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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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剽窃来的几首古诗被抄写了出来分发给锦怡轩的众人品阅,拿着从古人那里剽窃来的名诗名句招摇撞骗,他倒丝毫没有感觉到羞愧。
锦怡轩的众人有坐有站的都在仔细品味着自己手中这几首诗的意境,有的人甚至忍不住大声读了出来。
别梦依依到谢家,
小廊回合曲阑斜。
多情只有春庭月,
犹为离人照落花。
貂裘女子轻声吟念着手中的这首诗,沈怡光洁照人的玉颊不自觉的飞起两抹荡红晕,凤目迷漓,秋波似水,痴痴的看着李锦。
这首诗的是南唐诗人张泌初与邻女浣衣相善而不得回音时所作的。
诗人张泌曾与一女子相爱,后来却彼此分手了,然而诗人对她始终没有忘怀。但在封建礼教的阻隔下,不能直截痛快地倾吐衷肠,只好借用诗的形式曲折而又隐约地加以表达,希望她能够了解自己,这也是题为《寄人》的原因。
沈怡怎知李锦是个窃文大盗,心中真的以为这是小冤家在无比思念自己而不得见的幽怨中有感而作,心中感动窃喜不已。
小冤家才华横溢,脑子里还装着许多奇奇怪怪的新奇想法,每一个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巨作,可惜,为何父亲就是没有相中小冤家呢,唉……希望能通过这次的诗会给小冤家涨涨名气,能让父亲对他的看法有所改观。
沈怡顶着两抹红晕想得出神,丝毫没有顾及到众人对她投来的注目礼。坐她身边的貂裘女子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这才回过神儿来。
沈怡接触到貂裘女子似笑非笑的暧昧目光后,脸颊更加的红润,干脆害羞的低下了头。
“好诗!好诗啊!”
有人已经读完了手中的所有诗句,忍不住发出感叹。
“咳咳!你们知道这几首诗是谁写的吗?”
貂裘少女是这次诗会的主持,看见众人基本都把这几首诗读完了,就故意卖了一个关子给她们。
“什么?玥姐姐,你是说这几首诗都是一人所作?”
一个个子不高,但皮肤夸张的白净的小姑娘难掩惊讶的神情问道。
一声玥姐姐,李锦就猜到了貂裘女子是谁。
穆王府的主人皇甫瑾有一独女,名叫皇甫玥,封昭穆郡主。
现在不用猜就知道,这貂裘女子肯定就是昭穆郡主。
皇甫玥没有急着回答白净女孩的问题,故意笑而不语,吊足了众人的胃口。
少女们早就等之不及,纷纷催促皇甫玥,赶快引荐这位大才子给她们认识。
皇甫玥含笑看了李锦一眼,淡然道:“蓉儿妹妹猜的不错,这几首诗确实皆为一人所作!”
一人所作?
虽然已经隐约猜到这几首千古绝句皆是一人所作,但听到准确回答后,众人还是难以压抑心中的惊讶,皆发出一声惊呼,随后转变为惊叹,佩服,敬佩!
能作出一首流传千古的佳作名句,已经让人叹服不已,而这个大才子却是作出了整整十首,首首皆为流传千古的名句,实在让人敬佩膜拜。
“而且我还知道一个秘密……”
皇甫玥突然娇笑一声,适时的又卖给众人一个关子。
“哎呀,玥姐姐,你就快点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吧,别再吊大家胃口了。”
白净女生似乎很是活泼外向,大胆的说出了在座所有人的心声。
皇甫玥见大家被吊足了胃口,已经急不可耐的想知道此人是谁,也就不再卖关子
“这十首佳作,皆是那位多情公子思念咱们在座中的某一位佳人时所作。”
“哇!哇……”
皇甫玥与沈怡一样,对琴棋书画一类的东西喜爱不已,也是因为这,皇甫玥成了沈怡在京城的闺中密友,两人几乎无话不谈,沈怡早把心中的那些女儿心思全部告知了皇甫玥。
“不知咱们当中是哪一位姐姐有这么大的福分,让这位大才子日思夜想成这样!”
“对呀……对呀,不知是哪位姐姐。”
汗,女人果然爱八卦,比起那位大才子是谁,似乎大才子跟某位佳人的八卦故事更加有吸引力。
皇甫玥娇笑道:“别找啦,唯有咱们的大才女怡姐姐才有此福份哟。”
沈怡玉颊通红,低垂着头像刚过门的小媳妇儿,脸上布满红晕。
这情形明明让人害羞的要死,为何心里头却涌起阵阵甜蜜幸福的暖流。
所谓郎情妾意,不用猜,怡才女肯定是芳心默许,一个非你不娶,一个是非君不嫁。
少女们纷纷起身离座,争相跑到沈怡面前祝福,越发令沈怡既羞又甜蜜。
“怡姐姐呀,快让他出来罢,让我们看看那位英俊风流的大才子罢!”
