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宝贝儿,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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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鸡岭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地方,单单针对特种部队的训练来说。
每年润州都会有十到三十不等的人,因为误入公鸡岭,被山里的老虎豹子啃得只剩下一副骨架子。
当然了,这里也是猎人的天堂。
本地最有名的猎人被唐宁请来教导士兵们野外生存,制作陷阱以及获取食物的方法。他们将在公鸡岭中度过一个月的训练时间。
七月份的天,已经从无比的酷热变得稍微凉爽了一些。而唐宁更希望的是让这些士兵在最热的天气里进行训练。
不过因为之前训练了一个半月来帮这些士兵打好底子,最热的时候被错过去了,也没有办法,只能将就着来。
高树肩膀上的压力很重,他是靠自己的能力坐上这个指挥使职位的没错,但他能从唐宁昨晚的话里听出唐宁期望这支部队拥有战斗力的迫切感。
同时,他又担心这一次的训练会有一些倒霉蛋把命丢掉,因此他的内心纠结万分。
蚊蝇一直都是森林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头一天晚上就有人被咬的浑身包。北方的士兵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大的蚊子,偶尔拍死一只,看那蚊子几乎占据了自己的半个手掌,忍不住就张口骂娘。
猎人眯眼望向河流对面的树林,他指着自己盯着的方向,对高树说那边有头老虎在等着咱们过去。
公鸡岭其实很大,如果从这片森林的最外面,走直线去穿越这片森林,那么一个脚力快,体力充沛的成年人在补给充足,日夜兼程的情况下,也要走上足足五天才能走出去。
因此这五百人对于这片森林来说,不过是身上多了几个跳蚤而已。
唐宁把士兵们送入森林之后,就跟林威离开了。
跪在那一排坟包前,唐宁手中举着香拜了三拜,然后就将香插入牛三墓碑前的小炉中。
神情恍惚的看着那三根香燃烧殆尽,唐宁才轻轻的对牛三说起了悄悄话。
“牛叔,从你把我救下来到今天,已经有四年了吧?想一想,这四年的时间过得还真是快啊。
牛叔,小石头最近表现的不错。前几日我去竹柳先生府上拜见,提及小石头,竹柳先生对他是比较满意的。
先生说他没有读书的天分,考进士非常困难。所以先生没有刻意要求小石头把书读好,只要小石头认字,能够读书,先生就达到目的了。
过一阵子,等士兵们训练完毕,我就要把他们拉出去见见成效。到时候把小石头带上,他要是块金子,就让他在镇江军里面发光。他要是块木头,也得让他在镇江军里面扎根。
牛叔啊,你别怪我。我这条命是你救下来的,
小石头又是你的儿子。我唯有倾尽全力让小石头成材,这样才能回报你对我的救命之恩呐。
牛叔,我马上要成婚了,时间定在了七月二十五,算命的说这一天宜婚娶,对方是竹柳先生的女儿。
成婚那天,牛婶会代替我母亲,坐在上位。是不是很羡慕啊?要怪就怪你走的太早吧,不然你也能坐上位了……”
唐宁一边碎碎念,一边把带来的纸钱烧完。有被风吹跑的,林威就在后面用脚踩灭。
说了好半天,唐宁才把肚子里想说的话说完。起身拍了拍那块干干净净的墓碑,唐宁笑道:“牛叔,今天阴天,要下雨。我出门的时候没带伞,先走了。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你。”
说完退后两步,深深一揖,便跟林威二人往城里走。
当初这地方还没有路,现如今可能是人来的太勤,树丛里面,都出来了一条路。
沿着路往下走,林威犹豫半天,还是没有提醒唐宁他脸上都是水渍的事情。
好在两人才下了山,天上就开始下起了小雨。顶着雨坐上马车回到家,下车的时候雨已经变成倾盆而下的大雨了。
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唐宁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点了烛台看书。
时间一晃到了七月二十五,忙了八天的唐府终于在这一天得了些闲。新郎官一大早就起了床,带着忐忑,紧张,任由王家来的婆子在自己脸上涂涂画画,勾勾抹抹。
小石头百般不情愿的被何关从床上拖着脚拎了起来,今天他是唐宁的伴郎。
穿戴好衣服之后,却被告知要等到晚上才成。这让唐宁很是纳闷,那为什么不下午再开始折腾呢?
