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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学校超级霸王

作者:沦陷的书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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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步伐很矫健,我的背影很洒脱,但我的心情,却很沉重,掺杂着各种滋味,很不好受,太多的感情涌上了心头,却正是因为这样,让我感觉好乱好乱。

    徐楠,就像是我心里的一道坎,一道很难跨过去的坎,每次和她相处,和她对话,我都像回到了过去的那个时候,像变回了从前的吴赖,只是,无论从前还是现在,我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等我解释,等我解释什么?我真的想不通。

    对,徐楠是很了解我,知道我是一个宁死不屈的人,知道我是一个永不言败的人,但她却不知道,我也是一个有自尊的男人,遭受了无尽的屈辱,被人当狗一样虐待,我也会颜面尽失,我也会无地自容,我也会没脸面对从前种种的不堪。

    我更怕这种不堪会无止境的重复在我的人生。容貌,爸爸坐过牢妈妈是神经病,这些永远无法改变的东西,将会缠绕我一生一世,我只有换了身份换了容貌,才能挺起胸膛,拥抱苍穹。

    越走,脚步越快,拳头都快被我捏碎了,等拐过小路,消失在徐楠的视线之外,我终于忍不住,狠狠的对着墙壁砸了一拳,我不懂,真的不懂,徐楠,你到底对我是什么样的情感?

    痛快的发泄完,我才恢复了彭子锐的心境,回了寝室,此时,我的寝室已经人满为患,而栋子,正是现场的主角,很多人围在一起,都是为了听他侃侃而谈,他像个演讲者一样,站在凳子上,满面得意,说着我的光辉事迹,还讲诉了一些我跟他在一起时候不为他人知的事,有的没的,全给说了,说的神乎其神,吐沫横飞。

    围着他的人,听的津津有味,都入神了,我在寝室站了蛮久,才被人发现,这下,大家才无视了栋子,把重心转移到了我身上。

    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我的强悍,在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关键时候一鸣惊人,这让不少人都觉得我是个低调的强者,对我更是敬佩有加,或许在他们看来,能跟我一起玩,脸上都有光。

    而这些,也正是我想要的效果,从同学们的反应来看,我知道,这为我在成为大一老大的道路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果我在万米长跑这个项目,能拿下个名次,那么,我想,我的名声,就可以在学校彻底打响了,到时候,我要扛起大一大旗,也能顺风顺水,也就是说,我踩死丁武迪和方子轩这两条死狗,也指日可待。

    现在,大伙儿对我的期待,就是万米长跑了,这也成了学校好多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因为万能的同学们已经把这事给传开了,许多人都知道,我还有一个项目,就是整场运动会的压轴比赛,万米长跑。

    这个项目,是得分最高的项目,对于大学生来说,它就相当于奥运会的马拉松,它考验的是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毕竟,长跑的本事,不是一朝一夕成就的。

    虽说,在短跑上,我能够勇夺第二,但是长跑和短跑有着根本的区别,短跑体现的是速度与激情,而长跑体现的是你的耐力,体力和毅力,一般的人,别说在长跑一万米上拿什么名次,即使能跑完一万米,都够呛了。

    所以,在这方面的佼佼者,一直都是人们最钦佩的存在,觉得只有这样的人,才是一个经得住考验的真心英雄,而,这方面,学校确实存在一个超级强者。

    他叫薛金炜,也是大三的,但他跟王鹤可不一样,王鹤在他面前,根本不算根葱。他,薛金炜,才是学校真正的神话。

    在长跑项目上,他一直是无人匹敌的存在,不过,这都不算啥,他的神话,也不是靠这个创造的。长跑,只是他的一个爱好而已。

    他之所以成为神话般的存在,是因为,他才是学校里的超级霸王,整个野鸡大学的大佬,所有学生仰望的对象。

    几乎是从他读大一开始,他就打响了自己的名号,成为了学校里无人敢惹的存在,这不光光是因为他自身相当牛逼,更是因为,他有一个牛逼的后台,没人敢惹他,很多人都巴望着跟他混,因为,他有个在本市混黑的家庭,正是因为这样,他的威慑力无人能及。

    当然,他自身的人格魅力也非常屌,他的低调,让他充满了神秘感,在大二,他就成为了学校的霸王,神一样的存在,不过,低调的他并不在意这些,也不会利用霸权,去欺负弱小。不会干涉班级内和年级的争斗。

    大一,大二,大三,各年级之间的争斗不要互相干涉,都是他提出来的,还有外校的人不准进本校打人,也是他提出来的,他的传说都能写成一本书了。

    对薛金炜这个人,我也是蛮佩服的,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他的低调,我在学校的时间不短,但却从没见到过他。他除了在万米长跑上参加比赛时现身,其他时候,几乎从不公开露面的,一直低调的很。

