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赴会锦怡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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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作为六部之一,掌管国家的刑法律例,最大的官员是刑部尚书,尚书之下还有六个侍郎分管,而李锦就是六侍郎之一。
本来刑部的工作就不是很多,又有六个侍郎分担,每天分到李锦身上的工作那更是少之又少,但就这点工作他也不会干,他这个甩手掌柜很放心的把工作分派给下面,毫不吝啬的夸奖手下,让他们感动之中卖力的干活。
这些手下把侍郎大人的偷懒误当成了是对他们的看重与鼓励,为讨好上司,将来能有机会晋升,谁不卖命的干?
悠闲是悠闲了,不过这日子过得可真是单调无聊,每天除了上朝,就是坐在刑部的衙门里喝茶晃二郎腿,确实很无聊。
每天就这样数着指头过日子。
这一日,退朝回到刑部衙门,李锦把工作分派好,借机开溜。
在衙门一个月了,尚书大人偶尔有急事来过一次,平时想找他都难,顶头上司不在,傻子才会坐在办公室里发呆。
有电脑上网还可以玩玩网页游戏或者QQ**解闷,古代毛都没有,再这么呆下去,不变成傻子才怪。
屁股还没离开椅子,手下拿着一张大红请贴进来,说是锦怡轩有请。
锦怡轩?好像在哪听过……
李锦努力回忆的空儿,几个本来忙得焦头烂额的同僚都把工作一扔,全都挤过来,满脸的羡慕表情,纷纷向他祝贺。
一个平时最爱爆八卦的家伙摇头晃脑解释,这锦怡轩在皇都可是大大有名,多少男人向往的圣地,能被邀请参与,那是飞来的艳福呐。
锦怡轩,由一些有才气的女儿家自发组成的盟会,不定期的组织一次诗会,所被评定的诗歌,都会广泛传颂,成为名诗佳作,朝廷历届的科举大考,榜上高中的才子,有不少都是被锦怡轩评定过佳作的大才子。
能有幸被邀请的男子,既便你是无名小辈,参加了一趟诗会,从此变得有名气,前途灿烂光明。
诗会上,你可以尽情的展现你的真才实学,只要迎合众位美女的口味,那你绝对是第二天的京城头条,而且,如果你一不小心打动了某位小姐的芳心,那可真是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
所以说,锦怡轩的诗会,不仅是草根男成名的绝好机会,更是开启人生财富大门的金钥匙。
锦怡轩的那些女孩儿们,可全是官宦世家的金枝玉叶身份,不少是一二品大员的宝贝千金,有的更是郡主、公主的万金之躯,攀上一个,那可发死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哎!?记得苏抑扬那小子跟自己提过这个什么锦怡轩,好像确实挺出名的……
只是小爷我来皇才个把月,地头都还没混熟,毛的名气都没有,这锦怡轩怎么可能找上他?
该不会是弄错了吧?
仔仔细细的再看了一次请贴,是自已的没错,怪事哉……
几个羡慕不已的同僚怪笑起哄,反正诗会之后,一餐花酒一定要请!
挺新奇的玩意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去看看,嘿嘿,相信凭咱的“满腹经纶”肯定能轻轻松松俘获姑娘们的芳心。
一般工作期间,羽红雪不会随身跟随,只有两个玄武堂的高手跟随身护卫。
李锦带着两个近卫,按着请贴上所写的地址,大摇大摆的前往赴会。
一到地头,他吓了一跳,诗会竟是在穆王爷的府内举行。
难不成主持这次诗会的美眉是穆王爷的宝贝女儿昭穆郡主?
有那张大红请贴,王府的卫士非常客气的请李锦进去,还有专人带路,至于他的两个贴身近卫,只能留在府外等候。
王府是比不上皇宫,但也非常宽大,庭院长廊,门户重重,没人带路,铁定迷路。
穿过重重门户,再走过几道长廊,领路的下人躬身道:“大人,诗会便在后花园举行,大人请随意。”
李锦打赏了他几粒碎银,步入花园。
才到花园门口,一股芬芳的花香已扑面而来,中人欲醉。
穆王爷可真是有钱,这冰寒天气,万物枯萎凋零之季,而王府的花园里依然百花竟艳,春意浓浓,令人如置阳春三月。
这数千盆盛开的奇花异草肯定是异域品种,这么珍贵的花草在这摆的跟花展似的,这得花上多少银子咯?
总之,就一句话……穆王爷非常有钱!