百无聊赖之下,唐宁就给方腊,小石头,家里面仆妇们的小孩以及面无表情的李子讲故事。
故事是不错,方腊和小石头两人听得入迷,那些孩子们听的也都津津有味。唯有李子,一副不怎么开心的模样,从早上持续到现在。
晚上,迎亲的队伍就出了门。前脚刚出门,后脚唐府就开始摆办宴席。沈括也带着家人过来了,这两家因为酒肆的缘故,如今说是一家也不过分。
只不过唐宁和沈括,因为太了解彼此的本性而不愿意有过多的互动。
两边的小辈,年纪又不相仿,所以走动的就少了些。
不过遇到这种喜事,还是要帮忙操办一番的。沈括这一次来不仅是带了自己的家人来吃喜酒,同样也是带了三十多个仆役来帮忙。
来到王家,第一关就是大门。这个时候小石头当伴郎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雄赳赳气昂昂的往里走,门口那些妇人们看着小石头是个孩子,忍不住骂唐
宁无耻,把自己手里的棍棒一丢,伸手就要红包。
钱么,唐宁自然是不缺的。何关手里提着个篮子在后面走了出来,里面装满了系着红丝带的银锭。一个妇人伸手来拿,何关却依依不舍。
妇人眼珠一转,大喊一声姐妹们打他!于是何关心中暗爽,挨一顿打就能弄到这么多钱,想想也值了。
第一关过去,就到了第二关。
王仲显和曹氏端坐在大厅前的两把椅子上,见唐宁走过来,王仲显哼了一声道:“小子!来干嘛的?”
“夫君,剧本不是这样的啊……”曹氏好心提醒。
“你管我!”王仲显难得爷们了一回,女儿都要嫁出去了,他心里的痛苦可想而知。
曹氏念及此,就轻轻哼了一声。今天是自己闺女大喜的日子,不跟这个家伙计较。
唐宁扑通一声跪下道:“岳父在上,请受小婿一拜!”
王仲显正欲说话,却被曹氏抢了话头。
“好孩子,诗儿交给你,我这个当娘的也放心了。快进去吧,进去吧。”曹氏笑眯眯的说着,手却在王仲显的胳膊上不断用力。
等唐宁走到后院,王仲显才小声道:“夫人,疼……”
“怎么,你是不想咱女儿嫁出去啊?人多好的孩子,你还刁难人家。要不是我说话,你指不定给人家多难堪呢!
今天是诗儿的好日子,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你等明天的,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
最后一关的boss是小青,羞答答的看着唐宁,两根手指头绞着一脚,小脸红的厉害。
王家属于富贵人家,女郎的丫鬟,结了婚是要陪嫁的。也难怪小青用这种眼神看着唐宁,毕竟在她心里,唐宁也是自己未来的夫君。
“我对你没兴趣。”唐宁开门见山,小青如遭雷击。
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包,沉甸甸的。递给小青,小青打开一看,哇的一声叫了出来。把红包里面的东西抽出来,竟是两块金条。
这也是一种办法,就算是不娶人家,也总得给一笔安家费吧?
