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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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城,多瑞宾馆。
雨声。
“哗哗哗……”
区启之走在多瑞宾馆四楼的走廊上,陷入了沉思。
他在凌晨三点四十的时候潜入进来,因为和典狱长说的一样,王子轩现在也在这个宾馆里,就在三楼的301。他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不被王子轩发现自己的存在,所以选择潜入宾馆。这是最好的选择,区启之是刚刚假释的罪犯,还是四年前在宾馆里犯下谋杀案的真凶的弟弟。就算他自己知道自己已经改过自新了,王子轩信吗?被他发现,指不定会沾惹上什么麻烦呢。
有个人给区启之发了音乐密码,密码里123楼都只是1号和2号房间,而四楼居然是有四个房间。想到这一点,区启之从通风口爬进宾馆,直接从四楼的通风口里出来,然后仔细查看着四楼。
区启之来到404门前,屋门是锁起来的,不能进入查看。
“哗哗哗……”一个非常微弱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他把耳朵贴在房门上,确定声音就是从房间里传出来的。
“等一下!这不是外面的雨声……而是流水声……难道?”区启之快速检查了密码中的401、402、403三个房间,无一例外,房间中都有哗哗哗……的流水声。
区启之整个人都呆住了:“这是……和云城的密室谋杀是一个手法!四年前的区晟之果然也是用的这个手法。而且,现在的流水声证明有人又在用这个手法杀人……到底是谁?不,如果是这个手法的话,还来得及去救死者……”
很不可思议是吗?有点不能想象吧,听到奇怪的声音就认定有谋杀案,这个主人公未免太厉害了吧。但是,这是案件核心手法带来的奇怪声响。这算是提示,后面会用得到。
“咚!”
区启之来到四楼的楼梯口,听到这声闷响之后,他停住了脚步。
“看来来不及了,如果传来那声巨响,估计死者已经死掉了。”区启之思考了一下:“我是潜入进来的,这样下去告诉他们有人死了,百分之一千会把我自己定义成最大嫌疑人。我刚刚被假释出来,再卷入谋杀案的话……这样,我从二楼翻窗户跳下去。然后假装从外面冒雨赶来入住的客人,找个机会让他们发现有人死了,再不动声色地提示王子轩让他解开案子。就这么决定了!”
区启之望了一下三楼没人出来:“看来他们以为是有人把什么东西碰掉了。趁现在!”
……
三楼。
王子轩每年都要到多瑞宾馆去一次,为了纪念四年前跳楼自杀的那个区姓少年,也为自己寻找一个答案。这五年来,他问遍了整个世界,都寻找不到答案。如果那个少年还活着,现在都该大学毕业了吧。
四年前的六月八日,是那个少年犯下杀人罪的日子,地点也是在多瑞宾馆。他用的手法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密室杀人,但是,却完全想不出他是怎么把屋门反锁的……不对,应该先考虑他是怎么进入房间的……任何条件都可能是解开谜题的关键,包括时间,那个手法或许出于某种原因,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内才能完成也说不定。
所以,王子轩每年的六月七日,都会到多瑞宾馆开房间住宿,一直到六月九号才离开,看看这期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现在,他放弃了这个想法,看来和特定的时间没有关系。
六月八号,凌晨三点半,王子轩还没有睡,他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穿着一件紧身的白色衬衫,黑西服随手服扔在床上,下半身穿着一条黑色的西服裤子,脚上蹬着一双黑色的皮鞋。他是属于那种成熟的大叔型的男人,虽然只有二十八岁,但是他的脸上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和沧桑。
他的房间就是四年前的案发现场的房间301。如果解不开那个少年的手法,他这辈子都过不安稳。一个二十八岁就成为警督的警界英才,居然破解不开一个死了四年前的小鬼的手法,他过不去自己这一关。
四年前的案发现场至今历历在目……现场太干净,死者是被刺穿胸膛死掉的,他很安详的躺在床上,只有床上有血迹,其他地方一点血迹都没有。现场没有凶器,没有打斗过的痕迹,除去死者和客服人员的指纹之外没有其他人的指纹,也没有多余的血迹,不,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还有,窗户紧闭,屋门反锁,标准的密室。
经过法医验尸,死者死亡的时间倒是很精确,是凌晨四点十二分。这个时候死者正在熟睡,凶手戴上手套趁他熟睡杀死死者,然后带着凶器离开倒是可以解释现场没有凶手指纹和没有打斗痕迹的现象。但是,死者睡觉一般都是锁好门的,他是怎么进入房间的?敲门把死者叫醒给自己开门?那还是会有争斗的可能啊。
凶手突然下手,死者瞬间毙命,没有反抗的机会,然后再把死者抱到床上?这种猜想倒是可以,然而,这样的话,不可能只在死者的床头部分有血迹,就算再小心,胸部刺穿的出血量,还是会滴在地板上。用鲁米诺试剂检的潜血反应可以检测出被凶手擦掉的血迹。问题是使用了鲁米诺试剂,还是没有检测出多余的血迹。所以说,死者只可能是在床上死掉的。
好了,把话说回来,没有死者开门的可能,凶手是怎么进入房间的?然后,凶手杀完人又是怎么离开房间,把门反锁的?
