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正奇之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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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小郭邀请曹云去大宇岛办事,期间大宇岛发生一起命案。矿石从井下后院入侵井下家,被井下布置的电猫电死。根据实际情况,曹云列出三个可能。
第一:井下无意伤人,布置电猫防御山鼠,导致矿石死亡,不负法律责任。
第二:井下存在有阻挡外人入侵的想法,但没有杀人的想法,布置电猫寻求安全感。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三:井下明知道有人会入侵自己的后院,明知道电猫会导致他人死亡,仍旧购买和布置电猫,最终导致矿石死亡。故意杀人罪。“
这案子和犯伍有什么关系?
犯伍就是大宇岛人,在大宇岛出生,初中和父母离开大宇岛去了名唐,后到东唐攻读大学。井下是犯伍的教学老师。井下三审前犯伍才知道这件事,他甚至去旁听了陆一航主导的三审辩护。
他不是曾经检察官犯伍,他是来找场子的,他是来给井下翻案的。
这似乎是唯一能为井下翻案的办法。有没有效果不知道,但犯伍还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联系到烈焰,希望烈焰能接纳自己的申请,在烈焰法庭重审矿石遇害案。
管家在犯伍介绍完毕后,道:“控辩双方有24小时准备时间,所有的材料都送到各位的电脑,房间和手机中,请仔细查阅。另外从今天开始,在征得房主允许后,可以留宿房主的住所。”
……
24小时太多了,曹云和九尾对矿石遇害案都非常熟悉。
本案辩方无法开辟新战场,必须正面和九尾交锋。因为关键点在井下的口供。本案的性质是主观决定罪名,疑犯井下为什么布置电猫是直接对井下罪名的定义。在警方经过三天审讯之后,井下承认自己购买和布置电猫时候,想过入侵者会被电死。
九尾监督下的警方审讯并没有违反法律和规定,三天时间一共审讯十次,最长时间为40分钟,最短审讯时间为25分钟。总审讯时间、单次审讯时间和审讯方式都没有超过法律规定。
深夜,欧阳逸听完曹云的说明后:“九尾没有违规和违法行为,其取得的口供真实有效。同时被告井下不可能出席大名城法庭,也不可能改口供。再者,在一审,二审中,井下根本没有翻供的迹象。”
曹云问:“你有思路吗?”
欧阳逸道:“第一条思路,井下家被入侵,私人财产被破坏。在井下报警,警方无法保护井下的情况下,井下采取一定的自卫态度和手段,是符合情理的。这条思路就要看陪审团能不能接受。我们的劣势是井下没办法出庭,井下不开口,我们很难说服陪审团。”
欧阳逸道:“第二条思路简单粗暴,对九尾督促的审讯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质疑。这是曹云你擅长的领域:奇袭。但是麻烦在,三审时候九尾就自己审讯的问题已经打败了陆一航,九尾具备了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和经验,这样一来就不存在奇袭之说。一旦在此问题上庭辩胶着,即使是我们略占上风,陪审团也不会站在我们这边。”东唐公信力是很高的,九尾没有违反法律,陪审团肯定会倾向九尾。
这就是曹云提出的踩死九尾战术。不过如欧阳逸所说,本战术要奇袭为主。不踩则已,翻出底牌后,踩不死九尾,那只能井下去死。经过真实三审,九尾肯定有准备,这招已经难以奏效。
欧阳逸问:“曹云,你有想法吗?”
曹云回答:“有点想法,是不是可以考虑科普下法律的基本知识。”
欧阳逸会意一笑,拨通电话:“节目组,确定证人可以出席吗?”
节目组回答:“确定,证人明天上午到达大名城。”
欧阳逸:“我需要和证人聊一聊,采集一些线索。”
节目组:“没问题。”
欧阳逸挂电话道:“我们先出奇兵,尽可能避免和九尾在她战场上正面交锋。”
……
犯伍案,或者说井下案在民间重新开庭。犯伍代替井下站被告席。陪审团就坐听审席。两个陪审团被屏风隔开,互不相见。这已经不是真人秀,更像是社会调查节目。
在控方说明事情原委,案发经过等内容后,司马落要求1号证人出庭。
1号证人是井下的妻子。九尾知道欧阳逸和曹云又要开辟新战场,但是她不知道这两人耍什么宝,还没有进行辩护和说明就请证人。
曹云:“证人,井下和你是什么关系?”
