,你怎么了,脸色很不好。”
“我感冒了,发烧,浑身没力气,不想去食堂吃饭,买几包泡面凑合。”丁骁可算逮着人诉苦了。
他生来娇惯,独自出门在外,又生病了,更渴望有人能关心关心他。
莫楚沅见他表情,心头纵然有坚冰也给软化了,更别说她本就渴望破冰,马上道:“泡面哪有营养啊,病了就更不能凑合了,你住哪儿,我做点吃的给你送过去。”
宿舍里,丁骁无精打采的盖着毯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莫楚沅回去做饭,还没过来。
连着换了十几个台,始终没找到好看的节目,丁骁也没心思再看了,给家里打电话,哪知道,他妈妈和云槿都不在家,接电话的是家里的勤务员。
没心思跟勤务员多说,丁骁闷闷的把电话挂了,除了家里的内线,他在这里哪儿的电话也接不通,这让他很有些不满。
一个老婆一个妈,大晚上的都不在家,丁骁头一次觉得女人晚上不跟家里好好待着是十恶不赦的行为,到了晚上,女人就该在家里待着,这样的话,就不至于连个安慰他、听他报怨的人都没有。
越在这种时候,丁骁越开始想念云槿,想念她出众的厨艺,更重要的是,想念她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她要是知道他生病了不舒服,一定会放下一切来照顾他、安慰他,给他做好吃的,直到把他伺候的大爷一样。
就在丁骁禁不住胡思乱想的时候,莫楚沅来敲门了,丁骁忙跑过去给她开门,看她提着小包袱进来,颇有些迫不及待。
小包袱包着的是几层饭盒,莫楚沅一一打开那些饭盒,拿了筷子给丁骁,“给你熬了点紫米粥,既暖胃又增加食欲。”
丁骁看看那两个菜,都很清淡,不禁有些失望,他一向喜欢吃鱼吃肉,太素的他不爱吃,便提不起兴趣夹菜。
莫楚沅像是看出他心思,劝道:“你吃点青菜补充维生素,对你的感冒有好处,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荤的油的还是少吃点好。”
丁骁无奈,只得勉为其难把筷子伸了过去,好在味道还不错,让他连吃了两碗粥。
等他吃饱喝足了,盖着毯子歪坐在沙发上,莫楚沅陪坐在一旁跟他闲聊。
“你条件这么好,干嘛不再找个男朋友?”丁骁终于问出了之前他想问而又没问出口的话。
莫楚沅没有立刻说话,神情淡淡的,像是在思考,又像是要继续沉默,终于,她开了口,“之前谈过一个,不合适也就分了,再想找个满意的,也不是那么容易。”
“趁年轻找一个吧,年纪大了会更不好找,心态越来越沧桑,思想包袱越来越重,会更加安于现状,不愿改变。”丁骁咳嗽两声,才把喉咙里的痒痒给压下去。
莫楚沅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丁骁接过去,顺便把药也给吃了,大概是中药有点苦,微微的皱着眉。
莫楚沅看着他的一举一动,眼眶忽然就湿润了,隔了这么多年,还是觉得他最好,他不是没有缺点,却是那种有缺点也招人爱的人。
丁骁注意到她闪闪发亮的眼睛,也知道那些晶莹意味着什么,跟她笑笑,“不好意思,给你看笑话了,病来如山倒,男人也不例外。”
“哪里的话,人吃五谷杂粮,谁都会有生病的时候,丁骁,跟我谈谈你这些年的生活好吗?”莫楚沅真诚的看着丁骁。
丁骁于是从他的出国说起,讲述了他在国外求学的很多事情,也提到了那时候安思洁到波士顿陪了他半年,本来他跟她已经闹到互相不来往的地步,正是因为那半年,丁骁才又重新跟安思洁走到一起。
“回国以后,我就按照我爸的意思参军去了,在北京军区机械化步兵师,在基层待了快两年,我爸才让去机关,我现在在二炮装备研究院。”丁骁平静的把自己参军这几年的事叙述出来。
尽管他以前也报怨过他爸爸让他去基层部队锻炼的决定,现在想来,爸爸的决定是对的,那两年对他来说是个很必要的磨练,让他现在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有足够的沉着和勇气面对。