王子轩长舒了一口气,拿出一支香烟点燃。他看着手指尖不断缩减,燃烧着洁白身躯来勾引自己的香烟,一口接着一口,贪婪地重复起吞云吐雾的慢性服毒的过程。把烟吸进肺里,让烟气伤害或者滋润着肺部的细胞,补充着体内严重不足的尼古丁。
“睡不着了……除了那些疑惑之外,还有一个更简单的疑问,凶器是什么?”王子轩彻底失眠了,越是思考,脑细胞就会越活跃越兴奋。
“咚!”
忽然传来了一声闷响,然而,除了吓了王子轩一跳之外,这声闷响没有任何作为。这个声音是从三楼发出来的,应该隔壁房间里的什么东西掉了。大概就是隔壁的人起来上厕所,碰掉了什么重物吧。记得,隔壁好像是一个男记者吧。
看一下时间,凌晨三点五十六了。
“靠!”
闷声不久之后,一个身着红色风衣的男子低着头从四楼走廊冲到了楼道口,正是区启之。
这里给区启之一组长镜头,跟着他的背影,他快速从楼梯走了下来,画面只给他的身体,还是看不到他的脸。外面配合气氛给几道闪电,闪电过后是一声惊雷。惊雷响起时,他已经来到二楼,借着惊雷的声音打破了窗户,尽管外面下着雨,他还是顺着水管爬了下去。因为多瑞宾馆只有一条楼梯,如果顺着楼梯直接走,一定会走到一楼大厅,那里会被人看到,直接暴露了他是从楼上下来的。
外面正下雨,从窗户爬下来很危险,但不得不这么做,因为这里能完被发现一会是一会。但也拖不了多久,只要被人发现玻璃砸开了,立刻就会发现曾经有人潜入到宾馆里。
区启之深吸了一口气,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在下决心或者给自己打气。然而都不是,他只是想让雨多淋自己一会,让自己看起来是在外面冒着雨走到宾馆的。因为现在他必须去通知宾馆里的人,屋子里有人已经死了,还不能让宾馆里的人怀疑自己,能拖一会是一会……
……
雨夜,吧台赵娜坐在吧台里,百无聊赖,正在看一本号称极限烧脑,推理巅峰的小说。今天是她最后一天在多瑞宾馆上班,因为明天多瑞宾馆就关门了,整个宾馆的服务人员全都提前离开了,就剩她一个员工在吧台守夜。宾馆的牌子灯还被雨淋短路了,本来就快关门的宾馆半夜没有牌子显示,有人来住宿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应该没人会来了吧,今天就看电子书看到天亮吧,反正是最后一天上班,明天睡一整天,然后老板会把我安排到到他手下别的地方工作。这样一想,赵娜完全地放松下来,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小说的剧情上。
赵娜很喜欢读推理小说,因为推理小说的里犯罪手法大多数都很华丽,但只能在小说中才能实现。这样既能体验奇思妙想异想天开的乐趣,又不担心有人会模仿犯罪手法。但是,看到最后她发现自己上当了,她看的根本不是推理小说,整本小说十个案子,根本没有一个让人觉得有点惊奇的密室。十个案子都没有一个密室,其他的不可能犯罪就更没有了,只有几个简单的密码破解。这能算推理小说?最要命的是,一群好事者号称这本小说是新本格!拜托去了解一下,什么叫新本格?这不怪别人,只能怪她自己之前没好好查查,以为这本小说是推理小说。怎么说呢,这个小说的卖点是罪犯的变态程度而不是侦探的头脑,换句话说,卖得不是作者的创造力!!!
