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司徒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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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秋刚刚在司徒家的豪宅住下的时候,只见南陵市繁华的街道上,一辆拥有着完美线条整体看上去霸道彪悍的AudiA8一身的银灰色在街道上飞速的急驶着。
车内只见一个女子尖叫的声音刺耳一般的传来。
“我要疯啦,疯啦!”
“诗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爷爷怎么可能亲自去接那个从大山里出来的穷小子?我不是在做梦吧?”尖叫的正是那从火车站下车的菲菲。
她那张妩媚的小脸蛋此刻散发着狰狞的光芒在那竭斯底里的吼叫。
没办法,刚才的一幕简直让菲菲差点吐血,实在是打死她也没有想到自己多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爷爷竟然会亲自去接一个从大山里出来的牲口?
而且那牲口还是自己在路上遇见的一个穷小子!想到了这些菲菲就上火。
旁边坐着的欧阳诗情呢?本来捧着一本厚重书籍在那看着的她慢慢的把书本给合了起来。
抬起那张吹弹可破的粉嫩腮帮子眨着眼睛脑海中浮现出那刚刚从大山里出来的沈秋的模样,以及他的一切,想了想转过头来对着菲菲道说:“菲菲,你之前听你爷爷或者你爸爸认识什么远在外地的亲戚啊?“
“怎么可能有呢!”只听眼前的菲菲道说。
“你该不会是说那个吐血男是我家的亲戚吧?怎么可能?我们家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穷酸亲戚,不可能,不可能。”像菲菲这种千金大小姐怎么可能认为她们司徒家会跟一个大山窝窝里边的人有着亲戚关系呢?
旁边的欧阳诗情道:“菲菲,你这点就不对了,谁家往前说三代哪个不是农民?只不过咱们有个好的家庭,好的环境而已!你家有钱有势不是错,别人穷,别人住在大山里边也不是错,你懂么?”
听到欧阳诗情这么说的菲菲小嘴一撇:“反正我们家肯定不会有那样的亲戚。”
“那你说说你爷爷何等的身份,怎么就会去亲自去接那个他呢?”欧阳诗情一下子说到了重点。
当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不仅也让那菲菲一下子无语了。
是啊。自己的爷爷是何等的身份。
南陵市的司徒家,司徒雄的名字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么多年的雄氏企业在南陵市作为当代企业家的楷模标志,这些可全部是司徒雄的功劳。
司徒雄大前年60大寿的时候,南陵市市政府总共来了7辆车,就连市长都亲自来了,除了政界之外的人,南方军区总司令也是派人来祝寿,南陵市的道上人物,有头有脸的哪一个没有来?
南陵市有身份的人都传说这司徒雄是整个南陵市叱咤风云的人物之一,而且整个南方地带司徒雄的名字可以说是一个标志性的旗杆,屹立不倒。
相传司徒雄的身份还有另外几个?但至于是什么?现在外面传的邪邪忽忽的,不值得信,有的说他曾经是黑道枭雄,有的说他是一个神秘组织的成员等等有些说法。
无论这些说法到底是真或者是假,司徒雄,也就是司徒菲菲的爷爷绝对是一等一的猛人。
只不过司徒雄年纪大了,现在很少在外界走动而已。
想到了这些菲菲有些不明白,几年前就吃斋念佛的老爷子,怎么今天突然会接一个从大山里边出来的穷小子呢?