对一个从小养尊处优,又处于成长期的男人来说,培养军人的气质,是一个艰苦却有意义的过程,丁骁的气质正是在参了军以后才有了明显的蜕变,那是一种脱胎换骨的改变,哪怕有些本性是改不了的,却在最大程度上激发出他身体里的男性本能,这种本能为他增添了更多男性魅力。
一个人的成熟,并不需要经历从猿到人那种千锤百炼的变化,心智的成长尤为关键,这事儿和吃多少米走多少路看多少云毫无关系。
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成熟,直接从懵懂的愣头青到了黄土埋半截的老朽,没活明白,也没想活明白;而有些人,活着活着就明白了,明白了就成熟了,小时候哭是因为得不到,长大了还哭是因为得到了。
所以,几年后的这次相见,莫楚沅越跟他交谈,越感觉出他的这种变化,他比上学那会儿爷们儿多了,那时候他还是个没长大的大男孩,年轻中带着入世不深的稚气。
而如今,他不仅思想成熟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与生俱来的那份从容和淡定随着阅历的增加更深入骨髓了,令他一颦一笑间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丁骁跟莫楚沅接触过的那些搞科研的男人都不大一样,丁骁身上有一种北京爷们儿特有的痞和帅,他还特别直接,就像牛栏山二锅头,从不造作,爽脆利落的直接了当,五十六度纯爷们儿,喝下去辣至心肺。
“我都没想到,你会这么早就结婚,记得你那时说过,三十岁之前都不会考虑结婚的事。”莫楚沅凄婉的一笑。
丁骁也是一笑,“我也没想到,但是既然姻缘降临,早点结也无妨,我媳妇儿挺依赖我的,我要是不跟她结婚,她会抓狂。”
丁骁不知不觉中又跟莫楚沅提起云槿的情况,只不过他聪明的很,只字不谈他俩的感情如何,不想让莫楚沅触景伤情。
听丁骁说完了他的事,莫楚沅也该谈谈自己了,她从他俩那时分手谈起,谈这些年自己在大学里做研究,又谈自己两场有始无终的恋爱,说到动情处,忍不住流下眼泪。
这眼泪弄得丁骁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好像她今日之不幸,都是他昨日之薄情造成的,其实说起来,他俩分手也不是单方面的原因,是双方谁也没想为对方做出牺牲,谁都把自己前途看得比天大。
我以为我会遇见比你更好的人,到头来,我才发现,原来最好的你已经让我错过了。
莫楚沅怀着这样的寂寞和感慨,怀着年近三十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用一种曲曲折折的语气表达心里的感受,这表白既凄凉又透着伤感,丁骁都快被她感动了,可惜的是,丁骁这种男人,感动归感动,他不会拿出任何实际行动来支援她,他还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作者有话要说:我们身经百战的大丁丁,见惯了环肥燕瘦,怎么对付谁,心里哪能没数,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呆子,看到女的就扑上去。
每一个看起来不错的男人,背后必定有一个不断教育他的女人,老莫看到的只是他的表面,却不知他那些毛病是另一个女人在孜孜不倦的纠正。
有些女人喜欢自己动手改造男人,有些喜欢坐享其成,挖走别人改造过的,人生的选择,就是这样不同。
出乎丁骁的意料,几年不见,莫楚沅的厨艺果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比他媳妇孟肉肉还差点,也算是色香味俱全了。