“嘿嘿,姑爷真大方!”小青开心极了,这个见利忘义的姑娘一下子就把门口给让开了。
唐宁推开门,就进了王诗的房间。
这还是他第一次进王诗的闺房。
戴着一顶头冠,穿着红绿相间的华服,盖着头巾,看的唐宁心脏跳得厉害。
情不自禁的,唐宁脱口而出道:“宝贝儿,我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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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鸡岭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地方,单单针对特种部队的训练来说。
每年润州都会有十到三十不等的人,因为误入公鸡岭,被山里的老虎豹子啃得只剩下一副骨架子。
当然了,这里也是猎人的天堂。
本地最有名的猎人被唐宁请来教导士兵们野外生存,制作陷阱以及获取食物的方法。他们将在公鸡岭中度过一个月的训练时间。
七月份的天,已经从无比的酷热变得稍微凉爽了一些。而唐宁更希望的是让这些士兵在最热的天气里进行训练。
不过因为之前训练了一个半月来帮这些士兵打好底子,最热的时候被错过去了,也没有办法,只能将就着来。
高树肩膀上的压力很重,他是靠自己的能力坐上这个指挥使职位的没错,但他能从唐宁昨晚的话里听出唐宁期望这支部队拥有战斗力的迫切感。
同时,他又担心这一次的训练会有一些倒霉蛋把命丢掉,因此他的内心纠结万分。
蚊蝇一直都是森林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头一天晚上就有人被咬的浑身包。北方的士兵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大的蚊子,偶尔拍死一只,看那蚊子几乎占据了自己的半个手掌,忍不住就张口骂娘。
猎人眯眼望向河流对面的树林,他指着自己盯着的方向,对高树说那边有头老虎在等着咱们过去。
公鸡岭其实很大,如果从这片森林的最外面,走直线去穿越这片森林,那么一个脚力快,体力充沛的成年人在补给充足,日夜兼程的情况下,也要走上足足五天才能走出去。
因此这五百人对于这片森林来说,不过是身上多了几个跳蚤而已。
唐宁把士兵们送入森林之后,就跟林威离开了。
跪在那一排坟包前,唐宁手中举着香拜了三拜,然后就将香插入牛三墓碑前的小炉中。
神情恍惚的看着那三根香燃烧殆尽,唐宁才轻轻的对牛三说起了悄悄话。
“牛叔,从你把我救下来到今天,已经有四年了吧?想一想,这四年的时间过得还真是快啊。
牛叔,小石头最近表现的不错。前几日我去竹柳先生府上拜见,提及小石头,竹柳先生对他是比较满意的。
先生说他没有读书的天分,考进士非常困难。所以先生没有刻意要求小石头把书读好,只要小石头认字,能够读书,先生就达到目的了。
过一阵子,等士兵们训练完毕,我就要把他们拉出去见见成效。到时候把小石头带上,他要是块金子,就让他在镇江军里面发光。他要是块木头,也得让他在镇江军里面扎根。
牛叔啊,你别怪我。我这条命是你救下来的,
小石头又是你的儿子。我唯有倾尽全力让小石头成材,这样才能回报你对我的救命之恩呐。
牛叔,我马上要成婚了,时间定在了七月二十五,算命的说这一天宜婚娶,对方是竹柳先生的女儿。
成婚那天,牛婶会代替我母亲,坐在上位。是不是很羡慕啊?要怪就怪你走的太早吧,不然你也能坐上位了……”
唐宁一边碎碎念,一边把带来的纸钱烧完。有被风吹跑的,林威就在后面用脚踩灭。
说了好半天,唐宁才把肚子里想说的话说完。起身拍了拍那块干干净净的墓碑,唐宁笑道:“牛叔,今天阴天,要下雨。我出门的时候没带伞,先走了。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你。”
说完退后两步,深深一揖,便跟林威二人往城里走。
当初这地方还没有路,现如今可能是人来的太勤,树丛里面,都出来了一条路。
沿着路往下走,林威犹豫半天,还是没有提醒唐宁他脸上都是水渍的事情。
好在两人才下了山,天上就开始下起了小雨。顶着雨坐上马车回到家,下车的时候雨已经变成倾盆而下的大雨了。
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唐宁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点了烛台看书。
时间一晃到了七月二十五,忙了八天的唐府终于在这一天得了些闲。新郎官一大早就起了床,带着忐忑,紧张,任由王家来的婆子在自己脸上涂涂画画,勾勾抹抹。
小石头百般不情愿的被何关从床上拖着脚拎了起来,今天他是唐宁的伴郎。
穿戴好衣服之后,却被告知要等到晚上才成。这让唐宁很是纳闷,那为什么不下午再开始折腾呢?