“我要是遇到一个变态的罪犯,会怎么样呢?”赵娜这样想着。
下一秒,大厅的旋转门就转动起来,区启之缓缓走过旋转门,一步一个水脚印,来到了吧台前。
“给我开一间房间,麻烦了。”一边说,一边就掏出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打开塑料袋,里面竟然装着一盒烟!
这个人有病吧,烟瘾也太大了,自己都淋得像洗了澡一样了,忽然还给烟盒披上“雨衣”!自己风吹雨打不要紧,别淋着我的烟就行。赵娜一眨眼的功夫,青年区启之已经点燃并抽了小半根了。他吸烟的样子,怎么形容呢?对了,就像刚从监狱放出来的五年没“开荤”的男犯进了洗头房一样。这个例子可能不是很合适,但是很说明问题。
赵娜仔细打量一下他的样子:看他脚底的地板上已经湿了一大片,是他身上流下来的水,看样子是在雨幕中呆了很久。往上看,明明是六月份,他居然穿着一件血红色的长风衣,这个人太奇怪了。
再往上看,胸前佩戴着一个半个巴掌大小的十字架,十字架上雕刻的不是耶稣基督,而是一个骷髅,给人很不舒服的感觉。最后看看他的脸,脸色很苍白,头发被雨淋湿,呈一缕一缕的,还不住的往下滴水,眼睛很清澈又有些忧郁,让人看着就感觉心痛。
他的呼吸有些沉重,像是身体很不舒服。这些就是他主要的特征,其他方面大家认为他长什么样帅,他就长什么样。但是一定要注意,他身上有一种病态美或者狼狈落魄的美。这要不破坏这一点,大家可以尽情想象他的样子。
“哪个房间?”区启之身体有些哆嗦,他又吸了一大口烟,努力的克制着颤抖的肌肉,问道。
“现在只能给你开三楼,因为咱们这明天就关门了,来的人都安排到三楼,这是我们老板吩咐的。”赵娜如实的回答:“给你安排到303可以吗?”
区启之(很镇定的语气):“可以,我没带身份证,可以吗?”
赵娜(面露难色):“这个……很难办啊……”
区启之(微笑着):“不行吗?反正是最后一天了……”
赵娜(像是在下决心,片刻之后):“行吧,上去吧,三楼。”
区启之(又吸了一口烟,用大大咧咧的语气说):“你把我安排到一楼不行吗?三楼,太麻烦了。”
赵娜:“这个真不行,我们老板和他朋友都在一楼,他们今天晚上都喝大了,就在一楼睡的。他睡前特意嘱咐我,不要往一楼放人,来人就放到三楼。”
区启之(坏笑着):“你们老板他的那个朋友是个女的把。”
赵娜(鄙夷地看了男子一眼):“哪啊?男的,别把我们老板想成别的老板那样。”
区启之(笑得更坏了):“女的还好说点,男的问题就更大了。”
赵娜被逗笑了,十个女孩九个腐,还有一个是人妖:“没准。”
……
四点十五分十二秒,三楼王子轩的房间,王子轩穿好上衣从房间出来:“思考了一夜的案情,我都饿了……去找点吃的吧。”宾馆房间虽然一般都给顾客准备一些食物,但是早被王子轩吃光了,他躲在房间思考案情就没出来。
……
四点十五分十二秒,区启之拿上了房卡钥匙,转身向楼梯走去。
……
两个人步调一致,一致到几乎是同时迈出一条腿,一个从楼上下来,一个往楼下上去。两个人的脚步声整齐划一,回荡在凌晨不到十个人的宾馆里。
四点十五分三十秒,王子轩穿着一双拖鞋缓缓走到了三楼楼梯口。
……
四点十五分三十秒,区启之抬头上看了一眼,把脚踩在了一楼楼梯的第一个台阶上。
……
四点十五分四十四秒,王子轩打着哈欠来到了三楼到二楼的拐角处,他的哈欠声在宾馆里竟然让人觉得声音出奇的大。
……