“也许那个他,真的不是一般人吧。”只听旁边的欧阳诗情突然声音悠远的在那道说,那双灵慧美眸在那眨着。
“他不是一般人?我的天啊!我简直难以相信这是南陵市的花魁欧阳诗情大小姐嘴里说出来的话。”菲菲道说。
欧阳诗情眼波流转没有心情去理会菲菲说话,只是在那拄着那张堪称美轮美奂的脸蛋在那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
“诗情,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个吐血男根本不认识我爷爷,反而我爷爷好像认识他似的。”菲菲突然眨着眼睛在那道说。
旁边的欧阳诗情慢慢的点了点头。
“你总算说到了重点。”
“是的,我也看出来了,而且看得出来你爷爷对那个小子特别的亲,如果我猜的没有错的话,你爷爷肯定在很早很早之前就认识他。”
眼前的菲菲凝着那张精美的小脸仔细的想了想道说:“那我怎么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欧阳诗情淡淡一笑。
“哦,对了诗情你还记得咱们跟那吐血男在车上的时候听他说他要来南陵市找人,找一个叫仇四的人物,难道我爷爷……不对啊,我爷爷怎么能叫仇四呢?我都不知道。”菲菲在那道说。
旁边的欧阳诗情也是微微的点头,她的记忆里好像南陵市也没有一个叫仇四的大人物。司徒雄怎么会亲自去接他呢?难道说那个叫仇四的人物是个比菲菲的爷爷还厉害的大人物?又或者说那司徒雄就是仇四?
欧阳诗情在那凝着眉头想着。
“天哪!要是我爷爷真的接的是吐血男,那哪个吐血男岂不是要住在我家里?”菲菲一下子像是被毒蛇给咬住了脚趾头一样差点在车内跳了起来道说。
旁边的欧阳诗情则是微微一笑:“看来你跟他还是怨家。”
“啊啊啊啊,看见哪个吐血男我就气疯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住一起?要是住一起我怎么活啊!”
眼前的菲菲想到了沈秋当时脱着鞋子露出了那一只脏臭的脚就发晕,用她的话叫:那根本不是一个常人干的出来的,简直就是个野人。
——
刚住进司徒家的沈秋确实有些不适应的很,试想一个自小在大山里边常年练功而且与野兽为伍的穷酸就这么一翻身进城便钻到了这种喝口水都能喝出一口金水的人家,这样的鲜明对比当然让沈秋有些不适应了。
就连洗澡的时候,沈秋甚至不知道那边是热水那边是凉水!
洗过澡后的沈秋穿着一件大裤衩子四脚八叉的躺在柔软之极的席梦思床上,那真叫一个舒服啊。
就在沈秋刚刚在司徒家的豪宅住下的时候,只见南陵市繁华的街道上,一辆拥有着完美线条整体看上去霸道彪悍的AudiA8一身的银灰色在街道上飞速的急驶着。
车内只见一个女子尖叫的声音刺耳一般的传来。
“我要疯啦,疯啦!”
“诗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爷爷怎么可能亲自去接那个从大山里出来的穷小子?我不是在做梦吧?”尖叫的正是那从火车站下车的菲菲。
她那张妩媚的小脸蛋此刻散发着狰狞的光芒在那竭斯底里的吼叫。
没办法,刚才的一幕简直让菲菲差点吐血,实在是打死她也没有想到自己多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爷爷竟然会亲自去接一个从大山里出来的牲口?
而且那牲口还是自己在路上遇见的一个穷小子!想到了这些菲菲就上火。
旁边坐着的欧阳诗情呢?本来捧着一本厚重书籍在那看着的她慢慢的把书本给合了起来。
抬起那张吹弹可破的粉嫩腮帮子眨着眼睛脑海中浮现出那刚刚从大山里出来的沈秋的模样,以及他的一切,想了想转过头来对着菲菲道说:“菲菲,你之前听你爷爷或者你爸爸认识什么远在外地的亲戚啊?“
“怎么可能有呢!”只听眼前的菲菲道说。
“你该不会是说那个吐血男是我家的亲戚吧?怎么可能?我们家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穷酸亲戚,不可能,不可能。”像菲菲这种千金大小姐怎么可能认为她们司徒家会跟一个大山窝窝里边的人有着亲戚关系呢?
旁边的欧阳诗情道:“菲菲,你这点就不对了,谁家往前说三代哪个不是农民?只不过咱们有个好的家庭,好的环境而已!你家有钱有势不是错,别人穷,别人住在大山里边也不是错,你懂么?”