百无聊赖之下,唐宁就给方腊,小石头,家里面仆妇们的小孩以及面无表情的李子讲故事。
故事是不错,方腊和小石头两人听得入迷,那些孩子们听的也都津津有味。唯有李子,一副不怎么开心的模样,从早上持续到现在。
晚上,迎亲的队伍就出了门。前脚刚出门,后脚唐府就开始摆办宴席。沈括也带着家人过来了,这两家因为酒肆的缘故,如今说是一家也不过分。
只不过唐宁和沈括,因为太了解彼此的本性而不愿意有过多的互动。
两边的小辈,年纪又不相仿,所以走动的就少了些。
不过遇到这种喜事,还是要帮忙操办一番的。沈括这一次来不仅是带了自己的家人来吃喜酒,同样也是带了三十多个仆役来帮忙。
来到王家,第一关就是大门。这个时候小石头当伴郎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雄赳赳气昂昂的往里走,门口那些妇人们看着小石头是个孩子,忍不住骂唐
宁无耻,把自己手里的棍棒一丢,伸手就要红包。
钱么,唐宁自然是不缺的。何关手里提着个篮子在后面走了出来,里面装满了系着红丝带的银锭。一个妇人伸手来拿,何关却依依不舍。
妇人眼珠一转,大喊一声姐妹们打他!于是何关心中暗爽,挨一顿打就能弄到这么多钱,想想也值了。
第一关过去,就到了第二关。
王仲显和曹氏端坐在大厅前的两把椅子上,见唐宁走过来,王仲显哼了一声道:“小子!来干嘛的?”
“夫君,剧本不是这样的啊……”曹氏好心提醒。
“你管我!”王仲显难得爷们了一回,女儿都要嫁出去了,他心里的痛苦可想而知。
曹氏念及此,就轻轻哼了一声。今天是自己闺女大喜的日子,不跟这个家伙计较。
唐宁扑通一声跪下道:“岳父在上,请受小婿一拜!”
王仲显正欲说话,却被曹氏抢了话头。
“好孩子,诗儿交给你,我这个当娘的也放心了。快进去吧,进去吧。”曹氏笑眯眯的说着,手却在王仲显的胳膊上不断用力。
等唐宁走到后院,王仲显才小声道:“夫人,疼……”
“怎么,你是不想咱女儿嫁出去啊?人多好的孩子,你还刁难人家。要不是我说话,你指不定给人家多难堪呢!
今天是诗儿的好日子,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你等明天的,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
最后一关的boss是小青,羞答答的看着唐宁,两根手指头绞着一脚,小脸红的厉害。
王家属于富贵人家,女郎的丫鬟,结了婚是要陪嫁的。也难怪小青用这种眼神看着唐宁,毕竟在她心里,唐宁也是自己未来的夫君。
“我对你没兴趣。”唐宁开门见山,小青如遭雷击。
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包,沉甸甸的。递给小青,小青打开一看,哇的一声叫了出来。把红包里面的东西抽出来,竟是两块金条。
这也是一种办法,就算是不娶人家,也总得给一笔安家费吧?
“嘿嘿,姑爷真大方!”小青开心极了,这个见利忘义的姑娘一下子就把门口给让开了。
唐宁推开门,就进了王诗的房间。
这还是他第一次进王诗的闺房。
戴着一顶头冠,穿着红绿相间的华服,盖着头巾,看的唐宁心脏跳得厉害。
情不自禁的,唐宁脱口而出道:“宝贝儿,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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