四点十五分四十四秒,区启之把头发的刘海拉下来,遮住两只眼睛,镇定地往楼上继续走。
……
区启之左腕上带着一个机械表,给机械表一个特写,背景音全部消去。只留下哒哒哒哒的机械表秒针转动的特有的急促声音。然而,虽然机械表转的声音急促,但他的秒针还是一秒钟走一格,配合着区启之,每当他迈上一个台阶,秒针就转到一格,从一楼拐角走上二楼只需要十几秒,可这十几秒却显得特别漫长。
二人同时迈下(迈上)脚步,在二楼相遇,画面在这个时候定格,王子轩很困,已经快睁不开眼了。区启之没有特意低头,而是昂首挺胸侧身闪过,很礼貌地给王子轩让路让他下去。画面旋转九十度,然后恢复,区启之大步走上三楼的楼梯,王子轩只是瞥了区启之一眼,然后也走了下去。两个男人,就这样擦肩而过了。
“呼……”区启之长舒了一口气。这个时候机械表的转动的背景音也配合剧情停止。区启之掏出一颗烟叼着嘴上,在他想掏出打火机点燃时……
“等一下,小兄弟……”王子轩站住了脚步,没有回头,突然喊道。
区启之没有按下打火机,身体定住了,但是神情却没有任何慌乱,他耐心地等着王子轩的下一句话。
机械表的急促的音效再次响起来,哒哒哒哒哒……
风城,多瑞宾馆。
雨声。
“哗哗哗……”
区启之走在多瑞宾馆四楼的走廊上,陷入了沉思。
他在凌晨三点四十的时候潜入进来,因为和典狱长说的一样,王子轩现在也在这个宾馆里,就在三楼的301。他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不被王子轩发现自己的存在,所以选择潜入宾馆。这是最好的选择,区启之是刚刚假释的罪犯,还是四年前在宾馆里犯下谋杀案的真凶的弟弟。就算他自己知道自己已经改过自新了,王子轩信吗?被他发现,指不定会沾惹上什么麻烦呢。
有个人给区启之发了音乐密码,密码里123楼都只是1号和2号房间,而四楼居然是有四个房间。想到这一点,区启之从通风口爬进宾馆,直接从四楼的通风口里出来,然后仔细查看着四楼。
区启之来到404门前,屋门是锁起来的,不能进入查看。
“哗哗哗……”一个非常微弱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他把耳朵贴在房门上,确定声音就是从房间里传出来的。
“等一下!这不是外面的雨声……而是流水声……难道?”区启之快速检查了密码中的401、402、403三个房间,无一例外,房间中都有哗哗哗……的流水声。
区启之整个人都呆住了:“这是……和云城的密室谋杀是一个手法!四年前的区晟之果然也是用的这个手法。而且,现在的流水声证明有人又在用这个手法杀人……到底是谁?不,如果是这个手法的话,还来得及去救死者……”
很不可思议是吗?有点不能想象吧,听到奇怪的声音就认定有谋杀案,这个主人公未免太厉害了吧。但是,这是案件核心手法带来的奇怪声响。这算是提示,后面会用得到。
“咚!”
区启之来到四楼的楼梯口,听到这声闷响之后,他停住了脚步。
“看来来不及了,如果传来那声巨响,估计死者已经死掉了。”区启之思考了一下:“我是潜入进来的,这样下去告诉他们有人死了,百分之一千会把我自己定义成最大嫌疑人。我刚刚被假释出来,再卷入谋杀案的话……这样,我从二楼翻窗户跳下去。然后假装从外面冒雨赶来入住的客人,找个机会让他们发现有人死了,再不动声色地提示王子轩让他解开案子。就这么决定了!”