证人:“夫妻关系。”
曹云:“几年了?”
证人:“四十快五十年。”
曹云:“案发前你们家购买了电猫?”
证人:“是的。”
曹云:“你们家被人入侵,打破你们玻璃后的第二天,井下联系自己东唐的孩子,购买电猫?”
证人:“是的。”
曹云问:“井下本人使用过电猫吗?”
证人回答:“从来没有,大宇岛好像就没人用过电猫。”
曹云问:“那井下为什么会知道电猫?”
证人:“我娘家在附近岛屿,距离大宇岛大搞六十公里。我们岛上有很多山鼠,非常凶猛。我娘家岛上捕鼠做粮食是本岛几百年的传统,我小时候电猫就出现了,都是岛民们自己制作。”
曹云:“这么久的历史,一定发生过悲剧?”
证人点头:“发生过两三次。三十多年前,大家开会约好在捕鼠区域设立警示牌,拉围栏。之后就没有再死人。”
曹云:“现在有个很重要的问题,井下知道电猫会死人吗?”
证人摇头:“他问我会死人吗?我说不会,我还笑他还是老师呢。”
令狐恬儿要提出质疑,九尾示意不着急。
曹云:“为什么买电猫?”
证人:“我知道我家不同意卖岛,阻了别人财路,肯定会有麻烦。但我没想到乡里乡亲这么多年,直接砸我们家玻璃。我就想拦住他们,不让他们进来。于是我就让老头子去买电猫。”
曹云问:“是你要求买电猫?”
证人:“是的。”
曹云:“你想过会死人吗?”
证人:“想过。可是我还有其他办法吗?警察根本保护不了我们。”
曹云:“等等,你让井下买电猫,井下并不知道电猫会电死人?”电猫是非法产品,需要通过一定渠道去买,或者是订做。因此也不会有合格的安全操作保护。
证人:“他不知道。他怎么可能知道?我刚才说了,大宇岛没人用电猫。”
九尾举手:“井下住过你娘家吧?”
证人:“是的。”
九尾道:“这就有渠道知道了。”
曹云:“井下想起了四五十年前,自己曾经听人提起过的电猫?他记忆力还真好。”
欧阳逸补充:“本案就是这样,井下并不知道电猫会导致他人死亡,严格来说,矿石之死更像是事故。按照现场勘察,矿石进入井下家后院之后,滑步摔倒……”
九尾:“反对,现场调查显示是矿石踩踏电线,触电后摔倒,被电死。”
欧阳逸道:“控方请拿出证据,说明是先触电,而不是先滑倒。”
九尾:“这里有当时大宇岛派出所所长勘察的现场结论。”
欧阳逸道:“好吧,现在大家都很清楚,井下根本不知道电猫会电死人。在警方录口供时,没有问:是谁买的电猫。没错,是井下和孩子联系购买电猫,但是是井下妻子,也就是证人要求买的电猫,并不是井下要求买的电猫。”
欧阳逸:“现在问题更复杂了,到底井下和其妻子是合伙杀人,或者是井下无意伤人呢?”
九尾:“井下现在不在,怎么问呢?”
曹云拉麦克风:“井下即使在,他也会说不知道会电死人。”
九尾翻口供:“在口供中,井下承认自己知道电猫会导致他人死亡。”
曹云回答:“因为矿石死了,所以井下才得出结论,电猫会导致他人死亡。井下是一位老教师,他爱他的妻子。在矿石死亡后,他可能猜到妻子没对自己说实话。为了不连累妻子,于是他把罪名扛了下来。实际上井下并不清楚电猫的威力,所以判井下故意杀人罪极其荒谬。”
九尾:“我要求休庭,我需要调查大宇岛是不是真的没有人使用过电猫。”
管家在一边走到桑尼边,道:“因为欧阳律师的需要,我们上午联系了大宇岛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询问了各家各户。绝大多数人在矿石死亡之前,是不知道有电猫这样东西。也有几个人知道,但是他们无法形容电猫的模样,甚至有人以为是带电的机器猫。”
管家道:“真实的电猫类似路障,拉几排没穿衣服的线过去,高度从三十到八十公分不等。电线通电,老鼠触碰之后,会长时间昏厥或者死亡。当老鼠触电,指示灯会亮起,提示电猫主人去收老鼠。”
曹云接口:“当时井下家也布置了警示灯,可惜井下没有使用经验,加上又是深夜,所以才导致了悲剧发生。”
九尾:“大宇岛确实没人知道?”