吃饭的时候,莫楚沅拿出来的那瓶酒是一绝,她告诉丁骁,这是甘肃军方领导送给她导师张教授的,正宗甘肃河西葡萄酒,用被霜打透的冰葡萄酿造,酒味浓郁醇厚,是葡萄酒里的极品。
“嗯,的确是好酒,以前我爷爷的战友送过两瓶,我小时候偷偷的喝,喝醉了,还被我爸踹了一顿。”丁骁品了品高脚杯里晶莹的酒,赞叹着。
“张教授把这瓶酒送给我,我一直也没舍得喝,要不是你来,估计也就放哪儿了。”莫楚沅浅抿一口,舌尖品味着酒里淡淡却甘甜的苦涩。
丁骁却没有多思索她的话,自顾自的感慨:“葡萄美酒夜光杯,西域葡萄酒要是配上夜光杯来喝才够味儿的,可惜这里没有。”
莫楚沅一手执杯,一手支颐,饶有兴趣的看着他,“想不到你还挺有思古之幽情。”
“你还真说对了,我准备回京之前去一趟莫高窟,我来甘肃两次,都没去过莫高窟,没看过月牙泉。”
“那正好,我也没去过,有时间咱俩一起去,我来找车,基地对我们挺优待的,随时可以搭车外出。”莫楚沅顺水推舟的说。
丁骁愣了愣,忽然意识到有些不妥,只可惜他本就是散漫的性子,对男女之事也不大介意,因此哪怕觉察出莫楚沅有点想跟他旧梦重温的意思,却也没有明着拒绝,他心里想着,反正这么待着也是待着,结伴一道儿出去游山玩水有何不可,自己又不会跟她上床。
他对老婆的新鲜劲儿还没过去,心眼还比较实,并没有对别的女人产生蠢蠢欲动之心,更何况,他跟云槿之间也确实和谐。
这么多年,在床上最和谐就是跟她了,对这一点,丁骁也是非常满意的,觉得自己挑老婆的眼光实在不错,光外表好看有什么用,老婆要实用,找个结实耐用型的,比一摔就碎的玻璃心瓷娃娃强太多了。
喝着小酒,两人的话题渐渐多了,说着说着又开始追忆从前,要说那时候他俩的感情的确是不错,莫楚沅是那种情商和智商都高的女孩儿,是安思洁之外,丁骁第一个真正放在心里过的女孩儿,就算是几年不见,彼此之间的感情还不至于消失殆尽。
人的感情往往都是这样,当初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时间长了,记起对方,总会放大记忆中的对方的好,而忘记曾经的伤,丁骁就是这样的人,莫楚沅在他记忆里始终是那个聪明而倔强的女孩儿,倔强到不肯低头,以至于好好的一段感情无疾而终。
葡萄酒后劲足,丁骁平常酒量算不错的,可这顿午饭吃过以后也还是觉得头隐隐作痛。莫楚沅拿了毛巾给他擦脸,丁骁擦了脸之后起身告辞,想回自己的住处睡上一觉。
“要不,你就在我这里睡吧,你去里屋,我在客厅里看书。”莫楚沅见丁骁扶着额,善解人意的说。
“不用,我回自己地儿去睡,睡得实在。”丁骁推辞了她的好意,终于还是走了。莫楚沅送他到门口,难过的有点想哭。
她能感觉到,如今丁骁对她生分了,以前,他在她宿舍睡午觉,那是多么普通的一件事,可现在,他开始避嫌了。
到了室外,丁骁被猛烈的西北风一吹,腿下更打漂儿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喝多了不胜酒力,而是昨晚上被子没盖好,着凉要感冒了,难怪浑身上下越来越无力。
回到自己住的宿舍,丁骁往大床上一趟,拖过被子就开始睡觉,哪知道越睡越冷,头越来越痛,这一觉醒来,简直头昏眼花。
丁骁从始终没捂热的被窝里半坐起来,忍着头痛拧开床头的台灯,窗外的天早就黑了,心中倍生凄凉,自己被关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亲人一个也不在身边,想找人给自己做点饭吃都找不到,饿了只能去基地食堂。
基地大得很,从宿舍步行到食堂要十多分钟,丁骁下床走了几步,腿上软的没力气,只得去翻柜子,依稀记得前几天买过几包方便面回来,不知道吃完没有。
然而,他翻了半天全是徒劳无功,方便面早就不知去向,沮丧之余,他只得穿了军装下楼去买方便面。
超市里,丁骁匆匆买了几包方便面就提着塑料袋离开,想着再去对面的药店买盒感冒药,走到门口时差点撞到一个人身上。
