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粉色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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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已经在台湾先创出版社出版,书名叫〖幻剑迷城〗,希望有能力的朋友多多捧场★★★
见到我已经康复了,白衣女孩对微笑着和我们告别,转身离开了,我再三要给她钱,挽留她一起吃饭,都被她微笑着拒绝了。
一直到送她走,我才从丽丝那里了解到,一个牧师,是不可以收病人的钱的,不但不可以收钱,甚至连礼物都不可以收,更不要说吃饭了。对于牧师来说,救死扶伤就是他们的天职,一旦收了钱,他们就将被众神所唾弃,失去神圣的力量!
大地上,最少的职业,就是牧师了,他们虽然本身不挣钱,但是冒险者工会,会从扣除的那10%的资金里,挪出十分之一,来作为牧师的工资,工资的高低,由牧师的职业等级决定。
牧师,有点类似与地球上的公务员,工资是固定的,而且还不低,不过……也仅仅是不低而已,一个牧师的收入,绝对已经可以算是高收入了,但是比牧师挣的多的,简直太多太多了!
咕噜……咕噜……
张了张嘴,我正要说话,忽然……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尴尬的看了看丽丝,我轻轻站起身道:“我好饿,咱们一起去吃点东西吧!”
丽丝迷茫的看着我,直到我说话的时候,才猛的回过神来,小脸通红的连连点着头,快速的道:“哦……好啊,咱们去吃东西!”说着话,丽丝急匆匆的转身就走。
疑惑的看着夺门而出的丽丝,我不由迷惑了起来,这丫头是怎么了?神情好象有点问题啊,不是傻呆呆的看着我,就是毛手毛脚,低着头乱蹿,这可和以前的那个丽丝不太象哦?莫非……那天晚上把她吓坏了?
思索间,我走出了房间,下一刻……嘈杂的声音响了起来,疑惑的看去时,只见一群人围住了小强,指指点点的,而小强则摆出了一副无奈的表情,无奈的看着周围的人群。
微微摇了摇头,内心暗暗赞叹小强够聪明,上次送亚森去小镇的时候我就指点过他,到了有房子的地方,不可以乱杀人,没想到,他现在还记得,我估计,小强现在的智商,恐怕已经和一个七岁孩子差不多了!
分开人群,我走到小强的面前,低声道:“好了小强,你回森林里去吧,记得把货物给运过来,我晚上去前面的城门口等你!”
听了我的话,小强点了点头,逃跑一般的跳出人群,八条粗腿飞快的舞动间,迅速的去远了……
喂!你去不去吃饭了啊!
正感慨的看着小强渐渐远去的身影时,丽丝声音从我的背后响了起来,愕然回头看去时,我吓了一跳,急忙拉着丽丝的手回到了房间里。
刚才看的匆忙,我并没有发现什么。可是现在我看到了,丽丝衣服上的血迹,竟然完全的凝结成了一整块,紧紧的贴在身体上,如果不是她还没发育完全,身材并不火辣,刚才大家早就起哄了!
疑惑的被我拉进屋里,丽丝正不解的张嘴欲问的时候,我急忙抢先道:“你怎么这样就出去了啊?你看看你身上的衣服,似乎……”
听了我的话,丽丝疑惑的低下头去,当她看清楚身上的样子时,猛的尖叫一声,猛的蹲到地上,虽然没有露光,但是紧贴在身上的衣服,让她看起来真的很诱惑!
见到我自动的转过身,丽丝终于站了起来,一阵风一般的朝屋内冲了过去,这里是我们暂时居住的旅店,里面自然有洗澡的地方。
飞快的跑进浴室,丽丝的俏脸不由一片火红,双手摸着自己发烫的脸蛋,丽丝的心里仿佛揣了个小兔子一般,飞快的跳动着。
好一会,丽丝终于稍稍平静了一些,返身插好门,轻轻的解开衣带,把已经干涸了的血衣轻轻脱了下来。
由于流在身上的血太多了,而且已经完全的干涸了,所以大面积的衣服,都被紧紧的粘在了肌肤上,好在粘的并不太结实,虽然微微感觉有点痛,但是还是渐渐的脱了下来。
随手把衣服放到衣架上,丽丝骇然的看着自己的身体,此刻……混身上下,由胸到脚,完全被黑红色的干涸血浆所覆盖住了,看到这一幕,丽丝不由想起了在蝎子背上的时候,想起了那不断从小逸身上流出的鲜血!
哗啦……哗啦……哗啦……
迷茫中,丽丝轻轻撩起水池中的清水,冲洗着自己娇嫩的肌肤,看着迅速被血液染红的池水,丽丝的脑海里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了昨天晚上的一切,迷醉的思索着小逸昨天的一切,对比着故事里的男主角,丽丝的脸蛋不由红了起来。
故事里说,英雄救了公主以后,公主都会把身体交给英雄,从此,英雄和公主,过着快乐的生活,这多美好啊,如果以后自己也可以和小逸一起,游遍整个世界,快活的天天在一起,那该多好啊!