管家:“确实没人了解电猫。我们联系了证人娘家岛屿。他们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自制的电猫。老鼠干从原来的粮食变成了现在的风味食物,非常受人欢迎。经常有人上岛收购老鼠干。”
“退下吧。”桑尼挥手。
管家:“……”乖乖下去。
曹云道:“井下被捕后,三天被提审十次。在这十次审问中,井下前两天始终坚持不知道会电死人的说法。到了第三天突然改变口供,称知道会电死人。在法庭上,控方只出示井下承认知道的口供,却不说明井下曾经在连续审问中否认知道会电死人。从这个角度来说,井下绝对不可能是故意杀人。”
曹云:“刚才说的是逻辑,我们再说人情。井下难道不知道,矿石被自己电死后的后果吗?且不说法律不追究,大宇岛主张卖岛村民会怎么看待一对老教师夫妻?他们会说:他们不是教师,他们是刽子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井下都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可能。”
曹云看欧阳逸,欧阳逸站起来,拿出一个U盘:“节目组准备不足,时间不足,我们只有一天时间。一天时间内我们电话联系了现在在城市生活曾经的大宇岛人,他们中六成人关心井下案,八成人在知道案件后都表示无法相信井下会杀人。不仅是他们,就连死者矿石也是井下的学生。”
欧阳逸:“定井下杀人罪名成立的唯一一份证据,是井下在被审讯的第三天,第十次审讯时,承认自己知道电猫布置在后院会入侵他家的人死亡。因为这句话,黑和白就完全颠倒。试问,一位将近七十岁的老者,在其生物钟需要休息之时屡被提审,连续三天难以入睡,这样证词能信吗?”
欧阳逸:“试问,一位四十年教龄的老者,为了保护环境和信念宁可得罪全村人的老者。会为了几块玻璃而杀害自己的学生吗?本案完全逻辑不通,之所以最终井下被判处死刑,一个原因是检控官,也就是督办案件的九尾检察官使用了生物钟审问法。一个原因……”
曹云:“咳!”
欧阳逸道:“我说完了。”
九尾站起来:“法律基本准则,法无禁止即可为。第一点,对井下的审讯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第二点,井下有四十年教龄,但是并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尊重。原因是井下的教学方式完全跟不上时代。另外如果如同辩护律师所说,井下应该非常受岛民们的尊重。但实际上说井下坏话的岛民反而不少。井下一家和岛民来往较少,其儿女在大城市成才,自诩书香门第,和岛民们交往时一副天下皆醉我独醒的嘴脸。”
九尾继续道:“回到本案中,在一、二、三审中,证人从来没有说过井下不知道电猫的威力,不知道电猫会电死人。根据我的调查,每年暑假井下和妻子都会去其妻子娘家的岛上居住。辩护律师一边介绍电猫在娘家岛上的普遍,一边又说井下不知道电猫的威力,明显是自相矛盾。”
九尾道:“还要纠正辩方律师的一个说法。在对井下审讯的第一天,井下对于是否知道电猫会电死人的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第二天,井下否认自己知道电猫会电死人,在警方追问下,井下就坚称不清楚电猫会电死人。第三天井下交代知道电猫威力后,说自己当时没想那么多,他说自己家被入侵,让他很恼火和生气。”
九尾:“辩护律师请看证据中的第二次审问的记录。审问中井下反而质问警方,他认为警方应该追究闯入自己家的人的责任,而不是追究自己的法律责任。在当时,他还认为,自己在家里布置电猫,有人闯入电死纯属活该。直到警方和他说明法律关系后,他还是不相信。也就是说潜意识中,井下认为因为对方恶意入侵在先,被电死自己是没有法律责任的。谢谢。”
欧阳逸小声道:“果然是阵地战的行家。”
应小郭邀请曹云去大宇岛办事,期间大宇岛发生一起命案。矿石从井下后院入侵井下家,被井下布置的电猫电死。根据实际情况,曹云列出三个可能。
第一:井下无意伤人,布置电猫防御山鼠,导致矿石死亡,不负法律责任。
第二:井下存在有阻挡外人入侵的想法,但没有杀人的想法,布置电猫寻求安全感。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三:井下明知道有人会入侵自己的后院,明知道电猫会导致他人死亡,仍旧购买和布置电猫,最终导致矿石死亡。故意杀人罪。“
这案子和犯伍有什么关系?