区启之望了一下三楼没人出来:“看来他们以为是有人把什么东西碰掉了。趁现在!”
……
三楼。
王子轩每年都要到多瑞宾馆去一次,为了纪念四年前跳楼自杀的那个区姓少年,也为自己寻找一个答案。这五年来,他问遍了整个世界,都寻找不到答案。如果那个少年还活着,现在都该大学毕业了吧。
四年前的六月八日,是那个少年犯下杀人罪的日子,地点也是在多瑞宾馆。他用的手法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密室杀人,但是,却完全想不出他是怎么把屋门反锁的……不对,应该先考虑他是怎么进入房间的……任何条件都可能是解开谜题的关键,包括时间,那个手法或许出于某种原因,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内才能完成也说不定。
所以,王子轩每年的六月七日,都会到多瑞宾馆开房间住宿,一直到六月九号才离开,看看这期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现在,他放弃了这个想法,看来和特定的时间没有关系。
六月八号,凌晨三点半,王子轩还没有睡,他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穿着一件紧身的白色衬衫,黑西服随手服扔在床上,下半身穿着一条黑色的西服裤子,脚上蹬着一双黑色的皮鞋。他是属于那种成熟的大叔型的男人,虽然只有二十八岁,但是他的脸上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和沧桑。
他的房间就是四年前的案发现场的房间301。如果解不开那个少年的手法,他这辈子都过不安稳。一个二十八岁就成为警督的警界英才,居然破解不开一个死了四年前的小鬼的手法,他过不去自己这一关。
四年前的案发现场至今历历在目……现场太干净,死者是被刺穿胸膛死掉的,他很安详的躺在床上,只有床上有血迹,其他地方一点血迹都没有。现场没有凶器,没有打斗过的痕迹,除去死者和客服人员的指纹之外没有其他人的指纹,也没有多余的血迹,不,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还有,窗户紧闭,屋门反锁,标准的密室。
经过法医验尸,死者死亡的时间倒是很精确,是凌晨四点十二分。这个时候死者正在熟睡,凶手戴上手套趁他熟睡杀死死者,然后带着凶器离开倒是可以解释现场没有凶手指纹和没有打斗痕迹的现象。但是,死者睡觉一般都是锁好门的,他是怎么进入房间的?敲门把死者叫醒给自己开门?那还是会有争斗的可能啊。
凶手突然下手,死者瞬间毙命,没有反抗的机会,然后再把死者抱到床上?这种猜想倒是可以,然而,这样的话,不可能只在死者的床头部分有血迹,就算再小心,胸部刺穿的出血量,还是会滴在地板上。用鲁米诺试剂检的潜血反应可以检测出被凶手擦掉的血迹。问题是使用了鲁米诺试剂,还是没有检测出多余的血迹。所以说,死者只可能是在床上死掉的。
好了,把话说回来,没有死者开门的可能,凶手是怎么进入房间的?然后,凶手杀完人又是怎么离开房间,把门反锁的?
王子轩长舒了一口气,拿出一支香烟点燃。他看着手指尖不断缩减,燃烧着洁白身躯来勾引自己的香烟,一口接着一口,贪婪地重复起吞云吐雾的慢性服毒的过程。把烟吸进肺里,让烟气伤害或者滋润着肺部的细胞,补充着体内严重不足的尼古丁。
“睡不着了……除了那些疑惑之外,还有一个更简单的疑问,凶器是什么?”王子轩彻底失眠了,越是思考,脑细胞就会越活跃越兴奋。
“咚!”
忽然传来了一声闷响,然而,除了吓了王子轩一跳之外,这声闷响没有任何作为。这个声音是从三楼发出来的,应该隔壁房间里的什么东西掉了。大概就是隔壁的人起来上厕所,碰掉了什么重物吧。记得,隔壁好像是一个男记者吧。
看一下时间,凌晨三点五十六了。
“靠!”