丽丝知道,小逸是最好的,他从来不会拒绝自己,更不会吼自己,无论自己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总是会答应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他勇敢的挡在了自己的面前,在生死的选择面前,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死亡,把生的希望留给了自己!这样的好人,原来并不是只有故事书里才有啊!
可是……
一个羞人的想法从丽丝的脑海里升了起来,故事书里,女主角似乎都是把自己的身体送给英雄,然后英雄会很喜欢,很幸福,可是……身体到底好做什么呢?
疑惑的低下头,看着已经清洗的干干净净,白嫩中透着粉红,滑润如玉的肌肤,丽丝疑惑的歪了歪头,要怎么样,才算是把身体交给他呢?交给他以后,他做什么用呢?他为什么会喜欢?
不解的甩了甩头,丽丝羞涩的停止了思索,以前她用这个问题问过妈妈,可是妈妈说,现在她还太小,这样的事还是不知道为好,不过妈妈说了,女人的身体,是男人最最喜欢的,为了它,男人甚至愿意冒生命的危险!
轻轻摩擦着自己的肌肤,丽丝下定了决心,虽然自己还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是她会好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当有一天,她明白其中的奥秘时,亲手送给小逸,到目前为止,他是唯一让自己愿意送出一切的人儿!为了他,她甚至连奶奶最后的遗物都肯舍弃,更何况其他的呢?
轻轻的拿过干净的丝巾,轻柔的,仔细的擦拭着自己身体上的水珠,就象在擦拭一件最珍贵的玉器,妈妈说过,丽丝的肌肤象妈妈,而妈妈的肌肤,那可是全天下公认最好的,虽然不知道自己把身体给小逸后,他要干什么用,但是她一定会好好爱护,好好呵护自己的身体的!
想到这里,丽丝不由想起了昨天晚上,想到了自己在池塘边,被小逸紧紧抱在怀里的滋味,一时间,丽丝呆掉了,连手里的丝巾掉了都不知道。
平时看起来,小逸好象柔柔弱弱的,自己很轻易就可以把他干掉,可是……当他紧紧的把自己抱在怀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力量,在他的面前完全的失去了作用,那种强烈的压迫感,那种强烈的征服力,让她连抵抗的意志都很难升起来。
想起他那只紧紧覆盖着自己半边胸脯的大手,丽丝不由浑身燥热了起来,轻轻的抚摩着自己那曾经被小逸覆盖的胸脯,那种粗糙而又有力的感觉,仿佛还留在她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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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送她走,我才从丽丝那里了解到,一个牧师,是不可以收病人的钱的,不但不可以收钱,甚至连礼物都不可以收,更不要说吃饭了。对于牧师来说,救死扶伤就是他们的天职,一旦收了钱,他们就将被众神所唾弃,失去神圣的力量!
大地上,最少的职业,就是牧师了,他们虽然本身不挣钱,但是冒险者工会,会从扣除的那10%的资金里,挪出十分之一,来作为牧师的工资,工资的高低,由牧师的职业等级决定。
牧师,有点类似与地球上的公务员,工资是固定的,而且还不低,不过……也仅仅是不低而已,一个牧师的收入,绝对已经可以算是高收入了,但是比牧师挣的多的,简直太多太多了!
咕噜……咕噜……
张了张嘴,我正要说话,忽然……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尴尬的看了看丽丝,我轻轻站起身道:“我好饿,咱们一起去吃点东西吧!”
丽丝迷茫的看着我,直到我说话的时候,才猛的回过神来,小脸通红的连连点着头,快速的道:“哦……好啊,咱们去吃东西!”说着话,丽丝急匆匆的转身就走。
疑惑的看着夺门而出的丽丝,我不由迷惑了起来,这丫头是怎么了?神情好象有点问题啊,不是傻呆呆的看着我,就是毛手毛脚,低着头乱蹿,这可和以前的那个丽丝不太象哦?莫非……那天晚上把她吓坏了?
思索间,我走出了房间,下一刻……嘈杂的声音响了起来,疑惑的看去时,只见一群人围住了小强,指指点点的,而小强则摆出了一副无奈的表情,无奈的看着周围的人群。
微微摇了摇头,内心暗暗赞叹小强够聪明,上次送亚森去小镇的时候我就指点过他,到了有房子的地方,不可以乱杀人,没想到,他现在还记得,我估计,小强现在的智商,恐怕已经和一个七岁孩子差不多了!
分开人群,我走到小强的面前,低声道:“好了小强,你回森林里去吧,记得把货物给运过来,我晚上去前面的城门口等你!”
听了我的话,小强点了点头,逃跑一般的跳出人群,八条粗腿飞快的舞动间,迅速的去远了……
喂!你去不去吃饭了啊!