犯伍就是大宇岛人,在大宇岛出生,初中和父母离开大宇岛去了名唐,后到东唐攻读大学。井下是犯伍的教学老师。井下三审前犯伍才知道这件事,他甚至去旁听了陆一航主导的三审辩护。
他不是曾经检察官犯伍,他是来找场子的,他是来给井下翻案的。
这似乎是唯一能为井下翻案的办法。有没有效果不知道,但犯伍还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联系到烈焰,希望烈焰能接纳自己的申请,在烈焰法庭重审矿石遇害案。
管家在犯伍介绍完毕后,道:“控辩双方有24小时准备时间,所有的材料都送到各位的电脑,房间和手机中,请仔细查阅。另外从今天开始,在征得房主允许后,可以留宿房主的住所。”
……
24小时太多了,曹云和九尾对矿石遇害案都非常熟悉。
本案辩方无法开辟新战场,必须正面和九尾交锋。因为关键点在井下的口供。本案的性质是主观决定罪名,疑犯井下为什么布置电猫是直接对井下罪名的定义。在警方经过三天审讯之后,井下承认自己购买和布置电猫时候,想过入侵者会被电死。
九尾监督下的警方审讯并没有违反法律和规定,三天时间一共审讯十次,最长时间为40分钟,最短审讯时间为25分钟。总审讯时间、单次审讯时间和审讯方式都没有超过法律规定。
深夜,欧阳逸听完曹云的说明后:“九尾没有违规和违法行为,其取得的口供真实有效。同时被告井下不可能出席大名城法庭,也不可能改口供。再者,在一审,二审中,井下根本没有翻供的迹象。”
曹云问:“你有思路吗?”
欧阳逸道:“第一条思路,井下家被入侵,私人财产被破坏。在井下报警,警方无法保护井下的情况下,井下采取一定的自卫态度和手段,是符合情理的。这条思路就要看陪审团能不能接受。我们的劣势是井下没办法出庭,井下不开口,我们很难说服陪审团。”
欧阳逸道:“第二条思路简单粗暴,对九尾督促的审讯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质疑。这是曹云你擅长的领域:奇袭。但是麻烦在,三审时候九尾就自己审讯的问题已经打败了陆一航,九尾具备了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和经验,这样一来就不存在奇袭之说。一旦在此问题上庭辩胶着,即使是我们略占上风,陪审团也不会站在我们这边。”东唐公信力是很高的,九尾没有违反法律,陪审团肯定会倾向九尾。
这就是曹云提出的踩死九尾战术。不过如欧阳逸所说,本战术要奇袭为主。不踩则已,翻出底牌后,踩不死九尾,那只能井下去死。经过真实三审,九尾肯定有准备,这招已经难以奏效。
欧阳逸问:“曹云,你有想法吗?”
曹云回答:“有点想法,是不是可以考虑科普下法律的基本知识。”
欧阳逸会意一笑,拨通电话:“节目组,确定证人可以出席吗?”
节目组回答:“确定,证人明天上午到达大名城。”
欧阳逸:“我需要和证人聊一聊,采集一些线索。”
节目组:“没问题。”
欧阳逸挂电话道:“我们先出奇兵,尽可能避免和九尾在她战场上正面交锋。”
……
犯伍案,或者说井下案在民间重新开庭。犯伍代替井下站被告席。陪审团就坐听审席。两个陪审团被屏风隔开,互不相见。这已经不是真人秀,更像是社会调查节目。
在控方说明事情原委,案发经过等内容后,司马落要求1号证人出庭。
1号证人是井下的妻子。九尾知道欧阳逸和曹云又要开辟新战场,但是她不知道这两人耍什么宝,还没有进行辩护和说明就请证人。
曹云:“证人,井下和你是什么关系?”