闷声不久之后,一个身着红色风衣的男子低着头从四楼走廊冲到了楼道口,正是区启之。
这里给区启之一组长镜头,跟着他的背影,他快速从楼梯走了下来,画面只给他的身体,还是看不到他的脸。外面配合气氛给几道闪电,闪电过后是一声惊雷。惊雷响起时,他已经来到二楼,借着惊雷的声音打破了窗户,尽管外面下着雨,他还是顺着水管爬了下去。因为多瑞宾馆只有一条楼梯,如果顺着楼梯直接走,一定会走到一楼大厅,那里会被人看到,直接暴露了他是从楼上下来的。
外面正下雨,从窗户爬下来很危险,但不得不这么做,因为这里能完被发现一会是一会。但也拖不了多久,只要被人发现玻璃砸开了,立刻就会发现曾经有人潜入到宾馆里。
区启之深吸了一口气,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在下决心或者给自己打气。然而都不是,他只是想让雨多淋自己一会,让自己看起来是在外面冒着雨走到宾馆的。因为现在他必须去通知宾馆里的人,屋子里有人已经死了,还不能让宾馆里的人怀疑自己,能拖一会是一会……
……
雨夜,吧台赵娜坐在吧台里,百无聊赖,正在看一本号称极限烧脑,推理巅峰的小说。今天是她最后一天在多瑞宾馆上班,因为明天多瑞宾馆就关门了,整个宾馆的服务人员全都提前离开了,就剩她一个员工在吧台守夜。宾馆的牌子灯还被雨淋短路了,本来就快关门的宾馆半夜没有牌子显示,有人来住宿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应该没人会来了吧,今天就看电子书看到天亮吧,反正是最后一天上班,明天睡一整天,然后老板会把我安排到到他手下别的地方工作。这样一想,赵娜完全地放松下来,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小说的剧情上。
赵娜很喜欢读推理小说,因为推理小说的里犯罪手法大多数都很华丽,但只能在小说中才能实现。这样既能体验奇思妙想异想天开的乐趣,又不担心有人会模仿犯罪手法。但是,看到最后她发现自己上当了,她看的根本不是推理小说,整本小说十个案子,根本没有一个让人觉得有点惊奇的密室。十个案子都没有一个密室,其他的不可能犯罪就更没有了,只有几个简单的密码破解。这能算推理小说?最要命的是,一群好事者号称这本小说是新本格!拜托去了解一下,什么叫新本格?这不怪别人,只能怪她自己之前没好好查查,以为这本小说是推理小说。怎么说呢,这个小说的卖点是罪犯的变态程度而不是侦探的头脑,换句话说,卖得不是作者的创造力!!!
“我要是遇到一个变态的罪犯,会怎么样呢?”赵娜这样想着。
下一秒,大厅的旋转门就转动起来,区启之缓缓走过旋转门,一步一个水脚印,来到了吧台前。
“给我开一间房间,麻烦了。”一边说,一边就掏出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打开塑料袋,里面竟然装着一盒烟!
这个人有病吧,烟瘾也太大了,自己都淋得像洗了澡一样了,忽然还给烟盒披上“雨衣”!自己风吹雨打不要紧,别淋着我的烟就行。赵娜一眨眼的功夫,青年区启之已经点燃并抽了小半根了。他吸烟的样子,怎么形容呢?对了,就像刚从监狱放出来的五年没“开荤”的男犯进了洗头房一样。这个例子可能不是很合适,但是很说明问题。
赵娜仔细打量一下他的样子:看他脚底的地板上已经湿了一大片,是他身上流下来的水,看样子是在雨幕中呆了很久。往上看,明明是六月份,他居然穿着一件血红色的长风衣,这个人太奇怪了。
再往上看,胸前佩戴着一个半个巴掌大小的十字架,十字架上雕刻的不是耶稣基督,而是一个骷髅,给人很不舒服的感觉。最后看看他的脸,脸色很苍白,头发被雨淋湿,呈一缕一缕的,还不住的往下滴水,眼睛很清澈又有些忧郁,让人看着就感觉心痛。
他的呼吸有些沉重,像是身体很不舒服。这些就是他主要的特征,其他方面大家认为他长什么样帅,他就长什么样。但是一定要注意,他身上有一种病态美或者狼狈落魄的美。这要不破坏这一点,大家可以尽情想象他的样子。
“哪个房间?”区启之身体有些哆嗦,他又吸了一大口烟,努力的克制着颤抖的肌肉,问道。
“现在只能给你开三楼,因为咱们这明天就关门了,来的人都安排到三楼,这是我们老板吩咐的。”赵娜如实的回答:“给你安排到303可以吗?”