    不过,人们对他的议论,却从未停止过,因而我也知道,这个人是神话,丁武迪这个单挑王,在他那里,完全算不得什么,论单挑,他绝对完爆丁武迪,但很少有人见过他出手,因为,没哪个傻逼会惹他。

    而,每一个强者,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像薛金炜这样的神人,也有他的软肋,他在这学校,有一个深爱的女人,一个让他死心塌地的女人。

    这女生恐怕学校谁都知道,她是公认的校花,是一个特别美好的女生,她的家境并不好,听说还蛮苦,所以,她的穿着不张扬,很简朴,也从不化妆,可即使这样,也挡不住她的风采,她有着绝美的容颜,和最最善良质朴的心。

    以她的自身条件,要找个有钱人,是多么的轻而易举,但她没有,就连薛金炜的追求,她都是断然拒绝,好像,她根本不期待爱情,至于为什么,没人知道。

    她就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那么的圣洁,在这野鸡满天飞的野鸡大学,她的清纯,更显得难得,更让她获得了无数人的好感。

    学校里,爱她的男生肯定是不计其数,但却没人敢追求她,因为,谁都知道,她是薛金炜爱上的女神,就凭这一点,就没人敢打她主意。不过,薛金炜跟方子轩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薛金炜从没有用暴力说不准追他的女人,不准打她女人的主意,他根本不需要说任何话,人们就会自觉的给他面子,不去触碰他的逆鳞。

    而且,薛金炜的爱,不像方子轩那么死缠烂打无理取闹,他是沉默的爱,用行动来代表一切的爱,本来,今年薛金炜都毕业了的,但他没有,他继续留了一年,因为清纯校花比他低一级,薛金炜留一年就是为了等待刚上大三的清纯校花,他想等她一起毕业,他想再默默的守护她一年。

    薛金炜对爱的执着,也是大家崇拜他的原因,毕竟,像他混的这么屌的人,要在学校找女朋友,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可他却一直为一个人坚守爱,就是呼来唤去的事,但他却没有,一直默默的坚守着这份爱情。

    今年,是他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所以,对他最喜欢的这个万米长跑,他无比重视,据说他这次是打算在学校留下一个永远无法被超越的记录作为纪念。

    而,同样低调的清纯校花,好像也会以朋友的身份,去看看这个追求了她三年无果的薛金炜比赛,为他加油。

    所以,后天的万米长跑压轴比赛,自然成了全校最受瞩目的比赛,再加上,我这个脱颖而出的新人王,也参加了这场比赛,这就让这个万米长跑,变的更让人期待了。特别是我的这帮同班同学,越发来劲了,他们死赖着我寝室不走,不停的给我科普关于薛金炜和清纯校花的事迹。他们都觉得我是比较幸运的,不但能够跟薛金炜同台比赛,特别还有清纯校花观看,这是多么大的荣幸。

    最主要的,或许是因为这场比赛有薛金炜这个特殊人物,因而,在这个项目上,可以说是群雄并起,每次都争夺的十分激烈,即使是第二名,都要抢的头破血流,很多人为了能在这次长跑中夺个名次,平时都是拼了命的锻炼自己,所以,我去参加这个竞争最激烈的比赛,很多人虽然期待,但对我并不抱太大希望,觉得我很难拿到名次,当然,也会有人翘首等着,是不是会再次有奇迹落在我的头上。

    我的同学,也会时不时的过来鼓励我,加油,说只要争取搞到第三名,也能在学校引起轰动,成为当之无愧的运动会新人王。

    确实,这次比赛,对我来说,是一个机遇,就像别人说的,哪怕拿个第三,也会让我成为新人王,就冲这点,我也必当,全力以赴。

    终于,两天后,最轰动人心的万米长跑,在全校的翘首期盼中,如期而至。

    这一天,阳光依旧明媚,却更显得热烈,因为,学校已经火爆了,别说是操场,就是校园任何一块地方,都热闹非凡,很多不问世事的宅男,都出山了,就连周围外校的人,都有不少过来凑热闹的,也不知道他们是为了看清纯校花还是为了看比赛,反正,这场比赛的关注度,简直达到了历史最高。

    而我,依旧在轰动中寻求安宁,在热烈中保持稳定,怀着一颗平常心,我坦然的洗了个澡,吹了个发型,换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穿上了我白色的球鞋,然后,领着栋子,悠然的向着学校操场,走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