证人:“夫妻关系。”
曹云:“几年了?”
证人:“四十快五十年。”
曹云:“案发前你们家购买了电猫?”
证人:“是的。”
曹云:“你们家被人入侵,打破你们玻璃后的第二天,井下联系自己东唐的孩子,购买电猫?”
证人:“是的。”
曹云问:“井下本人使用过电猫吗?”
证人回答:“从来没有,大宇岛好像就没人用过电猫。”
曹云问:“那井下为什么会知道电猫?”
证人:“我娘家在附近岛屿,距离大宇岛大搞六十公里。我们岛上有很多山鼠,非常凶猛。我娘家岛上捕鼠做粮食是本岛几百年的传统,我小时候电猫就出现了,都是岛民们自己制作。”
曹云:“这么久的历史,一定发生过悲剧?”
证人点头:“发生过两三次。三十多年前,大家开会约好在捕鼠区域设立警示牌,拉围栏。之后就没有再死人。”
曹云:“现在有个很重要的问题,井下知道电猫会死人吗?”
证人摇头:“他问我会死人吗?我说不会,我还笑他还是老师呢。”
令狐恬儿要提出质疑,九尾示意不着急。
曹云:“为什么买电猫?”
证人:“我知道我家不同意卖岛,阻了别人财路,肯定会有麻烦。但我没想到乡里乡亲这么多年,直接砸我们家玻璃。我就想拦住他们,不让他们进来。于是我就让老头子去买电猫。”
曹云问:“是你要求买电猫?”
证人:“是的。”
曹云:“你想过会死人吗?”
证人:“想过。可是我还有其他办法吗?警察根本保护不了我们。”
曹云:“等等,你让井下买电猫,井下并不知道电猫会电死人?”电猫是非法产品,需要通过一定渠道去买,或者是订做。因此也不会有合格的安全操作保护。
证人:“他不知道。他怎么可能知道?我刚才说了,大宇岛没人用电猫。”
九尾举手:“井下住过你娘家吧?”
证人:“是的。”
九尾道:“这就有渠道知道了。”
曹云:“井下想起了四五十年前,自己曾经听人提起过的电猫?他记忆力还真好。”
欧阳逸补充:“本案就是这样,井下并不知道电猫会导致他人死亡,严格来说,矿石之死更像是事故。按照现场勘察,矿石进入井下家后院之后,滑步摔倒……”
九尾:“反对,现场调查显示是矿石踩踏电线,触电后摔倒,被电死。”
欧阳逸道:“控方请拿出证据,说明是先触电,而不是先滑倒。”
九尾:“这里有当时大宇岛派出所所长勘察的现场结论。”
欧阳逸道:“好吧,现在大家都很清楚,井下根本不知道电猫会电死人。在警方录口供时,没有问:是谁买的电猫。没错,是井下和孩子联系购买电猫,但是是井下妻子,也就是证人要求买的电猫,并不是井下要求买的电猫。”
欧阳逸:“现在问题更复杂了,到底井下和其妻子是合伙杀人,或者是井下无意伤人呢?”
九尾:“井下现在不在,怎么问呢?”
曹云拉麦克风:“井下即使在,他也会说不知道会电死人。”
九尾翻口供:“在口供中,井下承认自己知道电猫会导致他人死亡。”
曹云回答:“因为矿石死了,所以井下才得出结论,电猫会导致他人死亡。井下是一位老教师,他爱他的妻子。在矿石死亡后,他可能猜到妻子没对自己说实话。为了不连累妻子,于是他把罪名扛了下来。实际上井下并不清楚电猫的威力,所以判井下故意杀人罪极其荒谬。”
九尾:“我要求休庭,我需要调查大宇岛是不是真的没有人使用过电猫。”
管家在一边走到桑尼边,道:“因为欧阳律师的需要,我们上午联系了大宇岛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询问了各家各户。绝大多数人在矿石死亡之前,是不知道有电猫这样东西。也有几个人知道,但是他们无法形容电猫的模样,甚至有人以为是带电的机器猫。”
管家道:“真实的电猫类似路障,拉几排没穿衣服的线过去,高度从三十到八十公分不等。电线通电,老鼠触碰之后,会长时间昏厥或者死亡。当老鼠触电,指示灯会亮起,提示电猫主人去收老鼠。”
曹云接口:“当时井下家也布置了警示灯,可惜井下没有使用经验,加上又是深夜,所以才导致了悲剧发生。”
九尾:“大宇岛确实没人知道?”