少女们笑闹着,逼着她们的沈才女姐姐把人交出来。
汗,大才子一定就英俊风流?
李锦不禁摸了摸面庞,幸好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否则尴尬死了。
沈怡实在是被逼得没办法了,就想把李锦介绍给众人,但女儿家家的还是脸皮薄,不好意思开口,只好用求助的目光望向李锦。
看到沈怡投来的热切目光,李锦厚得连劲矢都射不透的脸皮阵阵发烫,摸着头,极不好意思的站了起来,对着四周抱拳作揖,“呃,在下……在下……李锦……”
“哇呕,真是郎才女貌呀。”
“赶快说说你是怎么俘获我们怡姐姐的芳心的。”
……
这女人哄闹起来真是没辙,硬是推攘着把李锦跟沈怡凑到一块,搞得跟结婚闹洞房似的。
“一定要好好审问一下他,究竟是怎么让咱们的大才女这么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他的,竟然心甘情愿的手抄了这几十分手稿。”
手抄手稿?
难道说今天众人阅读的诗句都是怡姐姐用手一个字一个字抄写下来的?
李锦心中一阵心疼,情急之下直接抓住了沈怡的双手,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辛苦你了!”
看着他那炙热的眼神儿,沈怡心中一时发慌,想把手抽回来,怎奈用力试了几次都没有抽动,也就任由李锦那样攥着。
看到两人的举动,姑娘们尖声呼叫,疯狂起哄。
“咱们的怡姐姐默默付出了这么多,你怎么没有表示呢?”
“对呀对呀,你一定要有所表示。”
……
汗,这该怎么表示!
李锦突然灵机一动,满脸喜悦的盯着沈怡的眼睛。
想必手抄文稿这种事沈怡也不是第一次干了,何不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让她以后不再那么辛苦。
活字印刷!
这是李锦脑子里第一时间蹦出来的想法。
既然人人还停留在手抄原版文稿的水平,那肯定这个时代的印刷术还很落后,甚至是没有印刷术。
李锦笑嘻嘻道:“姐姐以后不必再抄了,我有个妙招,保证姐姐以后不再这么劳累抄录,哈!”
众人不明所以,都等着他的下文。
“印刷!”
印刷?
不光沈怡,其他众人也都没听说过这个词,茫然摇头。
“就是……”
李锦急切间却不知如何说明清楚,看到桌上有一个印章,灵机一动,拿起印章,在空白的纸页上盖了一下,“就是这样。”
沈怡呆了一呆,随即明白,不禁面露狂喜神情,颤声道:“这……这就是你说的印刷?”。
脑中已清晰的浮现李锦所说的印刷,由木匠雕刻好字体,一版一版的印刷出来,……
确实节省了许多人力物力与无法估量的时间,这简直是造福全人类的惊世大发明。
当即,人群中就有人惊呼,皇甫玥也是满脸惊讶。
“你这惊世发明,不光帮了你的怡姐姐,当真是能造福天下啊!”
爆汗,这印刷术哪是我发明的?只不过是剽窃了古人的发明而已……
李锦嘿嘿一笑,“我不知道能不能造福天下,只要别让我的怡姐姐这么劳累就行了,嘻嘻……”
这是赤裸裸的表白么?
沈怡俏面通红,心头呯呯狂跳不已。
锦怡轩的众人也是对李锦更加钦佩,随随便便一抬手就是旷世奇作,随随便便一个发明能造福天下,这人当真是旷世奇才啊。
寂静了一会儿,一下又炸开了锅,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
皇甫玥要求了好几次才安定下众人。
“现在这项惊世发明还没有名字,我们何不让我们的大才子给它取个名字呢。”
“对对,是要取个名字。”
“嗯嗯,这发明出自我们锦怡轩,一定要文雅一些。”
汗,什么时候成了出自锦怡轩了,小爷答应过要加入锦怡轩嘛?
不过今天高兴,也就不在乎这些了。
李锦趁热打铁,大言不惭道:“就给它取名叫锦怡印刷术吧,嘿嘿……”
“锦怡,锦怡轩,李锦,沈怡……”
妙,实在是妙,一语双关,不愧是才子啊!