正感慨的看着小强渐渐远去的身影时,丽丝声音从我的背后响了起来,愕然回头看去时,我吓了一跳,急忙拉着丽丝的手回到了房间里。
刚才看的匆忙,我并没有发现什么。可是现在我看到了,丽丝衣服上的血迹,竟然完全的凝结成了一整块,紧紧的贴在身体上,如果不是她还没发育完全,身材并不火辣,刚才大家早就起哄了!
疑惑的被我拉进屋里,丽丝正不解的张嘴欲问的时候,我急忙抢先道:“你怎么这样就出去了啊?你看看你身上的衣服,似乎……”
听了我的话,丽丝疑惑的低下头去,当她看清楚身上的样子时,猛的尖叫一声,猛的蹲到地上,虽然没有露光,但是紧贴在身上的衣服,让她看起来真的很诱惑!
见到我自动的转过身,丽丝终于站了起来,一阵风一般的朝屋内冲了过去,这里是我们暂时居住的旅店,里面自然有洗澡的地方。
飞快的跑进浴室,丽丝的俏脸不由一片火红,双手摸着自己发烫的脸蛋,丽丝的心里仿佛揣了个小兔子一般,飞快的跳动着。
好一会,丽丝终于稍稍平静了一些,返身插好门,轻轻的解开衣带,把已经干涸了的血衣轻轻脱了下来。
由于流在身上的血太多了,而且已经完全的干涸了,所以大面积的衣服,都被紧紧的粘在了肌肤上,好在粘的并不太结实,虽然微微感觉有点痛,但是还是渐渐的脱了下来。
随手把衣服放到衣架上,丽丝骇然的看着自己的身体,此刻……混身上下,由胸到脚,完全被黑红色的干涸血浆所覆盖住了,看到这一幕,丽丝不由想起了在蝎子背上的时候,想起了那不断从小逸身上流出的鲜血!
哗啦……哗啦……哗啦……
迷茫中,丽丝轻轻撩起水池中的清水,冲洗着自己娇嫩的肌肤,看着迅速被血液染红的池水,丽丝的脑海里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了昨天晚上的一切,迷醉的思索着小逸昨天的一切,对比着故事里的男主角,丽丝的脸蛋不由红了起来。
故事里说,英雄救了公主以后,公主都会把身体交给英雄,从此,英雄和公主,过着快乐的生活,这多美好啊,如果以后自己也可以和小逸一起,游遍整个世界,快活的天天在一起,那该多好啊!
丽丝知道,小逸是最好的,他从来不会拒绝自己,更不会吼自己,无论自己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总是会答应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他勇敢的挡在了自己的面前,在生死的选择面前,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死亡,把生的希望留给了自己!这样的好人,原来并不是只有故事书里才有啊!
可是……
一个羞人的想法从丽丝的脑海里升了起来,故事书里,女主角似乎都是把自己的身体送给英雄,然后英雄会很喜欢,很幸福,可是……身体到底好做什么呢?
疑惑的低下头,看着已经清洗的干干净净,白嫩中透着粉红,滑润如玉的肌肤,丽丝疑惑的歪了歪头,要怎么样,才算是把身体交给他呢?交给他以后,他做什么用呢?他为什么会喜欢?
不解的甩了甩头,丽丝羞涩的停止了思索,以前她用这个问题问过妈妈,可是妈妈说,现在她还太小,这样的事还是不知道为好,不过妈妈说了,女人的身体,是男人最最喜欢的,为了它,男人甚至愿意冒生命的危险!
轻轻摩擦着自己的肌肤,丽丝下定了决心,虽然自己还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是她会好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当有一天,她明白其中的奥秘时,亲手送给小逸,到目前为止,他是唯一让自己愿意送出一切的人儿!为了他,她甚至连奶奶最后的遗物都肯舍弃,更何况其他的呢?
轻轻的拿过干净的丝巾,轻柔的,仔细的擦拭着自己身体上的水珠,就象在擦拭一件最珍贵的玉器,妈妈说过,丽丝的肌肤象妈妈,而妈妈的肌肤,那可是全天下公认最好的,虽然不知道自己把身体给小逸后,他要干什么用,但是她一定会好好爱护,好好呵护自己的身体的!
想到这里,丽丝不由想起了昨天晚上,想到了自己在池塘边,被小逸紧紧抱在怀里的滋味,一时间,丽丝呆掉了,连手里的丝巾掉了都不知道。
平时看起来,小逸好象柔柔弱弱的,自己很轻易就可以把他干掉,可是……当他紧紧的把自己抱在怀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力量,在他的面前完全的失去了作用,那种强烈的压迫感,那种强烈的征服力,让她连抵抗的意志都很难升起来。
想起他那只紧紧覆盖着自己半边胸脯的大手,丽丝不由浑身燥热了起来,轻轻的抚摩着自己那曾经被小逸覆盖的胸脯,那种粗糙而又有力的感觉,仿佛还留在她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