区启之(很镇定的语气):“可以,我没带身份证,可以吗?”
赵娜(面露难色):“这个……很难办啊……”
区启之(微笑着):“不行吗?反正是最后一天了……”
赵娜(像是在下决心,片刻之后):“行吧,上去吧,三楼。”
区启之(又吸了一口烟,用大大咧咧的语气说):“你把我安排到一楼不行吗?三楼,太麻烦了。”
赵娜:“这个真不行,我们老板和他朋友都在一楼,他们今天晚上都喝大了,就在一楼睡的。他睡前特意嘱咐我,不要往一楼放人,来人就放到三楼。”
区启之(坏笑着):“你们老板他的那个朋友是个女的把。”
赵娜(鄙夷地看了男子一眼):“哪啊?男的,别把我们老板想成别的老板那样。”
区启之(笑得更坏了):“女的还好说点,男的问题就更大了。”
赵娜被逗笑了,十个女孩九个腐,还有一个是人妖:“没准。”
……
四点十五分十二秒,三楼王子轩的房间,王子轩穿好上衣从房间出来:“思考了一夜的案情,我都饿了……去找点吃的吧。”宾馆房间虽然一般都给顾客准备一些食物,但是早被王子轩吃光了,他躲在房间思考案情就没出来。
……
四点十五分十二秒,区启之拿上了房卡钥匙,转身向楼梯走去。
……
两个人步调一致,一致到几乎是同时迈出一条腿,一个从楼上下来,一个往楼下上去。两个人的脚步声整齐划一,回荡在凌晨不到十个人的宾馆里。
四点十五分三十秒,王子轩穿着一双拖鞋缓缓走到了三楼楼梯口。
……
四点十五分三十秒,区启之抬头上看了一眼,把脚踩在了一楼楼梯的第一个台阶上。
……
四点十五分四十四秒,王子轩打着哈欠来到了三楼到二楼的拐角处,他的哈欠声在宾馆里竟然让人觉得声音出奇的大。
……
四点十五分四十四秒,区启之把头发的刘海拉下来,遮住两只眼睛,镇定地往楼上继续走。
……
区启之左腕上带着一个机械表,给机械表一个特写,背景音全部消去。只留下哒哒哒哒的机械表秒针转动的特有的急促声音。然而,虽然机械表转的声音急促,但他的秒针还是一秒钟走一格,配合着区启之,每当他迈上一个台阶,秒针就转到一格,从一楼拐角走上二楼只需要十几秒,可这十几秒却显得特别漫长。
二人同时迈下(迈上)脚步,在二楼相遇,画面在这个时候定格,王子轩很困,已经快睁不开眼了。区启之没有特意低头,而是昂首挺胸侧身闪过,很礼貌地给王子轩让路让他下去。画面旋转九十度,然后恢复,区启之大步走上三楼的楼梯,王子轩只是瞥了区启之一眼,然后也走了下去。两个男人,就这样擦肩而过了。
“呼……”区启之长舒了一口气。这个时候机械表的转动的背景音也配合剧情停止。区启之掏出一颗烟叼着嘴上,在他想掏出打火机点燃时……
“等一下,小兄弟……”王子轩站住了脚步,没有回头,突然喊道。
区启之没有按下打火机,身体定住了,但是神情却没有任何慌乱,他耐心地等着王子轩的下一句话。
机械表的急促的音效再次响起来,哒哒哒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