园中的草地上,摆设了几排矮几锦垫,矮几摆上水果点心茶水,矮几旁边铺设了真皮毛绒坐垫,不少女孩儿席地而坐,莺声燕语,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个比一个亮丽动人,果真是满园春色,竟选世界小姐也不过如此。
李锦欣赏得眼花缭乱,都说美女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人赏心悦目,这话确确实实是真理啊。
反正美女都养眼,光是眼睛欣赏,都已让人心神愉快不已。
席中有几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想来也是满腹的才华吧?
就凭这些公子哥与美女们,就能让人出名?
李锦可还真是有点不相信,有人看到他,微笑招手,邀请他入座。
李锦也不客气,径自在一张空位上坐下,与身边的人热呼海侃。
一回生,二回熟嘛,不热呼海侃怎么认识?
随后又有几个年青男女先后入座,热切交谈,看来都是熟人,唯独李锦不认识哪一个,只好喝茶解闷。
正感觉无聊之际,一抹熟悉的倩影映入眼帘。
嗯!?沈怡怎么来了,伴随她的还有一个双十年华的雪白貂裘少女,姿气质都不输于她。
在座的少年男女都纷纷向貂裘少女行礼请安,神态恭敬之至,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貂裘少女应该就是昭穆郡主。
貂裘少女与沈怡就座之后,所有人都停止了交谈,看来,诗会要开始了。
没有什么开场白,貂裘少女把她面前的一叠书卷分传给众人,不少人迫不急待的翻阅,嘴里头都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传到李锦手上,他打开一看,不由得一怔,这不是他剽窃的十首唐诗宋词嘛?
抬头望向沈怡,后者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笑容。
嗯,他明白沈怡的意思了,心中不禁涌起阵阵暖流。
他的名气还不够大,所以要借助这个诗会,再增加知名度,有了名气,不仅能得到皇上的重用,还能改变未来老丈人对他的看法。
这个诗会是特地为他而开的,所以,在诗会上,他要拼命的展现自已的“才华!”
沈怡可谓用心良苦,怎不令他感动?
奶奶个熊的,为了怡姐姐,这唐诗宋词要拼命的剽窃了,说老子无耻也罢,为了美女,唯有不择手段了!
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诗,他脑子里可是装了不少唐诗宋词,而这个大陆又不是所知大中华古国中的某个朝代,满脑子的唐诗宋词,足够他打名气了,哈哈哈!
刑部作为六部之一,掌管国家的刑法律例,最大的官员是刑部尚书,尚书之下还有六个侍郎分管,而李锦就是六侍郎之一。
本来刑部的工作就不是很多,又有六个侍郎分担,每天分到李锦身上的工作那更是少之又少,但就这点工作他也不会干,他这个甩手掌柜很放心的把工作分派给下面,毫不吝啬的夸奖手下,让他们感动之中卖力的干活。
这些手下把侍郎大人的偷懒误当成了是对他们的看重与鼓励,为讨好上司,将来能有机会晋升,谁不卖命的干?
悠闲是悠闲了,不过这日子过得可真是单调无聊,每天除了上朝,就是坐在刑部的衙门里喝茶晃二郎腿,确实很无聊。
每天就这样数着指头过日子。
这一日,退朝回到刑部衙门,李锦把工作分派好,借机开溜。
在衙门一个月了,尚书大人偶尔有急事来过一次,平时想找他都难,顶头上司不在,傻子才会坐在办公室里发呆。
有电脑上网还可以玩玩网页游戏或者QQ**解闷,古代毛都没有,再这么呆下去,不变成傻子才怪。
屁股还没离开椅子,手下拿着一张大红请贴进来,说是锦怡轩有请。
锦怡轩?好像在哪听过……
李锦努力回忆的空儿,几个本来忙得焦头烂额的同僚都把工作一扔,全都挤过来,满脸的羡慕表情,纷纷向他祝贺。
一个平时最爱爆八卦的家伙摇头晃脑解释,这锦怡轩在皇都可是大大有名,多少男人向往的圣地,能被邀请参与,那是飞来的艳福呐。
锦怡轩,由一些有才气的女儿家自发组成的盟会,不定期的组织一次诗会,所被评定的诗歌,都会广泛传颂,成为名诗佳作,朝廷历届的科举大考,榜上高中的才子,有不少都是被锦怡轩评定过佳作的大才子。
能有幸被邀请的男子,既便你是无名小辈,参加了一趟诗会,从此变得有名气,前途灿烂光明。
诗会上,你可以尽情的展现你的真才实学,只要迎合众位美女的口味,那你绝对是第二天的京城头条,而且,如果你一不小心打动了某位小姐的芳心,那可真是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
所以说,锦怡轩的诗会,不仅是草根男成名的绝好机会,更是开启人生财富大门的金钥匙。
锦怡轩的那些女孩儿们,可全是官宦世家的金枝玉叶身份,不少是一二品大员的宝贝千金,有的更是郡主、公主的万金之躯,攀上一个,那可发死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哎!?记得苏抑扬那小子跟自己提过这个什么锦怡轩,好像确实挺出名的……
只是小爷我来皇才个把月,地头都还没混熟,毛的名气都没有,这锦怡轩怎么可能找上他?