锦怡,取的是李锦跟沈怡两人名字中最后的一个字,恰巧的是正好印证了锦怡轩的名号,可能就连李锦都没想到这事真是巧了……
李锦剽窃来的几首古诗被抄写了出来分发给锦怡轩的众人品阅,拿着从古人那里剽窃来的名诗名句招摇撞骗,他倒丝毫没有感觉到羞愧。
锦怡轩的众人有坐有站的都在仔细品味着自己手中这几首诗的意境,有的人甚至忍不住大声读了出来。
别梦依依到谢家,
小廊回合曲阑斜。
多情只有春庭月,
犹为离人照落花。
貂裘女子轻声吟念着手中的这首诗,沈怡光洁照人的玉颊不自觉的飞起两抹荡红晕,凤目迷漓,秋波似水,痴痴的看着李锦。
这首诗的是南唐诗人张泌初与邻女浣衣相善而不得回音时所作的。
诗人张泌曾与一女子相爱,后来却彼此分手了,然而诗人对她始终没有忘怀。但在封建礼教的阻隔下,不能直截痛快地倾吐衷肠,只好借用诗的形式曲折而又隐约地加以表达,希望她能够了解自己,这也是题为《寄人》的原因。
沈怡怎知李锦是个窃文大盗,心中真的以为这是小冤家在无比思念自己而不得见的幽怨中有感而作,心中感动窃喜不已。
小冤家才华横溢,脑子里还装着许多奇奇怪怪的新奇想法,每一个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巨作,可惜,为何父亲就是没有相中小冤家呢,唉……希望能通过这次的诗会给小冤家涨涨名气,能让父亲对他的看法有所改观。
沈怡顶着两抹红晕想得出神,丝毫没有顾及到众人对她投来的注目礼。坐她身边的貂裘女子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这才回过神儿来。
沈怡接触到貂裘女子似笑非笑的暧昧目光后,脸颊更加的红润,干脆害羞的低下了头。
“好诗!好诗啊!”
有人已经读完了手中的所有诗句,忍不住发出感叹。
“咳咳!你们知道这几首诗是谁写的吗?”
貂裘少女是这次诗会的主持,看见众人基本都把这几首诗读完了,就故意卖了一个关子给她们。
“什么?玥姐姐,你是说这几首诗都是一人所作?”
一个个子不高,但皮肤夸张的白净的小姑娘难掩惊讶的神情问道。
一声玥姐姐,李锦就猜到了貂裘女子是谁。
穆王府的主人皇甫瑾有一独女,名叫皇甫玥,封昭穆郡主。
现在不用猜就知道,这貂裘女子肯定就是昭穆郡主。
皇甫玥没有急着回答白净女孩的问题,故意笑而不语,吊足了众人的胃口。
少女们早就等之不及,纷纷催促皇甫玥,赶快引荐这位大才子给她们认识。
皇甫玥含笑看了李锦一眼,淡然道:“蓉儿妹妹猜的不错,这几首诗确实皆为一人所作!”
一人所作?
虽然已经隐约猜到这几首千古绝句皆是一人所作,但听到准确回答后,众人还是难以压抑心中的惊讶,皆发出一声惊呼,随后转变为惊叹,佩服,敬佩!
能作出一首流传千古的佳作名句,已经让人叹服不已,而这个大才子却是作出了整整十首,首首皆为流传千古的名句,实在让人敬佩膜拜。
“而且我还知道一个秘密……”
皇甫玥突然娇笑一声,适时的又卖给众人一个关子。
“哎呀,玥姐姐,你就快点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吧,别再吊大家胃口了。”
白净女生似乎很是活泼外向,大胆的说出了在座所有人的心声。
皇甫玥见大家被吊足了胃口,已经急不可耐的想知道此人是谁,也就不再卖关子
“这十首佳作,皆是那位多情公子思念咱们在座中的某一位佳人时所作。”
“哇!哇……”
皇甫玥与沈怡一样,对琴棋书画一类的东西喜爱不已,也是因为这,皇甫玥成了沈怡在京城的闺中密友,两人几乎无话不谈,沈怡早把心中的那些女儿心思全部告知了皇甫玥。
“不知咱们当中是哪一位姐姐有这么大的福分,让这位大才子日思夜想成这样!”
“对呀……对呀,不知是哪位姐姐。”
汗,女人果然爱八卦,比起那位大才子是谁,似乎大才子跟某位佳人的八卦故事更加有吸引力。
皇甫玥娇笑道:“别找啦,唯有咱们的大才女怡姐姐才有此福份哟。”
沈怡玉颊通红,低垂着头像刚过门的小媳妇儿,脸上布满红晕。
这情形明明让人害羞的要死,为何心里头却涌起阵阵甜蜜幸福的暖流。
所谓郎情妾意,不用猜,怡才女肯定是芳心默许,一个非你不娶,一个是非君不嫁。
少女们纷纷起身离座,争相跑到沈怡面前祝福,越发令沈怡既羞又甜蜜。
“怡姐姐呀,快让他出来罢,让我们看看那位英俊风流的大才子罢!”