莫楚沅诧异的看着他略有些苍白的脸色,关切的问,“丁骁,你怎么了,脸色很不好。”
“我感冒了,发烧,浑身没力气,不想去食堂吃饭,买几包泡面凑合。”丁骁可算逮着人诉苦了。
他生来娇惯,独自出门在外,又生病了,更渴望有人能关心关心他。
莫楚沅见他表情,心头纵然有坚冰也给软化了,更别说她本就渴望破冰,马上道:“泡面哪有营养啊,病了就更不能凑合了,你住哪儿,我做点吃的给你送过去。”
宿舍里,丁骁无精打采的盖着毯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莫楚沅回去做饭,还没过来。
连着换了十几个台,始终没找到好看的节目,丁骁也没心思再看了,给家里打电话,哪知道,他妈妈和云槿都不在家,接电话的是家里的勤务员。
没心思跟勤务员多说,丁骁闷闷的把电话挂了,除了家里的内线,他在这里哪儿的电话也接不通,这让他很有些不满。
一个老婆一个妈,大晚上的都不在家,丁骁头一次觉得女人晚上不跟家里好好待着是十恶不赦的行为,到了晚上,女人就该在家里待着,这样的话,就不至于连个安慰他、听他报怨的人都没有。
越在这种时候,丁骁越开始想念云槿,想念她出众的厨艺,更重要的是,想念她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她要是知道他生病了不舒服,一定会放下一切来照顾他、安慰他,给他做好吃的,直到把他伺候的大爷一样。
就在丁骁禁不住胡思乱想的时候,莫楚沅来敲门了,丁骁忙跑过去给她开门,看她提着小包袱进来,颇有些迫不及待。
小包袱包着的是几层饭盒,莫楚沅一一打开那些饭盒,拿了筷子给丁骁,“给你熬了点紫米粥,既暖胃又增加食欲。”
丁骁看看那两个菜,都很清淡,不禁有些失望,他一向喜欢吃鱼吃肉,太素的他不爱吃,便提不起兴趣夹菜。
莫楚沅像是看出他心思,劝道:“你吃点青菜补充维生素,对你的感冒有好处,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荤的油的还是少吃点好。”
丁骁无奈,只得勉为其难把筷子伸了过去,好在味道还不错,让他连吃了两碗粥。
等他吃饱喝足了,盖着毯子歪坐在沙发上,莫楚沅陪坐在一旁跟他闲聊。
“你条件这么好,干嘛不再找个男朋友?”丁骁终于问出了之前他想问而又没问出口的话。
莫楚沅没有立刻说话,神情淡淡的,像是在思考,又像是要继续沉默,终于,她开了口,“之前谈过一个,不合适也就分了,再想找个满意的,也不是那么容易。”
“趁年轻找一个吧,年纪大了会更不好找,心态越来越沧桑,思想包袱越来越重,会更加安于现状,不愿改变。”丁骁咳嗽两声,才把喉咙里的痒痒给压下去。
莫楚沅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丁骁接过去,顺便把药也给吃了,大概是中药有点苦,微微的皱着眉。
莫楚沅看着他的一举一动,眼眶忽然就湿润了,隔了这么多年,还是觉得他最好,他不是没有缺点,却是那种有缺点也招人爱的人。
丁骁注意到她闪闪发亮的眼睛,也知道那些晶莹意味着什么,跟她笑笑,“不好意思,给你看笑话了,病来如山倒,男人也不例外。”
“哪里的话,人吃五谷杂粮,谁都会有生病的时候,丁骁,跟我谈谈你这些年的生活好吗?”莫楚沅真诚的看着丁骁。
丁骁于是从他的出国说起,讲述了他在国外求学的很多事情,也提到了那时候安思洁到波士顿陪了他半年,本来他跟她已经闹到互相不来往的地步,正是因为那半年,丁骁才又重新跟安思洁走到一起。
“回国以后,我就按照我爸的意思参军去了,在北京军区机械化步兵师,在基层待了快两年,我爸才让去机关,我现在在二炮装备研究院。”丁骁平静的把自己参军这几年的事叙述出来。