听到欧阳诗情这么说的菲菲小嘴一撇:“反正我们家肯定不会有那样的亲戚。”
“那你说说你爷爷何等的身份,怎么就会去亲自去接那个他呢?”欧阳诗情一下子说到了重点。
当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不仅也让那菲菲一下子无语了。
是啊。自己的爷爷是何等的身份。
南陵市的司徒家,司徒雄的名字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么多年的雄氏企业在南陵市作为当代企业家的楷模标志,这些可全部是司徒雄的功劳。
司徒雄大前年60大寿的时候,南陵市市政府总共来了7辆车,就连市长都亲自来了,除了政界之外的人,南方军区总司令也是派人来祝寿,南陵市的道上人物,有头有脸的哪一个没有来?
南陵市有身份的人都传说这司徒雄是整个南陵市叱咤风云的人物之一,而且整个南方地带司徒雄的名字可以说是一个标志性的旗杆,屹立不倒。
相传司徒雄的身份还有另外几个?但至于是什么?现在外面传的邪邪忽忽的,不值得信,有的说他曾经是黑道枭雄,有的说他是一个神秘组织的成员等等有些说法。
无论这些说法到底是真或者是假,司徒雄,也就是司徒菲菲的爷爷绝对是一等一的猛人。
只不过司徒雄年纪大了,现在很少在外界走动而已。
想到了这些菲菲有些不明白,几年前就吃斋念佛的老爷子,怎么今天突然会接一个从大山里边出来的穷小子呢?
“也许那个他,真的不是一般人吧。”只听旁边的欧阳诗情突然声音悠远的在那道说,那双灵慧美眸在那眨着。
“他不是一般人?我的天啊!我简直难以相信这是南陵市的花魁欧阳诗情大小姐嘴里说出来的话。”菲菲道说。
欧阳诗情眼波流转没有心情去理会菲菲说话,只是在那拄着那张堪称美轮美奂的脸蛋在那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
“诗情,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个吐血男根本不认识我爷爷,反而我爷爷好像认识他似的。”菲菲突然眨着眼睛在那道说。
旁边的欧阳诗情慢慢的点了点头。
“你总算说到了重点。”
“是的,我也看出来了,而且看得出来你爷爷对那个小子特别的亲,如果我猜的没有错的话,你爷爷肯定在很早很早之前就认识他。”
眼前的菲菲凝着那张精美的小脸仔细的想了想道说:“那我怎么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欧阳诗情淡淡一笑。
“哦,对了诗情你还记得咱们跟那吐血男在车上的时候听他说他要来南陵市找人,找一个叫仇四的人物,难道我爷爷……不对啊,我爷爷怎么能叫仇四呢?我都不知道。”菲菲在那道说。
旁边的欧阳诗情也是微微的点头,她的记忆里好像南陵市也没有一个叫仇四的大人物。司徒雄怎么会亲自去接他呢?难道说那个叫仇四的人物是个比菲菲的爷爷还厉害的大人物?又或者说那司徒雄就是仇四?
欧阳诗情在那凝着眉头想着。
“天哪!要是我爷爷真的接的是吐血男,那哪个吐血男岂不是要住在我家里?”菲菲一下子像是被毒蛇给咬住了脚趾头一样差点在车内跳了起来道说。
旁边的欧阳诗情则是微微一笑:“看来你跟他还是怨家。”
“啊啊啊啊,看见哪个吐血男我就气疯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住一起?要是住一起我怎么活啊!”
眼前的菲菲想到了沈秋当时脱着鞋子露出了那一只脏臭的脚就发晕,用她的话叫:那根本不是一个常人干的出来的,简直就是个野人。
——
刚住进司徒家的沈秋确实有些不适应的很,试想一个自小在大山里边常年练功而且与野兽为伍的穷酸就这么一翻身进城便钻到了这种喝口水都能喝出一口金水的人家,这样的鲜明对比当然让沈秋有些不适应了。
就连洗澡的时候,沈秋甚至不知道那边是热水那边是凉水!
洗过澡后的沈秋穿着一件大裤衩子四脚八叉的躺在柔软之极的席梦思床上,那真叫一个舒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