少女们笑闹着,逼着她们的沈才女姐姐把人交出来。
汗,大才子一定就英俊风流?
李锦不禁摸了摸面庞,幸好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否则尴尬死了。
沈怡实在是被逼得没办法了,就想把李锦介绍给众人,但女儿家家的还是脸皮薄,不好意思开口,只好用求助的目光望向李锦。
看到沈怡投来的热切目光,李锦厚得连劲矢都射不透的脸皮阵阵发烫,摸着头,极不好意思的站了起来,对着四周抱拳作揖,“呃,在下……在下……李锦……”
“哇呕,真是郎才女貌呀。”
“赶快说说你是怎么俘获我们怡姐姐的芳心的。”
……
这女人哄闹起来真是没辙,硬是推攘着把李锦跟沈怡凑到一块,搞得跟结婚闹洞房似的。
“一定要好好审问一下他,究竟是怎么让咱们的大才女这么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他的,竟然心甘情愿的手抄了这几十分手稿。”
手抄手稿?
难道说今天众人阅读的诗句都是怡姐姐用手一个字一个字抄写下来的?
李锦心中一阵心疼,情急之下直接抓住了沈怡的双手,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辛苦你了!”
看着他那炙热的眼神儿,沈怡心中一时发慌,想把手抽回来,怎奈用力试了几次都没有抽动,也就任由李锦那样攥着。
看到两人的举动,姑娘们尖声呼叫,疯狂起哄。
“咱们的怡姐姐默默付出了这么多,你怎么没有表示呢?”
“对呀对呀,你一定要有所表示。”
……
汗,这该怎么表示!
李锦突然灵机一动,满脸喜悦的盯着沈怡的眼睛。
想必手抄文稿这种事沈怡也不是第一次干了,何不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让她以后不再那么辛苦。
活字印刷!
这是李锦脑子里第一时间蹦出来的想法。
既然人人还停留在手抄原版文稿的水平,那肯定这个时代的印刷术还很落后,甚至是没有印刷术。
李锦笑嘻嘻道:“姐姐以后不必再抄了,我有个妙招,保证姐姐以后不再这么劳累抄录,哈!”
众人不明所以,都等着他的下文。
“印刷!”
印刷?
不光沈怡,其他众人也都没听说过这个词,茫然摇头。
“就是……”
李锦急切间却不知如何说明清楚,看到桌上有一个印章,灵机一动,拿起印章,在空白的纸页上盖了一下,“就是这样。”
沈怡呆了一呆,随即明白,不禁面露狂喜神情,颤声道:“这……这就是你说的印刷?”。
脑中已清晰的浮现李锦所说的印刷,由木匠雕刻好字体,一版一版的印刷出来,……
确实节省了许多人力物力与无法估量的时间,这简直是造福全人类的惊世大发明。
当即,人群中就有人惊呼,皇甫玥也是满脸惊讶。
“你这惊世发明,不光帮了你的怡姐姐,当真是能造福天下啊!”
爆汗,这印刷术哪是我发明的?只不过是剽窃了古人的发明而已……
李锦嘿嘿一笑,“我不知道能不能造福天下,只要别让我的怡姐姐这么劳累就行了,嘻嘻……”
这是赤裸裸的表白么?
沈怡俏面通红,心头呯呯狂跳不已。
锦怡轩的众人也是对李锦更加钦佩,随随便便一抬手就是旷世奇作,随随便便一个发明能造福天下,这人当真是旷世奇才啊。
寂静了一会儿,一下又炸开了锅,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
皇甫玥要求了好几次才安定下众人。
“现在这项惊世发明还没有名字,我们何不让我们的大才子给它取个名字呢。”
“对对,是要取个名字。”
“嗯嗯,这发明出自我们锦怡轩,一定要文雅一些。”
汗,什么时候成了出自锦怡轩了,小爷答应过要加入锦怡轩嘛?
不过今天高兴,也就不在乎这些了。
李锦趁热打铁,大言不惭道:“就给它取名叫锦怡印刷术吧,嘿嘿……”
“锦怡,锦怡轩,李锦,沈怡……”
妙,实在是妙,一语双关,不愧是才子啊!
锦怡,取的是李锦跟沈怡两人名字中最后的一个字,恰巧的是正好印证了锦怡轩的名号,可能就连李锦都没想到这事真是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