尽管他以前也报怨过他爸爸让他去基层部队锻炼的决定,现在想来,爸爸的决定是对的,那两年对他来说是个很必要的磨练,让他现在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有足够的沉着和勇气面对。
对一个从小养尊处优,又处于成长期的男人来说,培养军人的气质,是一个艰苦却有意义的过程,丁骁的气质正是在参了军以后才有了明显的蜕变,那是一种脱胎换骨的改变,哪怕有些本性是改不了的,却在最大程度上激发出他身体里的男性本能,这种本能为他增添了更多男性魅力。
一个人的成熟,并不需要经历从猿到人那种千锤百炼的变化,心智的成长尤为关键,这事儿和吃多少米走多少路看多少云毫无关系。
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成熟,直接从懵懂的愣头青到了黄土埋半截的老朽,没活明白,也没想活明白;而有些人,活着活着就明白了,明白了就成熟了,小时候哭是因为得不到,长大了还哭是因为得到了。
所以,几年后的这次相见,莫楚沅越跟他交谈,越感觉出他的这种变化,他比上学那会儿爷们儿多了,那时候他还是个没长大的大男孩,年轻中带着入世不深的稚气。
而如今,他不仅思想成熟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与生俱来的那份从容和淡定随着阅历的增加更深入骨髓了,令他一颦一笑间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丁骁跟莫楚沅接触过的那些搞科研的男人都不大一样,丁骁身上有一种北京爷们儿特有的痞和帅,他还特别直接,就像牛栏山二锅头,从不造作,爽脆利落的直接了当,五十六度纯爷们儿,喝下去辣至心肺。
“我都没想到,你会这么早就结婚,记得你那时说过,三十岁之前都不会考虑结婚的事。”莫楚沅凄婉的一笑。
丁骁也是一笑,“我也没想到,但是既然姻缘降临,早点结也无妨,我媳妇儿挺依赖我的,我要是不跟她结婚,她会抓狂。”
丁骁不知不觉中又跟莫楚沅提起云槿的情况,只不过他聪明的很,只字不谈他俩的感情如何,不想让莫楚沅触景伤情。
听丁骁说完了他的事,莫楚沅也该谈谈自己了,她从他俩那时分手谈起,谈这些年自己在大学里做研究,又谈自己两场有始无终的恋爱,说到动情处,忍不住流下眼泪。
这眼泪弄得丁骁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好像她今日之不幸,都是他昨日之薄情造成的,其实说起来,他俩分手也不是单方面的原因,是双方谁也没想为对方做出牺牲,谁都把自己前途看得比天大。
我以为我会遇见比你更好的人,到头来,我才发现,原来最好的你已经让我错过了。
莫楚沅怀着这样的寂寞和感慨,怀着年近三十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用一种曲曲折折的语气表达心里的感受,这表白既凄凉又透着伤感,丁骁都快被她感动了,可惜的是,丁骁这种男人,感动归感动,他不会拿出任何实际行动来支援她,他还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作者有话要说:我们身经百战的大丁丁,见惯了环肥燕瘦,怎么对付谁,心里哪能没数,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呆子,看到女的就扑上去。
每一个看起来不错的男人,背后必定有一个不断教育他的女人,老莫看到的只是他的表面,却不知他那些毛病是另一个女人在孜孜不倦的纠正。
有些女人喜欢自己动手改造男人,有些喜欢坐享其成,挖走别人改造过的,人生的选择,就是这样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