该不会是弄错了吧?
仔仔细细的再看了一次请贴,是自已的没错,怪事哉……
几个羡慕不已的同僚怪笑起哄,反正诗会之后,一餐花酒一定要请!
挺新奇的玩意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去看看,嘿嘿,相信凭咱的“满腹经纶”肯定能轻轻松松俘获姑娘们的芳心。
一般工作期间,羽红雪不会随身跟随,只有两个玄武堂的高手跟随身护卫。
李锦带着两个近卫,按着请贴上所写的地址,大摇大摆的前往赴会。
一到地头,他吓了一跳,诗会竟是在穆王爷的府内举行。
难不成主持这次诗会的美眉是穆王爷的宝贝女儿昭穆郡主?
有那张大红请贴,王府的卫士非常客气的请李锦进去,还有专人带路,至于他的两个贴身近卫,只能留在府外等候。
王府是比不上皇宫,但也非常宽大,庭院长廊,门户重重,没人带路,铁定迷路。
穿过重重门户,再走过几道长廊,领路的下人躬身道:“大人,诗会便在后花园举行,大人请随意。”
李锦打赏了他几粒碎银,步入花园。
才到花园门口,一股芬芳的花香已扑面而来,中人欲醉。
穆王爷可真是有钱,这冰寒天气,万物枯萎凋零之季,而王府的花园里依然百花竟艳,春意浓浓,令人如置阳春三月。
这数千盆盛开的奇花异草肯定是异域品种,这么珍贵的花草在这摆的跟花展似的,这得花上多少银子咯?
总之,就一句话……穆王爷非常有钱!
园中的草地上,摆设了几排矮几锦垫,矮几摆上水果点心茶水,矮几旁边铺设了真皮毛绒坐垫,不少女孩儿席地而坐,莺声燕语,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个比一个亮丽动人,果真是满园春色,竟选世界小姐也不过如此。
李锦欣赏得眼花缭乱,都说美女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人赏心悦目,这话确确实实是真理啊。
反正美女都养眼,光是眼睛欣赏,都已让人心神愉快不已。
席中有几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想来也是满腹的才华吧?
就凭这些公子哥与美女们,就能让人出名?
李锦可还真是有点不相信,有人看到他,微笑招手,邀请他入座。
李锦也不客气,径自在一张空位上坐下,与身边的人热呼海侃。
一回生,二回熟嘛,不热呼海侃怎么认识?
随后又有几个年青男女先后入座,热切交谈,看来都是熟人,唯独李锦不认识哪一个,只好喝茶解闷。
正感觉无聊之际,一抹熟悉的倩影映入眼帘。
嗯!?沈怡怎么来了,伴随她的还有一个双十年华的雪白貂裘少女,姿气质都不输于她。
在座的少年男女都纷纷向貂裘少女行礼请安,神态恭敬之至,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貂裘少女应该就是昭穆郡主。
貂裘少女与沈怡就座之后,所有人都停止了交谈,看来,诗会要开始了。
没有什么开场白,貂裘少女把她面前的一叠书卷分传给众人,不少人迫不急待的翻阅,嘴里头都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传到李锦手上,他打开一看,不由得一怔,这不是他剽窃的十首唐诗宋词嘛?
抬头望向沈怡,后者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笑容。
嗯,他明白沈怡的意思了,心中不禁涌起阵阵暖流。
他的名气还不够大,所以要借助这个诗会,再增加知名度,有了名气,不仅能得到皇上的重用,还能改变未来老丈人对他的看法。
这个诗会是特地为他而开的,所以,在诗会上,他要拼命的展现自已的“才华!”
沈怡可谓用心良苦,怎不令他感动?
奶奶个熊的,为了怡姐姐,这唐诗宋词要拼命的剽窃了,说老子无耻也罢,为了美女,唯有不择手段了!
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诗,他脑子里可是装了不少唐诗宋词,而这个大陆又不是所知大中华古国中的某个朝代,满脑子的唐诗宋词,足够他打名气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