管家:“确实没人了解电猫。我们联系了证人娘家岛屿。他们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自制的电猫。老鼠干从原来的粮食变成了现在的风味食物,非常受人欢迎。经常有人上岛收购老鼠干。”
“退下吧。”桑尼挥手。
管家:“……”乖乖下去。
曹云道:“井下被捕后,三天被提审十次。在这十次审问中,井下前两天始终坚持不知道会电死人的说法。到了第三天突然改变口供,称知道会电死人。在法庭上,控方只出示井下承认知道的口供,却不说明井下曾经在连续审问中否认知道会电死人。从这个角度来说,井下绝对不可能是故意杀人。”
曹云:“刚才说的是逻辑,我们再说人情。井下难道不知道,矿石被自己电死后的后果吗?且不说法律不追究,大宇岛主张卖岛村民会怎么看待一对老教师夫妻?他们会说:他们不是教师,他们是刽子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井下都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可能。”
曹云看欧阳逸,欧阳逸站起来,拿出一个U盘:“节目组准备不足,时间不足,我们只有一天时间。一天时间内我们电话联系了现在在城市生活曾经的大宇岛人,他们中六成人关心井下案,八成人在知道案件后都表示无法相信井下会杀人。不仅是他们,就连死者矿石也是井下的学生。”
欧阳逸:“定井下杀人罪名成立的唯一一份证据,是井下在被审讯的第三天,第十次审讯时,承认自己知道电猫布置在后院会入侵他家的人死亡。因为这句话,黑和白就完全颠倒。试问,一位将近七十岁的老者,在其生物钟需要休息之时屡被提审,连续三天难以入睡,这样证词能信吗?”
欧阳逸:“试问,一位四十年教龄的老者,为了保护环境和信念宁可得罪全村人的老者。会为了几块玻璃而杀害自己的学生吗?本案完全逻辑不通,之所以最终井下被判处死刑,一个原因是检控官,也就是督办案件的九尾检察官使用了生物钟审问法。一个原因……”
曹云:“咳!”
欧阳逸道:“我说完了。”
九尾站起来:“法律基本准则,法无禁止即可为。第一点,对井下的审讯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第二点,井下有四十年教龄,但是并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尊重。原因是井下的教学方式完全跟不上时代。另外如果如同辩护律师所说,井下应该非常受岛民们的尊重。但实际上说井下坏话的岛民反而不少。井下一家和岛民来往较少,其儿女在大城市成才,自诩书香门第,和岛民们交往时一副天下皆醉我独醒的嘴脸。”
九尾继续道:“回到本案中,在一、二、三审中,证人从来没有说过井下不知道电猫的威力,不知道电猫会电死人。根据我的调查,每年暑假井下和妻子都会去其妻子娘家的岛上居住。辩护律师一边介绍电猫在娘家岛上的普遍,一边又说井下不知道电猫的威力,明显是自相矛盾。”
九尾道:“还要纠正辩方律师的一个说法。在对井下审讯的第一天,井下对于是否知道电猫会电死人的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第二天,井下否认自己知道电猫会电死人,在警方追问下,井下就坚称不清楚电猫会电死人。第三天井下交代知道电猫威力后,说自己当时没想那么多,他说自己家被入侵,让他很恼火和生气。”
九尾:“辩护律师请看证据中的第二次审问的记录。审问中井下反而质问警方,他认为警方应该追究闯入自己家的人的责任,而不是追究自己的法律责任。在当时,他还认为,自己在家里布置电猫,有人闯入电死纯属活该。直到警方和他说明法律关系后,他还是不相信。也就是说潜意识中,井下认为因为对方恶意入侵在先,被电死自己是没有法律责任的。谢谢。”
欧阳逸小声道:“果然是阵地战的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